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ual Basic的Sub过程分为事件过程和通用过程两大类。
1.事件过程
前面使用的Command1_Click()就是事件过程。当发生某个事件时,该事件对应的事件过程就会被触发。事件过程是Visual Basic应用程序的主体,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事件过程。
(1)控件的事件过程
格式:
“控件名”是程序员对控件的命名。使用顺序一般为先设置控件名,然后再针对控件的不同事件过程编写代码。如果顺序颠倒了,先编写控件的事件过程,然后修改控件名,这时事件过程中的“控件名”是不会自动修改的,需要手动修改,否则会导致此事件过程无效。
例如:
(2)窗体的事件过程
格式:
窗体的事件过程与控件的事件过程不同,不管窗体名称如何改变,在事件过程中只能使用Form。如果在代码中引用窗体,则要使用窗体名称。
例如:
2.通用过程(www.xing528.com)
通用过程也就是用户自定义过程,是程序员在开发软件过程中根据需要把实现某一功能的程序段编写为过程,避免重复编写相同的代码,以实现代码的重复利用和功能的共享。通用过程不与任何特定的事件相联系,只能由另外的过程调用。通常,在事件过程中调用通用过程。实际上,通用过程(包括Function过程)之间、事件过程之间、通用过程与事件过程之间,都可以相互调用。
通用过程定义格式如下。
说明:
1)Sub过程必须以Sub开头,以End Sub结束。
2)Static静态变量声明。如果使用Static关键字,则该过程中的所有局部变量均为静态变量。如果省略Static,则过程每次被调用时,过程中的变量都会被重新分配存储空间,当过程结束时释放其变量的存储空间。
3)Private定义该过程为局部的,只有该过程所在模块中的程序才能调用它。
4)Public定义该过程为公用的(默认值),应用程序可随处调用它(若定义在窗体中,则其他窗体调用它时要指定窗体名)。
5)过程名是供调用的标识符,应符合Visual Basic标识符命名规则。
6)参数列表又称为形式参数或形参,可以包含多个参数或没有。
7)根据需要过程中可以有一个或多个Exit Sub语句,执行Exit Sub语句将使程序从过程中退出,否则只有执行到End Sub语句时才退出过程。
8)Sub过程不能嵌套定义。也就是说,在Sub过程内,不能定义Sub过程或Function过程。
例如,在Form1代码窗口中定义两个过程,代码如图7-1所示。
图7-1 过程定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