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学习也称“行动学习”,它的英文术语为“Mobile Learning”,缩写为M-learning、m-Learning或mLearn。其中,Mobile通常解释为“移动的”或是“流动的”,有时也作为手机(Mobile Phone)的简称。研究者们根据不同的研究背景和研究视角对什么是移动学习有不同的理解,学术界尚未对移动学习确定一个完全统一的、精准的定义。这种对移动学习认识上的差异在学术研究领域是正常的,实际上反映了人们从不同角度对相关实践的关注和解释,并不影响其本质特征的表达。
移动学习的实践虽然出现的很早,但是正式区分移动学习和数字化学习,给出它具体的定义则是从2000年左右开始的。美国的Clark Quinn、Elliot Soloway,以及英国的Mike Sharples等人是较早讨论移动学习的学者。纵观各种对移动学习的阐释,不难发现学者们对移动学习的研究涉及多个方面。并且随着时间的迁移,移动学习的定义变得越来越丰富和全面。最初关注移动学习发生时所需的硬件设备,后期则关注移动学习发生的场所、时间的泛在性以及移动学习资源的应用。
上面各种定义对移动学习的描述各有侧重,不同专家对移动学习的内涵及外延的认知有一定的差异,但大致可归结为以下3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主要界定移动学习和远程教育的关系及其历史使命。移动学习是在远程教育和数字化学习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学习方式,是对数字化学习(E-Learning)的扩展。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移动学习是有效利用移动手持计算技术设备进行的数字化学习。该种说法的代表人物是爱尔兰学者、远程教育专家Desmond Keegan。他在2000年庆祝上海广播电视大学建校40周年举行的“新千年:教育技术与远程教育发展——中外专家学术报告会”上作了题为《远程学习·数字化学习·移动学习》的学术报告,并且预言移动学习代表着学习的未来。2009年,加拿大阿萨巴斯卡大学的Rory McGreal教授也再次强调移动学习是远程教育的一个新阶段,正改变着原来的数字化学习。
第二种说法是从移动学习的实现方式出发,认为移动学习是学习技术的延伸。相较于第一种说法,这种说法更加强调学习者使用电子移动设备、移动通信网络或无线网络进行学习。其技术基础是移动计算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或称为移动互联网技术,实现载体是小型化的手持移动计算设备。这些设备具有三大特性:一是可携带,即设备形状小、质量小,便于随身携带;二是无线连接,即设备无须连线即可联网;三是移动性,指使用者在移动中也可以很好地使用。持此类观点的研究者很多,移动学习最早的定义者之一——美国计算机辅助教学专家Clark Quinn就是其中之一,之后Alexzander Dye对其作了更为详细的阐述。而在2005年,Wagner和Wilson也认为移动学习就是充分利用泛在网络和无处不在的数字化设备进行的学习。
第三种说法既强调移动学习是一种数字化学习方式,又注重移动设备对数字化学习的改良,将眼光放在教学法层面。移动学习通过手持移动计算设备能够有效地呈现学习资源,改变学习活动的方式。在移动学习中,学习不再固定在一个地点,也可基于特定的环境触发,甚至在非预设场景中实现,扩展了原有教与学的范围。
无论以上哪种说法,在不同方面或多或少都存在不足。例如,美国孟菲斯大学助理教授Michael M.Grant博士认为,基于远程教育和数字化学习的移动学习定义本身就存在错误假设,这将导致移动学习从一开始就忽视了其他方面的理论基础,而基于技术实现方式的定义则可能受到技术过时的威胁。
根据上述多位专家对移动学习的讨论,并且结合多年来在移动学习方面的理论研究及项目实践,我们归纳出移动学习应具备以下主要特征:
①移动学习是随时随地发生的,不受时间、空间的各种限制,这是移动学习最重要的外在特征,即学习不再受传统固定教学场所和有线网络接入的限制。(www.xing528.com)
②移动学习是无线的,用于移动学习的设备应具有双向的无线传输能力,既可以是无线局域网,也可以是无线通信网络。
③移动学习关注移动设备和移动服务两个方面。
④移动学习的内容一般呈碎片化状态,需要学习者对其重新整合和内化。
⑤移动学习自主性强,学习者应具备较好的自我指导和自我管理能力。
⑥移动学习的组织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自主学习,也可以是既定步调的学习等,还可以是多人协作学习。
⑦移动学习可以具有情境相关性,不同学习者根据其所处的环境不同,学习形式和学习效果都可能有所不同。
⑧受益于移动设备的强大功能,移动学习具有丰富的交互形式。
除了以上各种特征,移动学习还具有移动设备的易获得性、便携性、个性化、非正式、跨设备的适应性,学习形式的隐蔽、直觉性,学习过程或学习效果持久性等多重局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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