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中国的人地观多种多样,既有“人制于天”,也有“人定胜天”,然而影响最为深远的是“天人合一”观。这里所指的“天”就是大自然,“人”就是我们人类。天人关系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主张“天人合一”,强调天与人的和谐一致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主要基调,这种思想在中国古代的很多著作中都有论述。如《周易·乾卦·文言》说:“天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这里讲的就是“天人合一”的思想,是人生最高的理想境界。宋代张载明确地提出“天人合一”的命题。程颐说:“天、地、人,只一道也。”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他强调人与自然融为一体,共损共荣。东汉王充在《论衡》中认为,“夫人不能以行感受天,天亦不能随行而应人”,主张“人地各有规律,互不侵犯”。北魏贾思勰在《齐民要术》中提出“顺天时,量地利,则有力少而成功多;任情返道,劳而无获”,即指人类应该遵循自然规律,合理利用自然。
“天人合一”的人地观认为人与自然处于一个整体中,天人关系是由自然规律联系的,人与环境之间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要求人们遵循自然,合理利用自然,不能违背天,要能与天融合为一体。“天人合一”观不但有了“人地协调”的意思,而且认为“和”是协调人地关系的关键。如荀子认为,“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又说,“万物各得其和为生”;孔子认为,“礼之用,和为贵”;庄子认为,“一上一下,以和为量”等。
不但中国有“天人合一”的思想,古代东方如印度、日本和朝鲜等国,也有类似的思想。如印度称“天”为“梵”、称“人”为“我”,他们所说的“梵我一如”就是“梵我合一”,即“天人合一”。可以说,“天人合一”观是东方普遍的思想表露,是东方综合思维模式的最高、最完整的体现,与西方传统的人地观是完全不相同的。“天人合一”观是中国对世界文明的伟大贡献之一,尤其在人地矛盾尖锐的今天,深入学习和研究“天人合一”观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www.xing528.com)
历史上形成的传统的人地关系论中,曾出现过两个极端:一是人被看作和其他生物一样完全受控于他所处的地理环境中,环境是人的中心,人地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只是从环境到人的线性作用,而人类对环境的作用完全被掩盖在环境的压力下;二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人地关系思想,以人类为中心,环境本身失去了独立存在的价值和内在的价值,人地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也是一种单向的线性过程,只不过作用的方向是从人到环境。人类只把环境作为一种纯粹被人类任意开发和利用的对象而存在,而在人类价值的尺度下,人类的一切活动都被认为是合理的,这必然会导致人类活动会失去应有的控制,因而人类中心主义的人地关系在实践上更具危害性。这两种极端都是把“人”和“地”简化为因果链的两端,纠缠于是“人”为中心决定“地”,还是“地”为中心决定“人”的思想怪圈,没有反映出真正的“人地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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