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所有活动都会对环境产生影响,旅游业的发展也同样会对环境产生一系列的影响,即旅游和环境之间关系密切,牵一发而动全身。
一方面,旅游业的发展高度依赖旅游地环境。旅游地环境的好坏不仅影响着旅游者的旅游体验,也决定了当地的旅游业发展是否可持续。旅游业的发展促进了当地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加强了环境保护力度,产生了积极的环境效应。在经济快速发展、人口不断增加的21世纪,人们面临社会压力大、城市生活节奏快等问题,“回归自然”成了大多数人外出旅游的动机。如此说来,山清水秀、碧波荡漾、绿水环绕等优质的自然环境本身就是一项不可估量的旅游资源。只有拥有良好的环境,旅游地才可能源源不断地吸引旅游者到来。
另一方面,旅游的开发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旅游地环境产生负面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间接的。旅游开发商、旅游者、旅游中间商等在旅游地的一系列活动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旅游地环境造成破坏。因此,也需要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避免对旅游地的过度开发造成的资源破坏,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一、旅游对环境的正效应
一个地区旅游业的良性发展有赖于其环境保护,环境质量越高,往往也会对旅游者产生更大的吸引力。许多地方并没有悠久的人文历史古迹,也没有旖旎奇绝的自然风光,仅是因为环境的优越,让旅游者的体验获得巨大提升。以浙江台州为例,台州古为渔村,滨海而建,历史地位并不出色,而海滨风光也无甚出奇。但台州政府大力发展地方旅游,建立各项便捷设施,并将原本就十分自然原始的临海风光加以规划保护,形成具有度假、渔村体验性质的休闲胜地,每年都吸引了大批旅游者前往放松身体,净化心灵。
由此不难发现,旅游业的发展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提出了迫切的要求。为了吸引旅游者,旅游地和旅游开发者必须十分重视环境保护这一议题,并通过多种方式将环保理念传达给目的地居民,使他们深切感受到自然环境所带来的价值和意义,乃至为其自身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唤起居民的环保意识,形成居民、政府和企业共同进行环境保护的局面,这在客观上促进了对自然环境的保护。为了向旅游者提供满意的体验,旅游目的地政府或旅游开发公司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强化环境管理能力,提高自然环境质量。国内一些地区原来存在乱砍滥伐等现象,发展旅游业后,当地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措施进行环境保护,一些污染环境的企业被停产,如造纸厂、硫酸厂等;禁止砍伐树木、采伐矿石,禁止携带火种上山;建立垃圾处理站、截污设施;对垃圾焚烧、麦秸焚烧、房屋建设等进行严格规定,有效保护了当地的自然环境。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当地环境也在不断向好的方向发展。本已消失的野生动物又回到了原来的栖息地,甚至还吸引了新的动物前来栖息,为当地自然环境增添了美好的景致。
环境保护已经强调了很多年,但受制于种种条件不足,多地仍然在环保上存在不达标的现象。其中最明显的制约项之一就是对于环保的专项资金不足。旅游业的出现也许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一方面,旅游业的收入使地方的财政困难得到了解决,旅游收入可以直接作为环保经费予以划拨。例如,门票收入的一部分可以用来作为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费用,当区域获得旅游收入后,把其中一定比例的资金反馈到环境保护专项中,不仅改善了当地环境,而且能够提高当地居民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与此同时,旅游业对于美好环境的要求,又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与企业对环保的关注度。各类风景名胜区的不断建设,使得旅游地的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不断提高。政府和企业愿意把更多的公共资金投入到环境保护和治理中来。此外,政府税收的增加能进一步保证环境保护和治理活动的开展。
2.升级城市设施,提升城市质量
旅游能促使当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为旅游者创造一个“满意”的环境。旅游地要改善景区的可进入性和接待能力,必须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一些原本较落后的地区,在旅游开发过程中,通过引入资金,新修高等级公路,不仅方便了旅游者,更方便了当地居民;同时,旅游休闲和娱乐设施的建设,满足了旅游者的需要,也丰富了当地居民业余生活。此外,外形美观的高端酒店、购物商场等设施的建设,美化了环境,促进了旅游地的发展。最后,为了提高旅游者满意度,旅游地非常注重清洁卫生工作。干净整洁的街道、布满花卉植物的步道、各种精致的景观小品,都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旅游地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了其生活质量。
3.保护历史古迹,修复珍贵建筑
旅游业的发展,绝对不能脱离当地优质的自然与文化旅游资源。在旅游业尚未发展起来时,地方既没有动力也没有意识去对一些貌似没有经济价值的文物古迹进行保护与修复。当旅游业开始发展时,便容易产生旅游资源缺乏的情况。为了增加旅游接待国对旅游者的吸引力,满足人们的旅游需求,当地政府就会重新修建或增加一部分旅游设施。此外,古迹和古建筑的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而旅游业的收入可以部分用来维护环境质量和保护文物古迹。从这个角度来说,旅游业的发展也实现了对文物古迹的保护。
二、旅游对环境的负效应
1.资源过度开发,环境毁坏严重
有些旅游目的地并未能做到环境和经济“两手抓”,虽然给目的地带来了经济效益,但是破化了生态环境,对环境产生了负面影响。(www.xing528.com)
由于个别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旅游景区环境已经持续出现恶化。低素质旅游者得不到制止与教育,使乱扔垃圾、踩踏草坪、随手摘花等现象越来越严重;而且在旅游过程中可能产生噪声污染和其他污染,如当旅游者情绪高涨,游览时对当地居民造成了噪声污染;此外,还有垃圾污染与水体污染,由于旅游者的到来,大量废水与废弃物的排放直接导致了环境的恶化。经过时间的堆积,这些恶性行为对原有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而我国一些旅游地区建设初期未曾考虑到其对原有生态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以及人工景观与自然景观的协调问题。
对于旅游产业整体所造成的破坏效应,则更为触目惊心。很多地区为了发展本地的旅游产业,追求更加高额的旅游收入,超负荷接待旅游者,结果往往受影响最大的不是当地居民,而是当地宝贵的动植物,很多动植物极有可能因为人类的过度影响而直接面对种群数量减少直至灭绝,生物多样性受到极大影响,生态破坏几乎不可恢复;而对于超额接待的人文历史景区如故宫、长城,建筑与环境本身就是具有极高历史价值的文物,这种摧毁将是直接而巨大的,每年故宫对于设施的维修与修护花费超过百万元,但有时仍不能把破坏的部分修缮如初。建设度假山庄和大型度假酒店的时候也会给原来的环境带来影响,在开始建设的时候不重视环境的保护,等到旅游景区建成的时候,饭店、旅馆里旅游者的大量涌入会给当地的环境造成污染。面对如此情况,秉承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面对日益凋敝的地方自然环境,地方政府将又不得不花费巨额资金治理环境、恢复环境,这对地方财政的负担将会是开发资金的十倍以上。就此看来,旅游资源的过度开发会造成恶性循环,不仅环境未得到保护,未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府也付出了高昂的经济代价。
2.增加污染来源,加重环境污染
许多旅游景区涌入大量旅游者,导致了排污量急剧增加。机动船只加大,增加了水体污染;旅游交通运输需求量增大和机动交通工具废气排放增多、人群集中等加重空气污染;酒吧、KTV等娱乐设施建设,增加噪声污染。此外,旅游者的大堆涌入,还在不同程度上造成了旅游地视觉污染、垃圾污染、噪声污染。上述现象均对当地环境产生了不利影响,降低了旅游地环境质量,影响旅游地居民的正常生活,也不利于当地旅游业的优化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三、旅游地环境效应的正强化对策
1.加强生态保护教育,点滴抓起环保意识
对于旅游目的地破坏最持久的是旅游者行为,而旅游者行为的监督不可能做到全天候与全方位,更多的还是要靠旅游者的自觉与自我约束。因此,我们要加强对旅游者的宣传教育与舆论约束,这要基于全方位环保宣传活动的开展。在旅游开发前期,我们就要对基本的环保宣传设施、环保宣传标语、环保宣传广告与手册进行设计与生产安置,在景区开放伊始就要对旅游者进行大力度的环保宣传,在实物宣传中教育约束其破坏文物自然环境的想法与行为,同时,要加强环保活动的开展,如挑选旅游者进行环保活动的参与、植树造林、寻找并保护濒危植物、捡拾垃圾与劝阻不文明行为活动,都可以使旅游者对于不环保的行为产生发自内心的抵触情绪,激发其内心的环保动力。
最后,要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旅游者对于不环保的旅游行为进行曝光与举报,旅游者之间互相监督,才会更大力度地做好环境保护的工作。可以实行奖惩措施,如对于举报成功的旅游者进行免票或者给予一定的优惠,有助于景区环保工作的全方位开展,同时也震慑了其他潜在不文明旅游者的潜在违规行为,有利于持续推进旅游者的文明旅游。
2.减缓生态环境破坏,降低人为生态危害
旅游活动的开展对于生态环境的破坏有时不可避免,但是我们可以尽量降低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与损害。对于正在建设的景区,我们需要重点关注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最好是推行类似“河长制”的措施,分区、划片设立责任地段,每位负责人对应一片需要保护的自然区域,从开工到竣工定期派人检查验收。对于破坏较为严重的区域要进行问责惩处,以震慑污染破坏行为,让自然环境时刻处在“保护伞”下。
另外,还需要有“断舍离”的精神,对于“非必要”的旅游活动与可避免的破坏行为予以杜绝,与旅游景区本身经营内容无关的活动尽量不开展,过多人流、客流、车流的活动尽量控制规模,可以异地搬迁的景区设施尽量转移位置以保护生态。对于无法调解的潜在不环保活动,一定要全程进行严格监督,确保旅游环境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护其原生态的风光风貌。
对于人文古迹我们则需要采取最直接而科学的保护措施,无论是在景区建设时还是景区开放后,文物的完整性保护应当是第一要务。文物若不能进行合理安置,后面旅游发展的过程中会逐步受损,这将是旅游资源与文化瑰宝的重大损失,是一种短视的旅游资源开发行为。做好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与“时间”做抗争,运用各种现代化手段保护文物古迹。
3.重建受损生态环境,切勿放任损害加深
当旅游景区的自然环境已经开始恶化并呈现出消极的趋势时,我们就应及时地开始生态修复工作,对于旅游景区内的环境进行抢救性保护,暂时停止某些旅游景区的开放,如果可以自然恢复最好,若不能自然恢复则需要人为进行有效修复,不应在此时贪图一时利益而放任不管。生态环境的恢复难度是难以想象的,文物古迹的修复工作也是耗时、耗工较大的,贪图一时的经济效益而放任自然人文环境的恶化将会对其造成难以逆转的伤害。长久来看,这将是当地旅游资源的巨大损失。保护与修复工作一定要及时而到位,科学的抢救和果断的修复是对当地旅游资源的最好利用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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