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仅就“道”“元气”以及阴阳思想而论的话,那么《太平经》的道-气论可谓是自先秦以来道家哲学的继续发展,其理论特征无疑是自然主义的。然而,《太平经》的作者对自然之道的哲学思辨不是为了建构形上学的理论体系,而是通过神道的理论运作以奠定它的宗教基础。
1. 委道于天,神化天道
作为生物之主、造化之根的“道”尽管带有宗教的意蕴,但其更是一种哲学的诠释。这种最高哲学型态的“道”虽是《太平经》宗教理论的形上基础,但其本身还不完全具备宗教之神的性格。因此,《太平经》作为早期道教经典,必须实现哲学之“道”向宗教之“道”的转变,即要设教,必先神道。
尽管《太平经》有“神哉,道也”之论,但无形无相之“道”无法凭感官去把握。因为无法感性的认知,所以也不能给予情感的寄托。若此,就必然导致《太平经》宗教色彩的丧失。因此,《太平经》既要肯定“道”的至上神性,又要把这种神性转化到一个被感性能够认知的类“道”的实体之上。在《太平经》的理论中,这个类“道”的实体就是“天”。在《天咎四人辱道诫》中,《太平经》的作者把“道”与“天”的这种关系明确地揭示出来。
首先,《太平经》直接说明“道”比“天”高,指出:“天乃无上,道复尚之。道乃天皇之师法也,乃高尚天。”(21) 又指出:“道者,天之心,天之首”,“道者,乃皇天之师,天之重宝珍物也。”(22) 与“道”相比,“天”与实存世界的关系无疑更加密切,人们对“天”的敬畏远比对“道”的敬畏更加直接。在这种意义上,“天”更容易成为世俗世界的绝对权威。在《太平经》营造的宗教理论中,“道”的本根地位无可撼动,虽然“天与道乃最居上”(23) ,但是“天”要“畏道”“尊道”,“道”高于“天”,“天”只是“道”的代言人。
其次,《太平经》指出“天”之所以是“道”的代言人,是因为“天”完全具有“道”的属性,“天”与“道”实乃一体之两面。《太平经》论“天”与“道”的关系云:
夫道之生天,天之有道也,乃以为凡事之师长。④
道者,天经也。天者好生,道亦好生,故为天经。(24)
故天者,乃道之真,道之纲,道之信,道之所因缘而行也。(25)
天者,众道之精也。(26)
笼统而言,“天”就是“道”,“天”由“道”生,“天”以“道”为师法,“道”的属性也是“天”的属性。因此,“天”能够成为万事万物的师长,万事万物能够以“天”为师法。这就从“道”的高度保证了“天”的绝对性、权威性、唯一性。具体而言,一方面,“道”是虚,“天”是实,“天”是“道”最真实无妄的表现形式。更为重要的是,“道”因“天”而行,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天”,“道”将失去生化的媒介。另一方面,就“道”生化万有而言,“天”是“道”之纲纪,对“道”的生化之功有提纲挈领的意义;就万物各自有“道”而言,“天”是众“道”之精,即万物都能够在“天”这里找到存在的依据。综合而论,“天”具有贯通“道”与实存世界的作用,也因此能够成为“道”就虚御实的凭借。
再次,《太平经》通过“天人相应”的思想搭建天人相通的桥梁,从而为世俗之人的宗教情感能够寄托于“天”奠定基础。《太平经》认为人的身体与天在结构上是一致的,天与人同属一类,同类互动,二者之间“以类遥相感动”(27) ,“以类相应和”(28) 。天道的失序与紊乱能够导致人的生理变化,人之行为的善恶优劣也能够导致天道的变化。在《太平经》的思想中,“天之照人,与镜无异”(29) ,人之所作所为无所逃于天之法眼。
最后,《太平经》通过把天道神化为“天君”以完成其宗教转换。在《太平经》的宗教神学体系中,仙道崇拜是其典型的宗教特征。《太平经》列举了从凡人晋升为神人的次第,指出:“奴婢顺从君主,学善能贤,免为善人良民,良民善人学不止成贤人,贤人学不止成圣人,圣人学不止成道人,道人学不止成仙人,仙人学不止成真人,真人学不止成大神人,大神人学不止成委气神人。”(30) “委气神人”,又称“天君”“太上之君”,处于仙道序列的最顶端,享有无上之尊,是仙道的主宰。“天君”其实就是天道的神格化,其无所不通,无所不知。藉此无边的法力,“天君”主宰天国与人间的一切事务。在天国仙道系统里,“天君教出告大神,卿相中二千石文书,群僚在职之神,务尽其忠,务尽其行,上称天君之心。天君与诸师化之,当得升度者就而正,各使成神光景,随其尊卑所化之神,皆随有职位次第官属。”(《太平经合校》卷一三七至一五三《太平经钞壬部》)“天君之心”是众仙道神人修行的参照系。在人世间,天君派“奉职之神,案行民间,调和平均,使各从其愿,不夺其所安。”(《大寿诫》)总而言之,“天君”彻上彻下,无所不能,他的意志渗透到天国人间的事事物物之中。
2. “天师”与《太平经》
《太平经》的作者把“天君”设定为“道”与“天”的代理人,并声称自己是“天君”的代言人,代天传道,名为“天师”。“天师”以天为师,传达天意,成《师策文》曰:
吾字十一明为止,丙午丁巳为祖始。四口治事万物理,子巾用角治其右,潜龙勿用坎为纪。人得见之寿长久,居天地间活而已。治百万人仙可待,善治病者勿欺始。乐莫乐乎长安市,使人寿若西王母,比若四时周反始,九十字策传方士。(www.xing528.com)
《师策文》是“天师”秉承天意的隐语,共九十一字。在《解师策书诀》中,天师与真人通过问答的形式对此“九十字策”作出细致的说明。其中,“天师”一方面通过说明自己与“道”“天”的关系以肯定其绝对权威性,一方面宣扬《太平经》的作用与重要意义。在论及自身的权威性时,“天师”指出,他是“皇天神人师也”,被皇天派往人间为帝王与万民解除万世之承负。在《太平经》中,“天师”反复申明其与天的密切关系,又借真人之口诉说“天师”以下之人对他的尊崇。经《太平经》的酝酿,“天师”渐成为道教体系中的一个权威身份。
《太平经》作者强调自身身份权威的根本目的乃在于假“天师”之口说明《太平经》的神圣地位。“天师”反复声称“吾书(《太平经》)乃天神吏常坐其傍守之也”“吾书乃三光之神吏常随而照视之也”“吾书即天心也”(《道无价却夷狄法》)。因为有“天神吏”的守护、“三光之神吏”的照察,所以《太平经》不是“天师”主观臆造之作,不是“天师”个人意志的体现,而是“天心”的显现。总之,《太平经》是天意、神意的文字载体。既然《太平经》之成书过程蒙受天神的眷顾,那么其究竟囊括了哪些内容呢?
从根本上而言,《太平经》承载着天道,“能大顺行吾书,即天道也”(《解师策书诀》)。“天师”指出,《太平经》是纵贯上古、中古、下古,横包“天经”“圣经”“德经”“贤经”的“洞极天地阴阳之经”。《件古文名书诀》载曰:
所言拘校上古中古下古道书者,假令众贤共读视古今诸道文也。如卷得一善字,如得一善诀事,便记书出之。一卷得一善,十卷得十善……书而记之,聚于一间处,众贤共视古今文章,竟都录出之,以类聚之,各从其家,去中重复,因次其要文字而编之,即已究竟,深知古今天地人万物之精意矣。因以为文,成天经矣。……如都拘校道文经书,及众贤文书、及众人口中善辞诀事,尽记善者,都合聚之,致一间处,都毕竟,乃与众贤明大德共诀之,以类更相微明,去其复重,次其辞文而记置之,是名为得天地书文及人情辞,究竟毕定,其善诀事,无有遗失,若丝发之间。此道道者,名为天地阴阳之经,万万世不可复易也。
在“天师”看来,尽管“天经”“圣经”“德经”“贤经”都是众贤共视、择善类编而成,但是与《太平经》相比,四者皆有所不备。这是因为《太平经》不仅汇集了“天经”等书的“善字”“善诀事”,而且其内容符合“天心”与人情,天国与人世间的各种事象无不备洽。在“洞极”的意义上,“天师”批评自天地开辟以来所谓的文书云:“先生贤圣各长于一,而俱有不达,俱有所失。天知其不足具,故时出河洛文图及他神书,亦复不同辞也。夫大贤圣异世而出,各作一事,亦复不同辞。是故各有不及,各有短长也。是也明其俱不能尽悉知究洞极之意,故使天地之间,常有余灾,前后讫不绝,但有剧与不耳。”(《件故名书诀》)以往圣贤所作之书皆有偏失,不能俱达,他们虽然能够解一时之承负,但不能除万世之灾难。因此,自天地开辟以来,天地之间承负不绝,灾难时起,只有大小之别,而没有解除之时。而只有《太平经》是“上下极毕备足,乃复生圣人,无可复作,无可复益,无可复容言”的“天地真文正字善辞”(《件古文名书诀》),也只有《太平经》能够使“流灾都灭亡,人民万物乃各得居其所矣,无复殃苦”,最终实现天地“太平”。“太平”即《太平经》的终极价值追求。
何谓“太平”呢?《太平经》作者解释道:
太者,大也;大者,天也;天能覆育万物,其功最大。平者,地也,地平,然能养育万物。经者,常也;天以日月五星为经,地以岳涣山川为经。天地失常道,即万物悉受灾。帝王上法皇天,下法后地,中法经纬,星辰岳渎,育养万物,故曰大顺之道。(31)
所谓“太平”,其实就是天地生养之道。天地有常德,故而称经。《太平经》所宣称的“太平”理想境地指的是天地自然人物之间的平衡与和谐。帝王作为人间的主宰,要实现这种理想,必须要法天、法地、法经纬、法山川河岳,总的来说,就是要法自然。所谓“大顺之道”,就是要顺应自然之道。帝王之治如此,凡人的养身修行也是如此,人身修“太平”也要顺应天地自然之道。
3. “承负”说
“太平”理想是《太平经》的正向价值追求,向善即要除恶。根据《太平经》,天地之间充斥着恶——承负。《太平经》正是为了解除天地开辟以来的种种承负而作。如:
请问此书文,其凡大要,都为何等事生?为何职出哉?……天地开辟已来,帝王人民承负生,为此事出也。(32)
为皇天解承负之仇,为后土解承负之殃,为帝王解承负之厄,为百姓解承负之过,为万二千物解承负之责。(33)
正是因为天地间有承负之罪,所以才有解除承负的《太平经》,在这种意义上,“承负”说可谓是“道教立教的理论根据”(34) 。“承负”究竟是何意呢?《太平经》指出:
承者为前,负者为后;承者,乃谓先人本承天心而行,小小失之,不自知,用日积久,相聚为多,今后生人反无辜蒙其过谪,连传被其灾,故前为承,后为负也。负者,流灾亦不由一人之治,比连不平,前后更相负,故名之为负。负者,乃先人负于后生者也。(35)
“承”指的是后人承担因先人过失而致的灾难,“负”指先人之过错将负罪于后人。在现实境遇中,“德福一致”的观念总是遇到善得恶果、恶有福报的困境。“承负”不是一人之负,也不是一人之承,而是“前后更相负”,所有的先人都有“承负”,今人以及后人也将有“承负”,人人都有先人、都有后人,人人都有承负,人世间存在一个代代相传的承负链。若使人类社会摆脱灾难的困扰,就必须打断承负之链,从而解除承负之厄。而要解除承负,必须对承负产生的原因、承负的种类以及如何解除承负有相关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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