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教育研究会作为北京政府教育部辖下的机构,在中国这个拥有悠久中央集权政府历史的国家里,国民会习惯性地有一种印象,该会是中央政府为主掌全国通俗教育的发展而建立的机构,统筹全国各地不同通俗教育社团的工作,是具有中央政府性质的核心组织。这种印象在各地社团组织在推行通俗教育时,与通俗教育研究会来往的书信中得到印证。这些书信表现出一种寻求中央政府认可的态度,即地方上的社团组织希望获得通俗教育研究会的认可,这种模式就如同传统中地方官员需要寻求中央政府的认可来建立权威一样。
例如,扬州一个叫作芸智书报社的民间社团,于1917年通过信函将该社的组织简章送呈通俗教育研究会,在信函中表示借此向通俗教育研究会及教育部备案,并且申请通俗教育研究会能知会江都县知事,促使他提倡通俗教育,帮助江都县相关事业的发展,鼓励知事拨给款项资助该社活动。虽然通俗教育研究会由教育部出资成立,可以算作官方机构,但其章程中并没有体现对地方团体的管辖权,更遑论款项批给等事务。面对这一请求,通俗教育研究会回复:“本会专以研究通俗教育为职志,本非行政机关,承嘱函致周知事拨款补助一节,事属行政范围,本会未便越俎代谋。”[6]从它以“未便越俎代谋”为由婉拒芸智书报社的请求中可以看出,通俗教育研究会清楚地了解自己的职责,并没有过度干涉各地通俗教育事务的想法。但这则事例显示出一条重要的信息,就是地方上的人士会把通俗教育研究会拟想成中央行政机关,并试图借助中央政府的权威来影响地方政府施政,通过请求通俗教育研究会向地方政府施加行政压力来帮助自身社团的发展。这种互动方式,正是承袭了传统的地方士绅与地方官员的交涉技巧。
另外还有一个来自四川的例子,这个例子中这方面的特征就更为明显了。1918年10月,一封来自四川灌县通俗教育研究会的信函中提出这样的要求:“窃敝会僻处一隅,若不联络贵会,殊非集思广益之道,照七年十一月十二日成立大会表决议案,协请贵会查核可否设立四川分会以期教育普及等语,会长以事关公益,难负众心,兹特函请贵会转呈教育总长俯赐核准,藉由贵会颁发图记一颗,以昭信守但,敝会成立尚在幼穉,务祈时赐笺言,以匡不逮,实为公便,此致。”[7]
这个例子中,四川灌县通俗教育研究会不仅在取名上与通俗教育研究会有雷同之感,甚至直率地表达了想要成为通俗教育研究会四川分会的期望,更希望通俗教育研究会能颁发图记,借此证明其身份是得到中央政府认可的。这种想借助中央政府的权威帮助社团在地方上获得更大影响力的做法在当时并不稀奇,因为中央政府的权威虽然在政治上影响力被削弱,但其根植于历史与习惯的威望犹在,作为一种求助的选择,中央是种“可供运用的资源”,中央政府对地方的影响力虽然说不上强大,但在特定领域中它的方针是具有普遍效力的,得到中央政府的认可或寻求协助,这些想法本身存在于大众的脑海中,毕竟这是以往的行事习惯,这些习惯并未因一时的革命被完全打断。当通俗教育研究会收到这样的请求,它一样以会章未有规定为由来婉拒设立分会的请求,这是基于行政机制而做出的响应,同时也是研究会在衡量自身实际情况后得出的结论。事实上,刚建立不久的通俗教育研究会不具备扩张组织规模的条件,在北京教育部中任职的主要成员都很清楚通俗教育研究会的限制所在。虽然无法答应设立分会,但通俗教育研究会也表达了希望与之紧密联系的想法,“窃谓双方联络,但期集思广益,如有研究之处,尽可互相商榷,正不必定需分会名义,所有本会格于定章不克遵办之处,诸惟鉴原是幸”[8]。比之地方上的人士,身在中央的通俗教育研究会成员很明白其组织的虚实与定位,因此期望彼此能以对等关系来交流。四川灌县通俗教育研究会也没有必要局限于名分,这种关系可避免通俗教育研究会负担过多的责任。
地方上的通俗教育组织希望借着中央机构的权威来促使通俗教育在地方上发展,除了上述希望获得中央赋权的例子外,还有些组织会主动向通俗教育研究会进行活动报告,如塞北通俗教育事务所所长阎天纯在信函中就做出这样的报告:“窃查年画、读物、弹词大鼓等类感人最深,其良者固足以启发人民之观感,其不良者亦足以妨害社会之改良。如读物中有和尚奇缘、龙凤配、说腋等种种名目,年画中有裸体美人、春宫等,弹词大鼓内有十八摸、打呼噜、淫词艳曲等调。前奉教育部通俗教育研究会咨行各省区严禁在案,兹届旧历年关,正值年画、读物、弹词大鼓盛行之时,合亟呈请贵厅将以上所呈各节出示公布,本所仍派调查孙林华、张培基随时审察以资禁止实为公便等情前来查售卖淫书淫画及演唱淫词,久悬例禁,兹届旧历新年,无知商民恐不免仍蹈故辙,任意售唱,自应重申禁令,以维风化,除令各署派警严行查禁外,仰商民人等各宜懔遵毋违。又八年春季,本所呈请禁止不良戏曲一案,当蒙绥远警察厅牌示,内开该所长呈称窃查戏曲一道至关风化,我国旧有戏曲足资劝惩者固多,而编制不良或演唱不善,致失本意,足以导社会之恶习者亦复不少,本所根据教育部通俗教育研究会议决改良戏曲案,对于不良戏曲分全部禁止、部分删改两种办法,兹由本所职员随时调查审核,就绥远现行戏剧中择其害俗尤甚者,有万花船、青云下书、错中错、阴阳河、打樱桃、梵王宫、关王庙、卖胭脂、拾玉镯、花园赠珠、遗翠花等戏,前已先后呈请贵厅察核,禁止在案,兹查丹桂茶园、天桂茶园复经演唱梵王宫、错中错、阴阳河、万花船,谨请贵厅重申禁令,将以上应禁之戏公布各该园,以肃风纪而杜流弊等情,均悉查万花船、错中错、阴阳河、打樱桃、拾玉镯等戏,京津戏园均有演唱,不在禁例,其梵王宫、青云下书、关王庙、卖胭脂、花园赠珠五出应准饬区查禁,以肃风化,该所又称研究会新编戏曲,现派员刘永和与伶界接洽排演,具见感化风俗促进文明热心可嘉,合行批示知照此。本所对于年画、读物、弹词大鼓、小说、戏曲等项在绥远警察厅呈请进行经过之大概情形也,理合声明以便核夺。”[9]
在这封信函里,所长阎天纯讲述了有关中央禁令未能在地方上有效执行,对改良地方风俗情况效果不彰等问题,因此要求“重申禁令”,促使地方政府重视。绥远在当时属于偏远地区,中央政府的影响不及该处是可以理解的。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中央机构对外辐射其影响力的局限。虽然在行政上效果有限,但在观念上的影响不小。据阎天纯所说,塞北通俗教育事务所的活动方针,主要依据通俗教育研究会的标准进行,并把地方上收集到的情形向其汇报,向通俗教育研究会做出种种建议,以求把握各类不合标准的戏剧演出情况。由此可见,即使政令效力有限,但通俗教育研究会制定的章程文件因其带有中央政府色彩而备受各地人士的认同及重视,并引为工作标准。阎天纯在信函中除了汇报塞北通俗教育事务所的工作情况外,还在信函的结尾部分提出一些请求:“一请本会函致绥远警察厅遇事维持,以资进行,本所在该厅呈请禁止戏曲项目除十八摸、打呼噜外,皆根据本会报告书议决应禁之剧,而该厅有禁有不禁者,是有信有不信之明证,请事疏通以便进行;一请本会发第四次报告书以资借镜,以便遵行;一请本会将教育资料继续发下,借窥全豹以便参考,此时已继续接奉十册矣;一请本会择要寄发讲演稿件以便讲演;一声明本所排演新剧已略有头绪,待开演时再行呈明此请。”[10](www.xing528.com)
这些要求大部分是希望通俗教育研究会赠予教学活动所需的文本资料,还有一部分是希望通俗教育研究会向绥远地区的警察厅施加影响力,以便塞北通俗教育事务所在地方上的活动能得其助力。其中要求教学资源的部分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当塞北通俗教育事务所在地方开展活动,并参照、运用通俗教育研究会给予的资料时,相当于间接把通俗教育研究会设定的思想内容在绥远扩散开。原本受困于中央政府乏力,各类政策无法真正在全国落实,然而通俗教育研究会可通过这种软性的方式向全国辐射其影响力,这种情况皆有赖研究会的角色优势,在传统里,中央机构总是地方组织参考与学习的典范。而通俗教育研究会对于阎天纯的请求,就有以下回应:“贵所提倡通俗教育热心毅力,企图进行无任佩慰,承开示各节所嘱,由本会函致绥远警察厅遇事维持一层,本会系研究性质,不涉行政范围,即本会议决禁止小说戏剧各事,均系呈准教育部核行,若由本会直接函致地方官厅,与历来手续不合,碍难照办。至第四次报告书正在编辑中,一俟出版自当寄奉,其关于时局之教育资料一种,业已寄至第十二辑。此外,讲演稿件本会如有出版者,应即随时寄上备用,兹将本会历次寄奉贵所各种书籍开列清单,寄请台阅,如有未经寄到者,尚祈函示,容即按数补寄。”[11]
通俗教育研究会本身并不具有向地方官厅寄发文件的权力,研究会的权限主要止于咨询一项,各种政策决议要发挥效力终究需要通过教育部来进行。在这份回复里,通俗教育研究会碍于行政体制的限制,无法答应其致函绥远警察厅的要求。但即便如此,这也不过是手续上的障碍,因为通俗教育研究会的干部本身就是由教育部的管理人员兼任,所以研究会的议决几乎等同于教育部的意见。虽然对地方上通俗教育机构的部分要求无法答应,但对其索取数据的请求等通俗教育研究会皆允诺配合,可见通俗教育研究会在能力许可范围内,对于地方上的通俗教育发展都是尽力支持的。从这份陈述中可以清晰地看到,通俗教育研究会明白自身并非行政机构,即便具有发挥影响力的机会,也不会尝试僭越自身本分。但在北京以外的各地人士往往对此认知不足,常常把通俗教育研究会当成政府的行政机关。这种认知上的落差,除了地理远隔造成的信息不足的原因外,基于传统的想象也是一大主因。历经辛亥革命的中国,并不意味着国人都真的明白革命带来的变化,他们往往以清政府时代的经验来认识新政府的变化,在信息不足的情况下,通俗教育研究会被认知成一个中央政府的行政单位,具有通俗教育方面的实权等,也是地方人士自然会有的想象,并不令人惊奇。但这种想象在其他方面为通俗教育研究会带来不同的好处,使它具备相当的权威,自然而然地成为各地仿效的典范。
通俗教育研究会常因碍于权限未能满足地方上通俗教育组织的请求,但对于这些地方上的组织都尽量设法鼓励,希望它们保持推动通俗教育发展的热情。如山东易俗社在地方上推行通俗教育贡献颇多,有感于此,通俗教育研究会特地去函山东教育厅表示:“本会自成立以来,每因各处通俗教育机关之通讯得以联络感情、交换意见,藉于各处通俗教育状况略知梗概,其有办事热心成效卓著者,亟思量力翼助,以资提倡。兹查山东社会教育经理处办理多年,夙著成绩,前经教育部给予经理人王君泽同奖章。现在王君仍与同志诸人企图进行,热心毅力,实可钦佩,又王君所组织之山东易俗社编制各种剧本曾奉部发交本会审核,已由会呈请奖给褒状。该社成绩优良,求之各省实不多觏,其社中经理诸员亦各著勤劳,所有王君泽同暨易俗社经理员,似可呈部请奖藉资鼓励,可否由贵厅呈部给奖之处,诸希裁夺示复。”[12]
通俗教育研究会无法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影响地方政府机关,但通过婉转的信函给予建议也是能力之内的事,通俗教育研究会也愿意通过这种方式鼓励各地通俗教育的发展,甚至由研究会直接呈请教育部颁发奖励。如前面提及的塞北通俗教育事务所的阎天纯,通俗教育研究会就直接呈请教育部颁发奖章,其信函表示:“奉教育部指令据呈该所长阎天纯筹设塞北通俗教育事务所悉心进行著有成绩,查与本部奖章条例第一条之规定相符,应即给予四等奖章以资鼓励,合即检同奖章执照,令行该会转发可也。”[13]
从以上两例可见,虽然通俗教育研究会重视正式的行政程序与权责限制,但也愿意在能力许可的范围内激励各地的组织者与推行者。带有中央政府机构的光环是通俗教育研究会的重大优势,但它终究不具有实际的行政权力,更遑论跨出北京直接推动地方上的通俗教育发展。为此,如何让地方组织能热心于此,并合乎中央政府的政策方针,实为通俗教育能否在全国获得积极成果的关键所在。因此,设法鼓励地方组织本身对通俗教育的热情是相当必要的,通过授予中央政府的荣誉性奖励,让他们感到从事的工作备受认同,就是很好的方法。而且得到中央政府认可的人们,也能提高他们在地方上的地位,让他们在推动通俗教育活动时能有更大的能力调集资源,这种鼓励的循环对通俗教育的发展是一种重要的助力,其中更体现了通俗教育研究会作为中央机构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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