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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型政治文化的建设

时间:2023-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4.1参与型政治文化的建设政治文化是指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对于政治的态度、意愿和情感,是由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相互作用而形成的。

参与型政治文化的建设

Tosun依据社区层面提出在发展中国家的公众参与存在执行性、结构性、文化性三方面的限制因素。Stein提出旅游街区已经存在的权力关系会影响其他公众参与的范围。国内研究提出国家的民主制度、居民的经济情况与参与意识都会影响到公众参与的深度。

总体来讲,公众参与的保障机制包括参与型政治文化的建设、服务性政府的构建、公众参与制度的完整性、公众参与的能力和激励机制的设立。

4.4.1 参与型政治文化的建设

政治文化是指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对于政治的态度、意愿和情感,是由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参与型政治文化主要有三种类型:蒙昧型、服从型和参与型。

我国目前的政治文化仍然属于服务型,官本位的观念造成公众政治参与意识淡漠;此外,我国的公众参与通常在自身利益已经受到损害时被迫进行,属于非常规性参与,而非理性参与和救济型参与属于公众的被动参与,很难保障参与的有序性。

建设参与型政治文化首先要保障公众的参与权,政府应保障公众的知情、动议、听证、监督以及救济等权利。其次,公众宣传和教育也至关重要,尤其是对公众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民主意识,还包括公民素质教育等。

4.4.2 服务型政府的构建

历史街区改造的过程中,政府除了应作为管理者,还应当作为协调人和推动者,平衡各利益相关者和组织进行合作。服务型政府的构建是公众参与的重要保障,是公众参与具备便利条件和合法性的必要要求。

目前在我国,地方保护主义、利益垄断和对个人政绩的追求十分普遍,政府在服务公众方面做得还不充足。政府的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参与渠道和方案建设、政府的回应能力都有待提升。

4.4.3 公众参与能力的提升(www.xing528.com)

在历史街区改造中,公众不应停留在表达诉求与建议的层面,而应进一步作为建设者和创造者,对选择者和使用者的身份进行超越。

公众参与能力中最为主要的部分为公民精神。公众应将自己视为街区的一分子,对街区的公共事务具有一定的责任心。此外,公众对于公共事务的参与应抵制牟取私利的想法和行为,要具有奉献精神和积极争取整体效益的精神。

其次,对于公众的教育培训对公众参与能力的提升同样至关重要。教育培训的作用首先是为公众提供相应的专业知识,帮助其将自身诉求与专业知识有效结合。其次,教育培训能够促进组织化参与,将分散的公众聚集起来,有助于利益表达的整合、协调和放大,最终形成合意。

4.4.4 公众参与制度的完善

公众参与制度的完善指的是公众参与的常态化。缺乏完善的公众参与制度会造成两个后果:一是公众参与结果的偶然性难以再次复制,难以让公众对政府形成信任感;二是缺乏结构明确的参与制度和程序,无法保障公众的公平参与和有效参与,导致利益诉求的表达和参与行动的结果最终失败。

奥斯特罗姆提出,制度包括宪法、集体选择以及操作三个方面。在宪法层面,为公众参与提供保障的核心是对于公众参与权进行确认,此外还应对于公众参与权的构成进行详述;在集体选择层面,法律法规应针对具体领域进行具体的划分,对各类公众事务中的参与作出具体要求和规定;在操作层面,各个细分领域应对公众参与程序的具体操作进行确认,保证参与方式和渠道的有效性。

4.4.5 有效激励机制的设立

政府应建设有效的激励机制对公众参与进行号召和鼓励。激励机制首先包括对于公众参与的响应和接纳;其次是为公众提供各种参与的便利条件和渠道、降低参与成本;最后是提供奖励,为有卓越贡献的公众提供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赏。广东省政府曾设置“南粤智多星”奖项,利用网络问政进行意见收集,为公众参与提供了正当性和极大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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