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艺术哲学的教学中,需要遵循的最后但很重要的一个原则是,要厘清艺术哲学与美学的基本关系,因为这个直接决定教学内容的取舍问题。虽然艺术哲学与美学在学术及教学上通常被认为是同一个学科或课程,但这仅仅是似是而非而已。如果处理不当,直接的后果是,学生会对课程性质及课程内容产生错误的认识和理解。一方面,美学不直接等同于艺术哲学。西方严格意义上的美学学科在其发展历程中,经历了诗学、艺术哲学、美学等不同的阶段;在中国,美学主要是以文论、诗论、乐论、画论等形态存在,如此看来,美学课程的范围是大于艺术哲学的。另一方面,艺术哲学也不直接等同于美学。如上所述,艺术哲学体现为美学的一个阶段或者是一个部分,从课程范围上讲,它看起来是小于美学的。但是,艺术哲学和美学具有各自不同的规定,具有不同的学科性质,因此课程性质和课程内容也是不同的。具体表现在:
艺术哲学,按照典型的德意志唯心主义理论来讲,“此时的哲学作为主体性哲学的典型形态,设定了主客体的二元思维模式,并因此成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哲学。艺术被理解为人所创造的感性的精神世界”[9],因此,艺术哲学从肯定的层面所关注的是艺术,从否定层面来看,它是排斥非艺术的。这个也解释了为何传统西方美学(实质就是艺术哲学)不太注重自然美、环境美、景观美等,因为从理论上讲,自然就是自然,它并非艺术,环境、景观亦是如此。所以艺术哲学课程的核心内容必然是艺术,而不宜泛化。但是,在这个艺术生活化以及生活艺术化的时代,人们对于艺术的理解与以往又多有不同,于是这里的艺术又不能局限于传统的艺术范畴。
而美学,无论是就它在西方的发展来看,还是就它在中西方的表现来看,都具有非常开阔的视野。美学作为“感性学”或“审美学”,与其名称本身所揭示的一样,凡是能够展现美、能够激起美感的事物,都必然成为美学研究的对象。因此,“关于美学的一般理解包含了美的理论、美感的理论和艺术理论等”。[10]美学从传统走向现代甚至后现代,从西方走向中国,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过去按照传统美学尤其是艺术哲学的观点未能纳入或未能充分纳入研究范畴的事物,已经获得了完全的合法性,如上面提到的自然、环境、景观等,又如日常生活世界中的各种审美现象,也包括种种反审美现象,等等。
因此,在艺术哲学课程教学中,教师仍要厘清艺术哲学与美学之间的基本关系,既不能将艺术哲学泛化成一般的美学,又要具有前瞻性,把握思想自身的发展,在一般美学关于艺术理论的基础上,不断加深、拓宽艺术哲学自身的教学内容。
以上仅仅是艺术哲学课程教学中的几个非常基本的原则,实际上也是对于教师的要求。具体而言,它们涉及教材的选用,对教师而言,现成教材应该仅供参考,需要自己精心组织安排教学内容;涉及艺术性,需要教师至少要熟悉或者感兴趣于一种艺术门类;涉及思想性,需要教师有比较深厚的理论功底,尤其是具有前沿的哲学眼光;涉及学科区分及关键内容的细化与深化,需要教师在相关领域有专门的研究兴趣。当然,涉及具体或纯学术方面的问题,则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注释】
[1]谢林:《艺术哲学》,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
[2]丹纳:《艺术哲学》,当代世界出版社2009年版。
[3]张法、吴琼:《艺术哲学导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www.xing528.com)
[4]王德峰:《艺术哲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5]刘纲纪:《艺术哲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6]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06页。
[7]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50页。
[8]Heidegger:Poetry,Language,Thought,Beijing:China Social Sciences Publishing House,1999:34.
[9]彭富春:《哲学美学导论》,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页。
[10]彭富春:《哲学美学导论》,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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