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区域的系统规律
行政区是国家组织的组成部分,是与国家同时产生的。行政区本身是一个完整的系统,由高级到低级互相联系,有着紧密的从属关系。要有效地发挥其政权职能作用,必须有一整套从中央到地方行政系统的权力机构。为了便于分级管理,从中央到地方要划分各种不同级别的行政区(实质是行政管理区)。行政区的级别愈高,其管理职能愈大;级别愈低,管理职能愈小。高级行政区要管辖着若干低级行政区,低级行政区再管辖着若干更低级的行政区,以此类推。各级行政区是有机的组织系统,其数量、分布都有便于管理的客观规律性。
(二)行政区划的原则
行政区划是指国家为了便于行政管理而对其全部领土进行分级区域划分。行政区划是一种国家行为,行政区(简称政区)则是这种国家行为的结果——空间表现形式。
行政区的划分和调整有一定的客观原则,我国的行政区划遵循下述主要原则。
1.便于执行国家职能
维护并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是行政区划最根本的出发点。我们按照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就是为了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2.有利于经济发展(www.xing528.com)
行政区的重要职能之一是管理经济,因而促进经济发展成为行政区划的重要原则。例如,为了对外开放,促进东南沿海和全国经济发展,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辟为经济特区。为了开发海南岛,促进其经济发展,1988年实现海南建省,并成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1997年重庆成为直辖市,也是为了带动西南地区经济发展。
3.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实现各民族政治上的平等,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行政区划贯彻区域自治政策,把兄弟民族聚居的地方划为单独的行政区。目前,除了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国还有数十个自治州、数百个自治县(旗)和一些自治乡。
4.照顾历史继承性
在划分行政区时,要尽量照顾历史的继承性,但是也要改革历史上遗留的不合理成分。
5.考虑自然条件
考虑自然条件的差异或某一自然要素的障碍作用也是划分行政区的重要原则之一。例如,陕西和山西以黄河为界,河北和山西以太行山为界,江西、福建以武夷山为界,湖南、湖北以洞庭湖为界等,便是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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