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1916年属于通俗教育研究会建会初期,会中事务缺乏可以依循的规范,因此通俗教育研究会初期的工作重点即修订会内各种工作章程细则,以便日后执行工作时能有所依据,这些章程文件分别有《通俗教育研究会章程》《通俗教育研究会议事细则》《通俗教育研究会办事规则》《通俗教育研究会小说股办事细则》《奖励小说章程》《审核小说标准》《小说股发给褒状条例》《审核小说杂志条例》《修正戏剧奖励章程》等。通俗教育研究会初期的工作就是根据这些章程文件开展,这些章程文件都是经由各股会充分讨论后制定的。如小说股的第一次会议,就以小说股的办事细则为焦点,对小说股的例会日期、办事细则、进行方法等进行议论。当时小说股的主任为周树人,他指定该股三名会员毕惠康、冯承钧、王家驹起草初稿,但一次会议未能做出决定,仍需在第二次会议时,待草稿完成后继续讨论。在正式进行讨论时,大部分意见都是对条文用字遣词的修改,很少对规则的核心主旨有所争论,这种情况不限于《通俗教育研究会小说股办事细则》的讨论过程,也散见于各股的讨论过程,这一点可从研究会留下的会议记录中看到,大部分讨论重点都集中在条例的字句与操作等细节上,可见通俗教育研究会对于该会的运作宗旨具有一定的默契,因此没有产生很大的分歧。
这些章程的条文内容表现了通俗教育研究会的观点,这会在之后的章节进一步谈及,此处集中讨论通俗教育研究会的议案内容,以了解其工作。首先以《选印讲稿议案》为例,这是由讲演股议决的议案,通俗教育研究会希望通过讲演来教化百姓,因此希望制作一本官方修订版本的讲演参考书来代替坊间杂乱无章的情况。这个议案分为三部分,分别是搜集、选择、印行。搜集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各省讲演机关上交给教育部审核的稿件,由教育部发交给通俗教育研究会;另一种是由会内的调查员设法征取市面上各种私人撰述的讲稿。这些稿件收集起来后,由会内的审核员及编译员按会内标准选择收录,只要合乎“培养国民道德及增进国民常识者”与“以普通白话为主”等宗旨即可取用,若遇有小瑕疵的稿件,由研究会稍做修改后亦可收录,经过编辑后交教育部审核准许即可印行,并供各省参考取用。[17]按此标准,通俗教育研究会先后出版了《通俗教育讲稿选录》及《通俗教育讲稿选录第二辑》,这些文稿也成为各地讲演活动的重要参考书。
《调查年画议案》就是讲演股认为当时民间盛行的俚俗图画之一的年画中“荒谬怪诞”的作品过多,对少年儿童的教育会产生不良影响,所以需要进行调查。具体执行办法是由教育部要求各地警政机关与教育机关在年节前搜集相关的年画交由通俗教育研究会审核,挑选其中“良善”者设法提倡或奖励,“不良”者则设法禁止。这一工作集中在1916年,通俗教育研究会共审核了780余种年画,往后的审核数量则相当少,至1919年就再也没有审核成果了,大概因缺乏搜集能力与受政局影响,这一工作因而停止。[18]
讲演股还规划了《推广巡行宣讲议案》,计划派遣巡行宣讲员到乡间地区进行宣讲,但这一活动不是由通俗教育研究会亲自执行的,而主要是由学务局进行。该议案计划每月派员轮流到乡间讲演一次,并由学务局函请步军统领衙门知会各处兵营派兵保护讲演者,讲演地点由讲演者与劝学员联络地方上的绅董商定,讲演材料由学务局核定,讲演者人数也由学务局视情况而定,资金亦由学务局负责。因此,这个规划虽然由通俗教育研究会制定,但其实施由其他部门执行,可见通俗教育研究会的工作需要与各部门充分协作才能顺利实施。
除讲演股外,戏曲股也为其基础工作修订了《戏曲脚本搜集议案》,中国历史悠久,戏剧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虽属边缘文化,地位较低,但这并不妨碍戏剧在中国的发展。中国地广民众,各地风俗文化各有差异,而戏剧的发展也因应各地的风俗特色衍生出种类繁多的类型,就戏曲一类而言,北京当时就流行一种“二簧”,另外戏曲名目粗分就有昆腔、秦腔、高腔等,在其他更细致的分类法下,区分出的类型与项目更多不胜数。通俗教育研究会为了把戏曲运用在教育上,自然要对这方面的学问有所了解,因此戏曲股的首项工作就是从搜集研究入手。前清所藏的各类戏曲数据自然是参考的首要对象,由教育部知会内务部与清室内务府辖下的南府接洽,商借数据抄录,同时通过私人渠道设法抄录资料,必要时更由通俗教育研究会出资收购,通过或公或私的方法来搜集资料,为日后的改良工作打下基础。[19]
小说股的想法也差不多,但小说股的工作开展得更快,建会初期就推出了《劝导改良及查禁小说办法议案》。这份议案是通俗教育研究会有感于市面上充斥着不良小说,而光靠查禁的方式实非正本清源之道,所以希望通过劝告书业商人自行戒慎,由教育部知会全国书业商会,再由各商会知会出版家,自行取缔不良小说,另外对于报纸杂志上刊载的小说,如感到有伤风化,即由教育部通过内务部及各省巡按使转告各报馆加以注意。而通俗教育研究会也制定了应禁书目,以便各书业商人遵照办理,同时也会要求各关卡税局配合检核,务求减少市面上流通的不良小说。[20]
配合《劝导改良及查禁小说办法议案》,通俗教育研究会又陆续推出其他相关议案及章程,如《公布良好小说目录议案》《奖励小说章程》《审核小说标准》《小说股发给褒状条例》《审核小说杂志条例》等,都是这一议案的延伸产物,以整顿市面上不良小说流通的状况,促使符合通俗教育目标的小说能代替那些不良小说,成为民众的日常读物。
戏曲股在搜集了一定数量的资料后,为了正式开展改良工作而修订了《改良戏剧议案》与《调查戏剧议案》,随后又因工作需要议决了《戏曲股宜专设交际员案》及《戏剧奖励章程革案》。上述小说股与戏曲股的议案皆可整合成两大议题来探讨,分别是通俗教育研究会的小说改良工作与通俗教育研究会的戏剧改良工作,这两部分在后面的章节中将会详细分析,此处暂且略而不谈。
与小说股及戏曲股相比,讲演股的工作亦不少,如《试办通俗教育讲演传习所案》《提倡学术通俗讲演案》《审核讲演参考用书案》等,分别从培训讲演人才、举办讲演活动、编辑讲演参考用书等三方面入手,推行该股的工作。
首先,《试办通俗教育讲演传习所案》就是有感于当下讲演人才不足以及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讲演股希望建立一个培训机构来培养适当的人才,该机构定名为通俗教育讲演传习所,在京师交由京师学务局筹设,在各省则由该省最高级行政长官筹设,而其他道县则视其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筹设。这一议案并非由研究会直接办理,而是交由其他行政机关按研究会设计的章程来推行。这一计划要求培训对象的年龄必须在25岁以上,品行端正并且至少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一个:(1)师范学校或中学校毕业者;(2)曾担任过高等小学以上学校教员者。具有合适资格的人士可经试验后录取,试验科目由设立机关定立,并以口试的方式进行。传习所中主要教授以下科目:(1)社会学大意;(2)心理学大意;(3)社会教育概要;(4)雄辩法;(5)世界大势;(6)法制经济大意;(7)讲演实习。观其内容与今天公民社会课程的培训内容甚为相似,可见这种讲演人才发挥的功能应与公民社会课程教师相当。传习所的讲授与实习时数按设立机关自行定立,以每周30小时为限,另外非全日讲授者可减至12小时。讲演实习的部分应占总时数的三分之一,全日讲授者应在3个月内毕业,非全日讲授者可以延展至1年毕业。这种安排方便那些兼职讲演者,能让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培训,确保通俗讲演者都能得到足够的训练,从而提高通俗讲演活动的质量。[21]
其次,《提倡学术通俗讲演案》显示了通俗教育研究会的工作对象并不局限于下层人民,那些知识水平较高的人士也属于研究会的教育对象。专为下层知识水平较低的民众所设计的讲演活动,对知识水平较高的人士缺乏吸引力,有见及此,讲演股提出了《提倡学术通俗讲演案》,希望办理一些当时尚属缺乏的学术讲演,以通俗的形式讲解各专门学术的主题,以增进智识水平。其方法就是交由高等专门学校以上的学校,设立开放公众参加的讲演会,每月至少举行一次,可一校独办或多校合作,具体形式由校方自行决定,讲演时间定在星期日或公众休息日,场地选在校舍或公众场所。用这种方式尝试推行一种较高层次的讲演活动,以吸引知识水平较高的人士参与。[22]
最后,《审核讲演参考用书案》则明确了搜罗市面流通的通俗教育参考书的方式以及评价标准。该案以教育部的名义,要求各地的书商将编辑出版的参考书赠送两份给教育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文本将详列清单,通传各地通俗教育讲演所,以便按表采用参考用书,并且准许各书商于合格书本封面上标明“经通俗教育研究会审定合格”的字样,而审核未尽完善的文本,则由研究会与书商直接商讨如何修改。[23]
以上议案为1914—1915年通俗教育研究会的主要工作内容,考察研究会历年议案的数量,应以这一阶段为最,主要是建会初期,各项工作的开展都需要订立规章,故而工作量显得较多亦可理解。这些议案的内容大多成为通俗教育研究会的核心工作,并在以后几年间成为常态事务,或断或续地进行下去。
1916年,讲演股议决了《附设星期讲演会简章草案》,此案是基于以下考虑而产生的:“通俗讲演为社会教育最重要之机关,所有社会万般现象胥属应行讲演之范围,故讲演员一职必须常识充足者始能胜任愉快。况在今日进步之世界,凡百学术事业无不日新月异,非及时补修储备学识尤不足应社会之需求,讲演员之地位在社会上为先知先觉,实负有觉世牖民之责,使学识不充,语言偶或有误微论其不能尽指导社会之职。而讲演员之威信一失,斯教化上之效力全消,关系匪轻,办理宜慎。”[24]
“通俗教育研究会附设星期讲演会”的设立,其宗旨就是为一线执行讲演工作的讲演员补充各种知识,以保证他们为民众提供的常识体系能跟上时代的发展,并且通过这种培训来维持讲演员的知识素养。讲演会安排在星期日上午举行,而讲演的科目则在社会教育、历史地理、普通理科、法制经济大意、雄辩学等范围内择一宣讲。讲演员由通俗教育研究会按期延请专门人员担任,由讲演股主任兼管举办事宜,并会同京师学务局共同办理,地点则是在北京模范讲演所,听众以京师地方的讲演员为主,同时也开放给有兴趣听讲的人士参与。
此案通过后,1917年4月在讲演股的股会上就如何办理等细节性问题进行了讨论。星期讲演会的举办时间暂定于每星期日早上9时至11时,每次讲演2小时,中间休息10分钟,首次讲演的范围则选择普通理科中生理卫生方面的知识进行讲解,以其与一般人关系最为密切,并以研究会中对生理学科最有研究的会员王道元首先担任讲员。星期讲演会主要涉及讲员酬金与杂费两项经费。讲员酬金取高等教员与中等教员薪酬差距的中间值,每小时为3元或2.5元,一切教学相关用具则由研究会及讲员自行筹措,按此推算星期讲演会每月开支不过30元左右。原案经过这一细节性的补充,于同年5月正式实行。(www.xing528.com)
此次讨论过程中有两个问题值得关注,即是否应设限只供讲演员听讲与强调使用易懂的语言并配置教具以加强讲演效果。这种细节性的讨论表现了通俗教育研究会对办理这一计划的想法与思虑较为周详。
至1918年3月,生理卫生的科目讲演完毕,其成效备受研究会认同,因此继续办理。接下来的讲演则选择地理、历史范畴的题材,由大学文科毕业的田世谦担任讲演者。此次讨论中值得注意的是其对于地理、历史中应讲内容的选择。高步瀛认为地理、历史内容繁多,而讲演时间每次只有2小时,为了保证讲演的质量,有必要对讲演内容进行预定。而讲演题材的选择则体现了士绅阶层的时代价值观,历史方面选择了讲解进化史,地理方面则着重于“要塞商埠在所必详”[25]。除了讲演内容和讲演者有所更改外,其他一切均按旧章进行。此后,在通俗教育研究会的文件中再也未见有关星期讲演会的记录,故无法得知后来是否继续办理。仅就这两年而言,星期讲演会的构想对通俗教育产生了良好的影响。首先,它体现了通俗教育研究会对讲演员的素质有所要求,并且通过提供培训来提升讲演员的能力。其次,它显示了研究会对办理通俗教育活动严谨认真的态度,活动的办理流程不是草草而成,而是经历了详细的规划与讨论方才实行。由此可见,把他们视为用北洋政府官僚作风来做事的偏见是不合理的。
讲演股为了掌握当时的社会风俗情况,修订了《调查社会风俗习惯案》,以便推行调查活动。该案的宗旨以提倡良俗、规诫恶俗为主,调查方法既有由通俗教育研究会讲演股股员随时调查各地风俗,并就他们所知进行报告,还有通过联络各机关设法调查,并特地知会北京教育会、北京通俗教育会以及各讲演机关进行调查,并把调查内容汇报给通俗教育研究会。调查结果由通俗教育研究会审核整理后发交各讲演机关作为参考数据,调查内容以表格的方式来记录,其中包括5个项目,分别是地名、习俗崇尚、婚姻习惯、丧祭习惯、特殊习惯,其中特殊习惯除了记录特别风尚外,但凡不属于其他项目者,都一律记载到这一项中。
1916年,通俗教育研究会以讲演股提出的议案为主,其中为了培养在校学生的口才,讲演股推出了《提倡中等以上学校学生讲演练习会议案》,该案认为学生在学校时缺乏练习讲演的机会,所以希望学校能为他们组织讲演练习,以培养学生雄辩之才。通俗教育研究会通过教育部指令各中等以上的学校设法以每星期一次或两星期一次的频率办理讲演练习,而此项活动必须在课外时间进行,余下的规则由各校自行确立。从这一议案可以看出,通俗教育研究会的工作对象广及学生,而不止于一般大众。[26]
清末民初这段新旧交替的时期里,旧有的陋俗与新到的恶习对大众的影响力尤为强烈,这些陋习存在于民众的生活习惯中,对他们的生活产生了直接而不良的影响,其中为祸最烈的莫过于抽烟,通俗教育研究会面对这一情况,并且因应政府与英国缔结的禁烟条约再有三个月就届期满,因此提出了《拟呈请教育部通咨各省转饬各讲演机关将禁烟一事特别注重讲演案》,以改变这种风气。虽然通俗教育研究会并没有惩治的权力,但还是希望通过加紧劝导的方式来为民生大事尽其绵力。[27]
小说股在制定了一系列小说审核与评价章程后,持续开展其工作。但是当时社会的思想与舆论流播已不是政府所能约束的,通俗教育研究会判定的不良小说依然大行其道并风行各地。因此,1916年期间市面上不良小说的流通依然未能得到有效抑制。针对这一现状,小说股会员戴克让提出了《本会禁止不良小说应从根本着手议》,该议案认为上海是导致不良小说流行的最关键因素。上海处于商贸交汇中心,而且有各国租界,中国政府的法令往往无法干涉其中,大部分不良小说的发行都集中于此处,其情况甚至是政府已颁布禁令的当下,相关小说的广告依然随处可见,甚至在报章上连载。为了真正根绝源头,戴克让提议由通俗教育研究会将已禁止小说的名目列成清单,通过教育部与内务部知会江苏省省长,指示当地官厅与各租界工部局协商,合作查禁相关禁书,并且将禁止小说的清单函送至江苏教育会,由其代为与当地官厅洽商查禁事宜。然而,通俗教育研究会这一提议函送至江苏教育会后,江苏教育会表示,通俗教育研究会此前关于奖励良好小说的方案甚为有效,用开示禁书清单的方式反而会为贩卖禁书者做广告,对改善现实状况似乎没有帮助,因此建议研究会还是循积极面教导民众,推行美感教育,提升社会大众的品位。[28]这一案例说明通俗教育研究会的意见并不一定为其他机构完全接纳,而通俗教育研究会本身也就江苏教育会的意见进行了讨论,他们认为这则意见与研究会一向的工作方向甚为切合,而相关具体办法可在日后再讨论。实际上,这种查禁的方法效果并不明显,这类型的小说依然风行,毕竟在缺乏强力的统治机器下,任何禁止思想观念流播的手段都是难以奏效的。
通俗教育研究会的议案不一定都能在议决后得以立即实行,有时碍于各种情况而出现延宕,如《拟履行上年议决事件议》就提出要查禁不良小说一项,至1917年小说股已编定了一份名单,可供上报教育部并知会民间书业商人勿再贩卖名列当中的书籍,并且借此劝诫民间书商。另外,鉴于小说股运作不便的理由,对原规定每月一次的评审小说会议做出变通,以更灵活的方式来进行,并且提出把各小说的评审意见刊登在相关刊物上,以供大众了解通俗教育研究会的评审观点,明白通俗教育研究会的劝导之意。[29]
通俗教育研究会提出的议案不一定都获得实行,也存在缓办甚至不办的情况,《拟奖励白话新剧议》就是其中典型的例子。北洋时期,社会中出现了大量新兴事物,其中供人娱乐的事物更是层出不穷,如西方的歌剧、白话剧等。知识分子相中其中潜藏的教育功能而加以引进,受注意的对象不独有新的舶来品,受其启发,注意的焦点更延伸至传统的娱乐活动中,这些以往不被认真看待的活动潜藏的功能也被重新发掘出来。它们包括戏曲、唱词、说书、皮黄等传统通俗娱乐活动,所以戏曲股把其业务范围扩充至它们,并对之加以改良,使它们在供人娱乐的同时兼而发挥教育功效。1917年,戏曲股会员嵩堃与苏少卿提出了《拟奖励白话新剧议》,他们从西方与日本各国的戏剧经验中获得灵感,希望借由提倡白话新剧让更广大的群众获得教育,其方法主要有以下四条:“(1)京师方面,依惯例手续搜集警察厅所有已经存案白话剧之脚本,由会派员前往接洽,俾勿稍有遗漏,从前无脚本时之戏目或节略,亦在搜集之列;(2)各埠方面,天津、汉口、上海、杭州、苏州等处开演白话剧较早亦较盛,然有租界之埠,租界内演剧从来不须呈报,脚本可暂置勿论,是宜先从杭州、苏州着手搜集,现在该处演剧之民呜、民兴二社均已成立四五年之久,又为纯粹白话剧团体,足以代表其余,但依合法手续由该处警察厅间接抄送而来,亦非完全脚本,欲得着实,须由部派人前往办理;(3)名誉奖励,迩来学士颇有编辑剧本以资消遣者,倘再加以鼓励,脚本事业发达,文艺亦将因以进步,宜照戏剧奖励章程意旨,凡有白话脚本送会审查合格,即分等与以徽章,诱之以名则闻者兴起;(4)权利奖励,我国已稍稍采用著作专利权法,则剧本专权当然允许特有,但现时新编脚本不禁与行,要知专权则可,无权则不可,宜由本会详请教育部咨请内法两部妥定脚本著作专权利法,明令公布,则将来恃此啖饭者众,不患无好脚本矣。[30]
由于议案的讨论范围相当广泛,涉及白话新剧的演技、道具、舞台、演员、观众、剧团、现况、国内外经验,甚至包括性别议题,例如对女性演员的应对方法等,各个方面都需要进行详细讨论。在各方争论中,大抵对前3条意见表示同意,但普遍认为第4条意见窒碍难行。因此,在1917年8月17日戏曲股第四十三次会议中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决定先行对各类戏剧进行调查,其他意见以后择机复议。
在同年10月5日戏曲股第四十六次会议时,经过调查后认为该决议暂时难以实行而决定缓议,待出现正式的白话新剧团时再行讨论。值得注意的是高步瀛在讨论的过程中表示:“本股虽名戏曲,不能无种种研究提倡,然主旨所在仍在教育,不在戏剧也。质言之,不过藉戏剧之改良为灌输社会教育之方法而已,即有所奖励提倡,亦宜于一般戏剧中求之,不宜偏重某种。”[31]这一申述充分表达了教育是通俗教育的终极目标,工作的重心也应该以此为依归,所有相关的评价,其标准尺度都应建立在这种目标上,不能舍本逐末,过于关注其娱乐性而忽略了教育意义。因此,娱乐活动本身的内容和人们的喜好虽然对通俗教育研究会的讨论过程有所影响,但最终的关键仍在于它能否有效达成教育民众的目标。
中国的传统娱乐活动种类繁多,同一类活动在不同的地域可有五花八门的变化,通俗教育研究会也很清楚这一点。因此,戏曲股会员戴克让提出《拟调查一切评话时曲鼓词议》,该议案认为戏曲股以改良戏剧为目标,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审核工作,也有了概括性的认识,但戏曲的范围极为广泛,另外其他的评话、时曲、鼓词等都多少带有戏剧性质,但在表演场所、剧本与表演方式上千变万化,当中需要的知识甚多,不经由教学数年实在难以掌握其内容,而且各地风俗差异也使这些活动差异极大,虽然在民间流传极广,但要详尽调查亦不简单。戴克让的提议经过一番讨论后,股会最终决定由通俗教育研究会资助设立词曲研究社,并由该研究社负责改良旧曲与编制新词的工作,在每个月定期进行演习,以资戏曲股研究与实验。[32]
至1918年,通俗教育研究会的议案开始减少,一方面受时局影响,另一方面研究会初期的工作已经为其定下了不少日常事务,所以在后期另外新增事务的空间也较小。1918年总共提出五项议案,其中《拟推广公布良好小说目录办法案》《拟发布本会征求小说章程案》《星期讲演会继续办理之计划》等,都只是前述议案的延伸或继续,而《拟呈请教育部通行各省转令各讲演机关将劝诫儿童勿吸食纸烟一事特别注重讲演案》也是宗旨明白,是对危害民众的恶习进行劝诫的通告而已。其中唯独《保护新剧著作权案》值得研究者加以关注。
《保护新剧著作权案》是由会员裘善元于1918年提出的,鉴于各方剧团踊跃索取通俗教育研究会戏曲股自编的剧本,而民间自编新剧的情况似乎未见有所增长,可以认为民间剧团生出依赖官方的心理。考其实际,应为缺乏著作权保障的缘故,致使民间剧团缺乏创作的动机,虽然于1915年颁布了《著作权法》,但其中没有明文保障剧本著作权与其连带的演奏权,民间剧团即使苦心创作剧本,也很快会被其他剧团所仿效,这种为他人做嫁衣的事情让民间剧团不愿意费心创作,因此日渐依赖官方。参考外国例子,裘善元认为可由通俗教育研究会呈请教育部颁行一种演剧条规,将演奏权一并列入剧本著作权中,或由教育部咨行内务部于提出修正《著作权法》时将戏曲演奏权进行明文规范。由于这一决议涉及法律的变更问题,以通俗教育研究会的权限而言,一时未能处理,最后决议缓行。
从这一议案可看到,通俗教育研究会当时已经意识到著作权对于文化创新的意义,以及这一权益在现实社会运作中的细节问题,并锐意改良《著作权法》使之更为精致,确保其为文化发展发挥良性效益。虽然通俗教育研究会的想法实属先进,但受到现实条件的局限,这种超出其职权的想法最终未能得以实现,这也昭示了通俗教育研究会在现实中受到的限制。
至1919年,通俗教育研究会就不再出版报告书,改为出版《通俗教育丛刊》,并在该刊上对会务的进行情况做出简介。相比之前的报告书,丛刊较为注重成果的展现,因而会刊登小说及剧本,而对会内工作与事务的介绍则相对扼要简约,议案数量也逐步减少,几乎没有新的工作类型,大多是延续以往的工作或稍微转换主题,如讲演股提出的《拟呈请教育部咨商司法部准于监狱举行通俗教育讲演藉资感化案》与《拟于京师举办女子讲演所以扩充教育案》等,虽然关注到监狱犯人的更生与女性学习的面向,但就活动类型上来说,其本质也就是讲演活动,与其他的讲演活动差异甚少,只不过是对个别听众类型施加更多的关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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