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荷是一个普遍概念,从概念上来说是指从认识论的意义上对物质运动过程现象的描述。负荷的本质属性是工作量度,时间和工作量度则对负荷的性质进行限定。不管是只谈时间不谈工作量还是没有时间的工作量,这都不属于负荷。在运动中,体育训练负荷是肯定存在的,出现的场景有学校的体育教学、社区的健身娱乐、康复保健等方面,但需要明确的是训练负荷不是体育训练独有的。
在运动训练过程中,训练负荷是由主体工作的性质决定的,需要注意的是这主要指的是训练负荷。运动训练过程中的训练负荷和运动竞赛中的竞赛负荷,都是明确了负荷的主体及其目的、内容、方式以及手段。训练负荷可以解释为运动训练过程中学生机体在一定时间内所承受的工作量。提出“负荷是刺激”与“负荷是工作量度”观点的学者,这是在对“负荷”本质进行理解时发生了很大的偏差。负荷必须具备刺激的特性并能够产生效应,这并不能说明负荷本身就是刺激,这是两个不一样的概念,只是因为负荷将有机体作为对象才是有意义的。衡定负荷是有一系列的负荷标准的,需要指出的是负荷指标本身是反映量度大小,但是是不反映刺激大小的。“一定时间”内的“工作量度”限定决定了,所有只要是工作量度都可以成为负荷的范畴,这也为负荷分类提供了自然基础。负荷并不包括生理、心理负荷,这两种只是负荷效应。[5]
在运动训练中,“负荷”的一般特征是可以由训练负荷的本质反映出来的,换种说法就是有机体在一定工作时间内的工作量度。“负荷”本身并不是刺激,更不是应答。从逻辑关系上来看,是有机体可以通过负荷产生刺激,并且会有相应的应答。“生理负荷”和“心理负荷”不是负荷,而是负荷效应,或者称为“负荷后效”,是训练负荷作用下有机体在生理与心理上的效应。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认识论、方法论上,还是在逻辑学上,内部负荷与外部负荷的提出都是缺乏理论基础的,其概念也不成立。(www.xing528.com)
体育训练负荷由众多局部结构组合构成,具有系统性。按照划分标准的不同,体育训练负荷可以划分为很多种类。分为训练负荷、比赛负荷、教学负荷与健身负荷是按照性质划分;分为内部负荷、外部负荷和百分负荷是按产生机制划分;分为负荷强度、负荷量和总负荷是按负荷刺激机体的特征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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