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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教育的特别之我所感

时间:2023-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在伦理学的教学与研究之中,最深的体会,首先在于伦理学在哲学中是一门非常特别的学科。其次,伦理学的特别,在于它作为实践哲学,边界模糊,范围十分广大。再次,伦理学的特别,是它的层次之丰富。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康德的伦理学思考典型地代表了伦理学层次之丰富。中观层次的伦理学强调的核心是社群或小众,微观层次的伦理学强调的核心是个体性或个别性。最后,伦理学的特别,是它的研究路径之多。

哲学教育的特别之我所感

我在伦理学的教学与研究之中,最深的体会,首先在于伦理学在哲学中是一门非常特别的学科。

伦理学的特别,首先是它特别的实践特征。因为哲学通常被称为形而上学,讨论的都是一些玄而又玄的问题,与实际的生活没有直接的关联。正是因为与实际的生活没有直接的关联,因而它才显得无用,因为其无用而显得超越。但是,伦理学虽然属于哲学,在无用之用这一点上恰恰不与一般的哲学苟同。因为伦理学的最大特征,就在于它基于生活而又超越生活。它属于人们通常所说的实践哲学,与人们的实际生活直接相关,是典型的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时时处处既在生活之中,又在生活之外。它从生活中吸取营养,在生活之外提炼它,又反过来指导生活本身。难怪,在古希腊哲学中,特别是在斯多葛派中,伦理学被称为哲学之果,因而又被称为第一哲学。

其次,伦理学的特别,在于它作为实践哲学,边界模糊,范围十分广大。因为人们通常所说的实践哲学,研究的是非常实际的实践问题,特别是关于道德、法和政治的实践问题。虽然现代人基于学科的分类经常将这样的实践哲学研究分为道德哲学(伦理学)、法哲学和政治哲学,但是,从古代伦理学的诞生直到近代,包括黑格尔在内,很多人把这些实践哲学归于一类,或称之为政治哲学(亚里士多德),或称之为道德哲学(亚当·斯密),或称之为法哲学(黑格尔)。亚里士多德作为伦理学的创立者,其伦理学的主要著作是由《尼各马科伦理学》与《政治学》两部分构成的,他称其为政治科学。当然,亚里士多德的伦理思想,不限于此,它们还包括形而上学的部分(特别是目的因学说)、身体学的部分(特别是灵魂论),此外还有诗学。亚当·斯密的著作所包括的整个思想体系,都是从其在大学讲课时名为《道德哲学体系》的讲稿中发展而来的,其中既包括《道德情操论》,又包括《国富论》,还有《论警察和岁入的演讲》,此外还有神学的部分。黑格尔的整个实践哲学,包括道德、法律国体,都融在《法哲学原理》一著之中。由此可见,从古代至近代的伟大思想家中,伦理学的范围都十分广大,这在现代学科越分越细而且讲究学科界限的学术背景中,可以说是边界模糊。正是由于边界模糊、范围广大这一特点,伦理学这门学科有时处于相当尴尬的地位:一不小心就踏入了其他学科的领地,而几乎所有的能以实践哲学来自称的学科都可以以伦理学的名义说话,而它们特有的专业性又使得不属于或不熟悉那个专业的人哑口无言。这在参加以伦理学会年会形式召开的学术会议上感触最为深切,特别是在伦理学的各个专业委员会成员为主的小组上,如医学伦理学委员会、科学技术伦理学委员会、环境伦理学委员会等。即便在日常生活中,也常常遇到这种尴尬。因为伦理学作为实践哲学,大凡生活问题,不论大小,都可以与其联系起来,所以,对于伦理学话题,不论一个人是否专业,大体上只要能够有正常的思维的人都能够对它说上几句,你可能认为某人说得极不专业,但却不能指责其所说的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任何伦理话语都可以隐含或被附上高深的哲学道理或者被直觉地认为是正确的常识。现实生活中有句带有调侃意味的话,说研究伦理学的人不讲道德。这可能说出了某些人的心声,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伦理学的学术圈所具有的复杂程度。

再次,伦理学的特别,是它的层次之丰富。伦理学作为实践哲学,人的实践生活的层次之多样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伦理学层次之丰富。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康德的伦理学思考典型地代表了伦理学层次之丰富。正如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奠基》一书所揭示的,伦理学的思考,至少包含从日常生活的反思到通常的哲学反思再到道德形而上学这三个基本的层次。当然,康德这样的划分是从哲学思考的深度来着眼的,与此三个层次对应的伦理学思考,既可以分别命之为良心思考、义务(职责/命令)思考和理性思考,也可以分别命之为苦于良愿的思考、基于良意的思考和基于良质的思考。这三种命名方式,所反映的被设定的基本问题是不同的,它们分别是:什么是哲学?什么是道德?什么是好的?哲学始于好奇,道德始于规范,而好所说的是价值。在康德那里,好奇是跳跃式上升的,道德是一丝不苟的,而价值则是世界秩序的基础,其背后存在着一个总揽其根本的创造者。康德认为自己的哲学着力于解决四个问题:人能够认识什么、人应当做什么、人能够希望什么、人是什么。这四个问题,分别地看,似乎只有第二个问题与伦理学相关,但实际上却恰恰相反,它们都与伦理学相关,只不过相关的层次不同。人能够认识什么,构成了伦理学的知识论基础,因而后来的康德主义伦理学中有分析进路的伦理学。人应当做什么,构成了伦理学的规范论基础,单纯从应当的角度看,康德的伦理学属于义务论,若进一步从应当的基础上,从人的使命的来源看,康德的伦理学摆脱不了目的论,尤其是政治的维度宗教的维度。人能够希望什么,是谈论宗教信仰的,这种信仰虽然可以是个人的私事,但个人要成就其信仰,却不能不进入群体或共同体,这样政治问题就以教会论的形式出现并进而以事奉(上帝)论的形式来加以矫正,这使得康德的政治哲学在整体上看是自由主义的,但却毁不是个人主义的,也不是威权主义的,而是依据解释的不同呈现出不同的面目。至于人是什么,则有实用人类学与神学人类学两个不同的方面。而人类学,是任何一种伦理学都不可能摆脱的一种基本的背景。显然,从广义的伦理学而言,康德的伦理学的层次是十分丰富的。同时,我们还应当注意到,在现代以前,尤其是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伦理学基本上表现为一种宏大叙事型的,它所谈论的理论或事件都是针对一般人的,或者说是针对全人类的。我们称这种伦理思考为宏观思考。在20世纪60年代之后,中观层次的伦理思考和微观层次的伦理思考开始崛起。中观层次的伦理学强调的核心是社群或小众,微观层次的伦理学强调的核心是个体性或个别性。这种层次的分法,进一步揭示了伦理学层次的丰富。(www.xing528.com)

最后,伦理学的特别,是它的研究路径之多。由于前面三个特征,伦理学在研究路径上特别地多。不但可以说有多少哲学流派,就有多少种伦理学研究的路径;而且可以说,有多少种政治学流派,就有多少种伦理学研究路径;甚至还可以说,有多少种心理学流派,就有多少种伦理学研究路径。总而言之,对于任何一种科学,只要它涉及道德或伦理问题,就可以说有多少流派,就相应地有多少种伦理学研究路径,不论这种科学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或人文科学。伦理学的研究路径之多,使初涉伦理学的许多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而这众多路径的兼容或交叉的状况,更是增加了认识的难度。

由于伦理学的这些特征,加之伦理学又可以说是哲学家门类中最早取得相对独立地位的学科,即便从苏格拉底或亚里士多德算起,至少也有2400年的历史了,相关的文献更是汗牛充栋,即便只是阅读,也不敢有人夸口把它们都通览了,甚至不可能有人敢说把它们全见到了。虽然书山有路苦为径,但是,在伦理学文献上,这条路是永远不可能有人走完的。但是,无论如何,只要在伦理学这一领域中,都只能继续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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