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程为兄弟。兄程颢(1032—1085),字伯淳,后称明道先生;弟程颐(1033—1107),字正叔,后称伊川先生。兄弟二人早年曾就学于周敦颐。《明道先生行状》记程颢:“先生为学:自十五六时,闻汝南周茂叔(敦颐)论道,遂厌科举之业,慨然有求道之志。未知其要,泛滥于诸家,出入于老、释者几十年,反求诸六经而后得之。”[63]可见其于老、释之学不为不熟。弟程颐同学于周子,但与乃兄有别。《伊川先生年谱》记其“幼有高识,非礼不动”[64],只以儒家为思想行为准则[65]。由之,二人日后的理论与风范也有若干差别,以致近人把程颢归为陆王心学源头,而程颐则为朱子理学源头。
二程与张载既是亲戚又是同道,因之有许多学术交流。二程显然是认同张子“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二分的。他们常说:
论性,不论气,不备;论气,不论性,不明[66]。
性出于天,才出于气,气清则才清,气浊则才浊。……才则有善与不善,性则无不善[67]。
气有善不善,性则无不善也。人之所以不知善者,气昏而塞之耳。孟子所以养气者,养之至则清明纯全,而昏塞之患去矣[68]。
二程这里的提法,无疑都有似于张子。
然而,纯善的“天”之“性”是什么?从何而来?我们说过,张子是把“天性”的来源归之于“天地之气”,且为了赋予“天性”以公共的、普遍的意义,还把“天地之气”的本性指称为“虚”为“无”。对张子的这一说法,二程不以为然。他们批评张子说:
立清虚一大为万物之源,恐未安,须兼清浊虚实乃可言神。道体物不遗,不应有方所[69]。
这是说,“道”既是“体物不遗”的,就不应该只讲“虚”不讲“实”,只讲“清”不讲“浊”。又说: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若如或者以清虚一大为天道,则乃以器言而非道也[70]。
这是说,以“清虚一大”之“气”指“道”,便落入形而下之器了。还记:
尝问先生,“其有知之原,当俱禀得”。先生谓:“不曾禀得,何处交割得来?”又语[71]及太虚,曰:“亦无太虚。”遂指虚曰:“皆是理,安得谓之虚?……天下无实于理者。”
这里的前一问题,是讨论认知的来源;后一问题,二程子的回答直指天地宇宙之终极存在,不是“虚”而是“理”,“理”是“实”的。
这就是说,具公共普遍意义,并成就纯善的“天地之性”的,不是“清虚一大”之“气”,而是“实”之“理”。故二程自称:
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72]。
按,“理”之一词,先秦典籍已不乏见。《庄子·则阳篇》就称:
四时殊气,天不赐,故岁成;王官殊职,君不私,故国治;文武[殊能],大人不赐,故德备;万物殊理,道不私,故无名。(www.xing528.com)
《韩非子·解老》篇则称:
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故不得不化。
凡理者,方圆、短长、粗靡、坚脆之分也。故理定而后物可得道也。
依先秦这些典籍的说法,“理”显然是把握客观自然世界发展变化法则的范畴,为经验性的,作为公共(“不私”的、“尽稽”的)的“道”才具先验绝对意义。
到二程这里,“理”或“天理”仍然保留着把握客观自然世界发展变化法则的含蕴,但已经不再是相对的、经验性的,而被赋予先验绝对的意义了。程子下面的提法可证:
一阴一阳之谓道,道非阴阳也,所以一阴一阳,道也,如一阖一辟谓之变[73]。
离了阴阳更无道,所以阴阳者是道也。阴阳,气也。气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74]。
这里的“道”即“理”。程子以阴阳之气之“所以”说“道”称“理”,就以“道”或“理”为变化必然法则。程子把作为变化必然法则之“道”或“理”上提为“形而上”,而把“气”往下拽落成为形而下了。
再说,作为形而上的“理”,它是“实”的。“实”在哪里?此形而上之“理”禀赋于人人物物所构成的“天地之性”为纯善,它的“善”又表现在哪里?程子称:
性即理也,所谓理,性是也。天下之理,原其所自,未有不善。喜怒哀乐未发,何尝不善?发而中节,则无往而不善[75]。
仁、义、礼、智、信五者,性也。仁者,全体;四者,四支。仁,体也;义,宜也;礼,别也;智,知也;信,实也[76]。
仁,理也。人,物也。以仁合在人身言之,乃是人之道也[77]。
这显然是说,“理”之“实”就表现在它是以仁、义、礼、智、信作为内容;“性即理”,故“天命之性”是纯善的,就表现在仁、义、礼、智、信等善的价值意识对“性”的给定性。
原先,在董仲舒那里,也讲价值意识的先天给定性,但他是由气禀给定的。我们说过,从气禀讲价值给定性,会导致作为存在世界源头的“气”的灵性化,从而引出万物有灵论;而且,价值意识既由气禀先天给定,则成就何种心灵意境与精神品格,一决于“天生才情”,毋予于功夫修习。董子的这样一些主张与见解,不为张载所认取。张子一方面强调气禀与气化的自然性,(认同老子所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消解董子的目的论与万物有灵论;另一方面,在涉及气的性状(天地之性)问题时,不以“仁”为说而以“虚无”论。以“虚无”论“性”,意谓着并不强调人与物在本性上的给定性与确定性。人是否可以成为圣贤,不是先天给定与确定的,而是通过自己的体认与修为得来的。由是,张子讲求“变化气质”,这就是“修习”。及也从对“天无私覆,地无私载”的敬仰与体认中成就“体物不遗”、“一体之仁”的境界,则显然是儒、道二家思想的融汇。
来到二程。二程的形上学不再取“气”论而主“理”论。“理”不是“虚”的而是“实”的。它的“实”就表现在它是可以为认知所把握的,又是有确定内容的,那就是“仁、义、礼、智、信”。就它具有客观自然的色彩而言,于道家有所资借;但既以“仁、义、礼、智、信”作为价值内容,则这种资借的着意,在赋予“仁、义、礼、智、信”等价值意识以客观必然法则的意义。原先董子只是把价值意识客观自然化了;及二程更把价值意识客观必然法则化了。儒学的价值追求在二程这里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朱熹的思想,正是沿着二程特别是程颐子开出的方向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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