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旅游活动范围的扩大,旅游业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越来越受到重视,所有国家或地区的政府几乎无一不重视本国或本地区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为实现本国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各国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促进旅游业的规范化管理。随着我国旅游事业的蒸蒸日上,其发展的必然趋势应是加深经济体制的改革,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旅游业进行管理。
一、旅游政策的内容和特性
旅游政策是国家政府部门和最高旅游行政管理机构为促进旅游业的良性健康发展,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旅游业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发展目标制定出来的一系列发展措施和方法的集合,旅游政策既包括指导实现发展前景所设定目标的发展方针,也包括规范发展过程中的行为准则的具体政策。一个国家所能制定出的优秀的政策,应当立足本国国情,结合现阶段的经济发展状况、国家政治利益和安全、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需要。这个方针政策应具有科学和切实可行的特点才能推动本国旅游事业的顺利发展。
1.旅游政策的内容
一个科学的旅游政策必定是基于本国国情,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状况以及不同地域的民族特点和地方风格而制定出的一套政策方针。其大致内容为以下几方面:
1目标明确。明确旅游事业发展的起点、必要的过程转折以及最终要实现的目标和效果。
②环境因素。根据当下和预测的未来发展环境,列出实现目标的优劣因素,进而分析社会环境和内部条件。
③任务主体。完成任务的群体和社会组织。
④策略和方案。政策是原则性的,还需要辅以若干可实施的手段措施,即达成目标的方法。
⑤任务期限。政策必须有完成任务的时间限制,具有阶段性的行动准则。
2.旅游政策的特性
科学合理的旅游政策包含可行性、全面性、协调性、灵活性、前瞻性。
1可行性:旅游政策的制定是为了旅游行业更加规范、旅游业发展更加磅礴,那么其的制定与实施必然需要很高的可行性。
②全面性:旅游业是一个综合性产业,涉及交通、住宿等产业。旅游政策的制定不仅需要囊括旅游者和旅游机构等主体,还应涉及交通、住宿、购物等主体。另外,也应将其各利益关系包含在内,以使其影响力更加全面。
③协调性:各行各业都是一个独立且相互联系的主体。旅游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需要考虑旅游业及其相关行业之间的关系,对其进行协调,以使各方利益达到最大化。
④灵活性:社会不断地发展,人类文明不断地前进。在旅游业发展的过程中,会不断地产生新的思维和抛弃落后的观点,那么旅游政策的制定需要保持一定的灵活性,以使后期能够对其进行一定的修改,保证其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⑤前瞻性:旅游业的短期发展具有一定的可预测性。旅游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需要考虑短期内旅游业的发展情况,以使该政策能够发挥短期的稳定作用。
二、旅游政策的制定
制定旅游政策时,需要考虑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相结合,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相结合,因为这是国家总规划里社会经济发展政策的重要组成,而且,必须立足于本国国情,参考研究国内外的发展态势,制定的方针政策能够有效指导旅游业的发展。
另外,制定旅游政策需要坚持严谨的态度,对旅游发展现状进行调查研究,进而分析其发展规律,对未来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在此基础上制定决策指导旅游业发展。
1.调查研究
旅游政策制定的基础和前提是实地、科学、有效地调研。旅游政策的制定必定是要依靠大量真实有效的信息,而真实信息基于对本国、本地区旅游发展的深入调查,因此,需要掌握科学的调查方法和手段,充分搜集各种资料和证据,全面客观地研究发展旅游业的优势和可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也要注意其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负面影响。
2.分析市场
需要对调查获取的数据、资料和信息进行分析研究,进而预测未来旅游市场的发展趋势。对该地区的旅游需求、旅游供给能力进行充分的估计,主要包括食、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所涉及的基础和服务设施,以此作为制定旅游政策的客观依据。
3.确定目标
国家发展旅游业的目的是多方面的,如经济目标、社会政治目标、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等。制定政策一定要明确其核心目标和一般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时间进度安排。这是制定旅游政策的核心。
4.拟定政策(www.xing528.com)
明确市场情况以及未来发展目标后,则可以进行政策的大纲拟定,再进一步细化政策内容。
5.组织执行
注意,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客观环境和具体情况,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总体目标的实现。
6.评估政策
政策实施后,若要判断其完成情况,则需要对政策的实施成果进行评估,反馈成功的经验与失败的教训,进而有助于后续政策更好地实施。
三、我国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规
为实现旅游业的规范化管理和引导其向好发展,国家为旅游业的发展制定了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政策扶持和法律规范的双重作用下,旅游业明确其发展阶段和发展方向,促使其蓬勃发展。
自1985年国务院颁布第一部旅游法规《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以来,旅行行业的立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如今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的问世,涉及旅游管理和发展的方方面面,在旅游的全行业管理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里选择新近发布或具有重要地位的法规扼要地加以介绍。
1.《旅游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3年4月25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自2013年10月1日开始实行。《旅游法》以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目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
《旅游法》采取综合立法模式,内容涉及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等多个方面,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确定统一的服务标准和市场准则,协调中央和地方旅游发展,对完善我国旅游法律制度和促进旅游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旅行社在线经营与服务规范》
原国家旅游局(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于2017年12月17日发布《旅行社在线经营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规定了通过互联网在线经营和服务的旅行社的功能分类、经营基本要求、旅游信息在线展示要求、旅游产品在线交易要求和在线经营服务要求,适用范围是应用互联网经营旅游产品的旅行社。
《规范》指导旅行社在线经营与服务,对规范旅行社在线经营和保障旅游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3.《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文化和旅游部于2020年8月20日发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以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规范在线旅游市场秩序、促进在线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包含总则、在线旅游运营、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规定》的出台,有效弥补了在线旅游企业经营监管的空白,完善了在线旅游领域的立法,有利于实现企业与政府数据互通,有助于解决在线旅游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对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旅行社条例》
国务院于2009年2月20日发布《旅行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6年2月26日和2017年3月1日前后两次进行修订。《条例》以加强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者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为目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与经营活动。
《条例》取代1996年10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降低旅行社设立的门槛,采取“宽进严管”的思路,促进旅游行业发展,更加注重保护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的权益,有利于促进旅行社行业形成良性循环市场。
5.《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
原国家旅游局(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于2012年4月16日发布《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以加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和管理、提升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树立旅游景区行业良好形象、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适用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申请、评定、管理和责任处理。
《办法》包含总则、评定机构与证书标牌、申请与评定、检查员、管理与监督、附则等内容,对旅游景区实现动态管理,促进旅游景区科学化管理和健康发展。
6.《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
文化和旅游部于2019年7月3日发布《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以下简称《要求与评价》)。《要求与评价》规定了旅游民宿的等级与标志、基本要求、等级划分条件、等级划分方法。该标准适用于正式营业的小型旅游住宿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客栈、庄园、宅院、驿站、山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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