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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空间多头管理模式的研究结果

时间:2023-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这些观点的叙述不难看出,我国现行的网络空间治理模式在本质上是一种政府绝对主导的并以强制性的行政命令、市场运作和法律规范为治理手段的模式。有不少学者认为,我国网络空间政府主导治理模式呈现一种“政出多门”的多头管理格局[4]。笔者认为,这一框架图虽然并未充分展现我国网络空间治理的整体架构,但它却为“多头管理相对成熟阶段”的网络监管领导架构及大致的职能作出了直观的描绘。

中国网络空间多头管理模式的研究结果

互联网不断发展升级的过程中,我国也积极对网络进行管理。有学者指出,从传统的视角来看,我国对网络的管理大概经历了从“引入竞争”→“规范竞争”→“完善监管”→“国家战略高度”等四个阶段。

引入竞争阶段(1998年以前)。在1993年以前,我国两大电信企业(1988年成立中国的邮电电信总局和1993年成立的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并立发展,但是现有的基础网络建设仍处于碎片化的状态,故国务院于1993年底成立了“国家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并于1996年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用于统筹信息化建设。

规范竞争阶段(1998—2003年)。在此阶段,国家认识到了电信业对于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的战略作用,故第九届全国人大批准成立了信息产业部,负责推进国民经济社会服务信息化,并制定相应的规划、政策和法规。

完善监管阶段(2003—2013年)。在此阶段,胡锦涛、温家宝先后公开了网民身份,强调要管理好、建设好、利用好互联网,并提出要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等理念;在十八大报告中,还提出要高度重视网络空间安全。

国家战略高度阶段(2014年以后)。自十八大以来,国家对互联网发展的重视程度空前,特别是自2014年成立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后,网络空间安全与发展进一步上升为国家战略。[1]

从上述四个阶段的介绍可以看出,我国针对网络空间采取的是政府主导型的治理模式。学者认为,这种网络空间治理模式是一种“新威权治理模式”,是一种政策式、运动式的治理模式,它是在网络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的情形下,为了应对网络空间中的失范行为所形成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及时地应对网络舆情、迅速地打击网络谣言[2];还有学者认为,这种治理模式在本质上是一种“单一权威中心”管理模式,它强调政府部门在网络空间治理中的绝对权威,其他网络参与主体(如互联网企业、网民等)则是被监管的对象,在这种模式中,政府通过自上而下的强制性的行政命令、市场运作和法律规范对网络空间进行管理[3]。从这些观点的叙述不难看出,我国现行的网络空间治理模式在本质上是一种政府绝对主导的并以强制性的行政命令、市场运作和法律规范为治理手段的模式。

有不少学者认为,我国网络空间政府主导治理模式呈现一种“政出多门”的多头管理格局[4]。这种格局历经了奠基、初步形成、相对成熟和升级四个发展阶段。

奠基阶段(1994—1998年)。对于互联网基础设施和基本管理制度而言,邮电部、电子部、信息办和中科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起主要作用的是信息办,当然,1997年成立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也对互联网的管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初步形成阶段(1999—2004年)。在这一阶段,主导互联网治理工作的是信息产业部(由邮电部和电子部合并而成),而网信办、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对于互联网的管理也承担着一定的职能;此外,2001年成立的中国互联网协会与多个行政部门相互配合,开始出现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互联网治理局面。

相对成熟阶段(2005—2013年)。这是我国互联网发展的黄金阶段,网民数量大幅增加,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这一阶段发挥着主导作用。然而,随着自媒体平台(微博、微信等)出现并受到热捧,传统的政府集中控制对于网络信息的管理逐步失效,互联网内容的治理是这一阶段的重要任务;而2013年“棱镜门”计划的揭露更让我国意识到网络安全的重要性,故我国成立了国家安全委员会,将互联网的治理上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www.xing528.com)

升级阶段(2014年以后)。这一阶段的治理内容主要集中于网络舆情和意识形态,中国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应运而生,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提出了网络强国的战略目标,党和国家领导人为我国的互联网治理作出了顶层设计,改变了过去没有体系性的治理结构。[5]这四个阶段的特征参见下表3-1。

表3-1 我国网络空间“多头管理”治理格局的发展阶段[6]

③ 2014年,2月2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2018年3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述学者在对上述多头管理格局的演进阶段进行分析后,绘制了从2005年至2013年间我国网络空间监管框架图(见下图3-1)。笔者认为,这一框架图虽然并未充分展现我国网络空间治理的整体架构,但它却为“多头管理相对成熟阶段”的网络监管领导架构及大致的职能作出了直观的描绘。

图3-1 中国网络空间治理监管框架(2005—2013年)[7]

笔者认为,在2014年之前,用“多头管理”来形容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模式所呈现的格局是合适的,习近平总书记也于2013年11月指出了我国网络空间治理中存在着这样的问题[8]。中国是一个网络大国,也是网络攻击的主要受害国,而中国传统的网络管理体制存在着明显的弊端——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权责不一、效率不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2014年,我国成立了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基于2018年3月由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升级为中国共产党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自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以来,我国网络空间治理工作有了统筹领导的机构。该领导小组在这几年里完善了工作机制,改革了领导体制,还建立了中央、省、市三级网信管理工作体系,并促使网信管理工作形成了“一盘棋”的格局。[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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