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寔的主要著作《政论》往往被著录在子部法家类,但范晔却说“论曰:崔氏世有美才,兼以沉沦典籍,遂为儒家文林”(《后汉书》)。显然,这是因为,与传统儒家在政治上一般主张“仁政”或“德政”相比,崔寔的最大不同在于沿着王符吸收法治思想的方向继续向前,而主张“霸政”。在崔寔看来,“德政”与“霸政”各适应不同的时代。
“凡天下所以不治者,常由人主承平日久,俗渐弊而不寤,政寖衰而不改,习乱安危,逸不自睹。或荒耽耆欲,不恤万机;或耳蔽箴诲,厌伪忽真;或犹豫歧路,莫适所从;或见信之佐,括囊守禄;或疏远之臣,言以贱废。是以王纲纵弛于上,智士郁伊于下。悲夫!”(102) 在崔寔看来,政治只要长时间维持相同格局,无论什么制度,即使这些制度原来是有某些针对性并切实解决问题的,但只要“承平日久”,必会产生新的弊端而生混乱。这些可能导致产生新弊端的原因是因人性有“荒耽耆欲,不恤万机”的状况使然,也可能是由认知上的浅陋不信圣贤箴言、既无视文化又不直面事实的自以为是所致,还可能是分不清是非真伪,无所适从,所谓“既不知善之为善,又将不知不善之为不善”(103) ,或听信左右亲信的话,政体上下不通,阻断言路所招致。在这里,崔寔不仅揭示了政治问题的复杂性,而且说明了导致传统政治产生弊端的人性论、认识论乃至政治体制上存在的诸种弊端。
崔寔认识到当时的政制需要变革。他认为,政制本身,主要有两种情况,“受命之君每辄创制,中兴之主亦匡时失”,商汤、周武王、汉高祖为“受命之君”,盘庚、周穆王则谓中兴之主。盘庚迁都,令商朝中兴,周穆王有过失,则命甫侯修正之。此外,还有因上述人性和认知的限制,政治的复杂,“俗人拘文牵古,不达权制,奇玮所闻,简忽所见,策不见珍,计不见信”,结果导致庸主时代“政令垢翫,上下怠懈,风俗凋敝,人庶巧伪,百姓嚣然,咸复思中兴之救矣”(104) 的情况。既然世道承平日久,任何政制都不免于出现衰敝的状况,那么,济时振世的方法,就并非一定是模仿尧舜时代的做法,而是应“补绽决坏,枝柱邪倾,随形裁割,取时君所能行,要措斯世于安宁之域而已”。治术若永远不变,显然就不能“随形裁割”,不尊实势,就不能面对真实。
那么,面临政制衰敝的状况,如何变革呢?他提出了“霸政”的思想。崔寔说:
图王不成,弊犹足霸……故宜量力度德,《春秋》之义(此二语袁宏《纪》二十一作“《春秋》之义,量力而举,度德而行”)。今既不能纯法八世,故宜参以霸政,则宜重赏深罚以御之,明著法术以检之。自非上德,严以则理,宽之则乱。(105)
所谓“霸政”,首先,是主张在“世有所变”的情况下,针对不同于治世采取不同的治国策略,不必拘泥过去的治国方略。“圣人执权,遭时定制,步骤之差,各有云施,不强人以不能,背所急而慕所闻也。”(106) 这个策略虽能够体现仁爱的实质,但是,却需要采取严格的法令制度来贯彻。他说,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治国措施。方法上虽有“宽”或“严”的区别,但目的都在“治平”。人的情欲是需要健全的法度来平抑的。“是故先王之御世也,必明法度以闭民欲,崇堤防以御水害。法度替而民散乱,堤防墮而水泛滥。”(107) 凡俗之人不可能认识到关键问题,也不能识别“异量之士”,在复杂社会面前一筹莫展。其实,不诚信者往往是从官府开始的。如果因此风俗变坏,世道则每况愈下。“故圣人能与世推移,而俗士苦不知变,以为结绳之约,可复治乱秦之绪;干戚之舞,足以解平城之围。”(108) 因此,没有一成不变永远有效的治国方法。
其次,所谓“霸政”,重要内容之一是针对“不轨之民”而用,目的在“破奸宄之胆”(109) ,由此他也反对专制社会经常会使用的大赦,认为这不利于社会的治理。崔寔追溯大赦的历史根源时说:“大赦之造,乃圣王受命而兴,讨乱除残,诛其鲸鲵,赦其臣民,渐染化者耳。”(110) 大赦最初之兴,在于圣王受命,讨昏乱,除残暴,惩罚首恶而宽宥臣民,使之感化。在战国时期,情况有所变化。“及战国之时,犯罪者辄亡奔邻国,遂赦之以诱还其逋逃之民”。汉承秦制,将这种制度沿袭下来,在文帝及以后几代本来还有一定作用。但是,最近大赦之举措越来越多,抱侥幸心理而轻易犯罪的人数越来越众,甚至一年之中就发生了四次大赦,如此以往,社会将何以得到治理?人们“以赦为常俗,初切望之,过期不至,亡命蓄积,群辈屯聚,为朝廷忧”(111) 。这样就不得不赦,然赦又导致大量犯罪,“赦以趣奸,奸以趣赦,转向驱蹴,两不得息,虽日赦之,乱甫繁耳”。(www.xing528.com)
最后,崔寔的“霸政”,并非他所谓“暴秦”般的强权政治,而是王道不能实行时代所采取的政治策略。“图王不成,弊犹足霸。”正是退而求其次的意思。粱肉不可以治疾,药石不可以供养,兴平之世与乱世的治理之术不能千篇一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崔寔的思想性质属于法家。他引汉武帝诏书说:“三代不同法,所由路殊,而建德一也。盖孔子对叶公以来远、哀公以临民、景公以节礼,非其不同,所急异务也。”(112) 又说:“图王不成,弊犹足霸。图霸不成,弊将如何?故宜量力度德,《春秋》之义。今既不能纯法八世,故宜参以霸政,则宜重赏深罚以御之,明著法术以检之。自非上德,严以则理,宽之则乱。”(113) 他还说:“苟割胫以肥头,不知胫弱亦将颠仆也。”(114)
袁宏针对崔寔的“霸政”论提出批评。他认为:“观崔寔之言,未达王霸之道也。”圣王之道,在德礼之教,“德苟成,故能仪刑家室,化流天下;礼苟顺,故能影响无遗,翼宣风化……及哲王不存礼乐凌迟,风俗自兴,户皆为政,君位犹未固,而况万物乎!于斯时也,臣子当自尽之日,将守先王之故典,则元首有降替之忧,欲修封域之旧职,则根本无倾拔之虑”(115) 。
其实,崔寔所说的是面对制度积弊太多,难以轻易改变时,他主张“重赏深罚”,这和忠臣的职守没有矛盾,只是在社会治理上采取“乱世用重典”的具体办法而已。所以,崔寔说:“且守文之君,继陵迟之绪。譬诸乘弊车矣。当求巧工使辑治之,折则接之,缓则楔之,补琢换易,可复为新,新新不已,用之无穷。”(116) 而王夫之则将崔寔的思想极端化,粱肉不可以治重病,但并非治病吃药石就不需要食粱肉。
再者,在崔寔看来,伦理政治的问题并非仅仅是上下的行政隶属关系问题。在兴平之时,固然是上行下效,一呼百应,可是,一当“王政一倾,普天率土莫不奢僭”,人们就不再信任统治者了。如果“礼坏而莫救,法墮而不恒”,则岂止是“尊卑无别”,产生“网漏吞舟”的现象,(117) 乃至于整个社会“移风于诈,俗易于欺,狱讼繁多,民好残伪”(118) 。所谓造假成风,举世无一真人的情况即可能出现。
针对崔寔的重赏深罚的严刑政论,萧公权说:“崔寔立论‘指切时要,言辨而确’,且‘明于政体,吏才有余’,较桓氏(谭)尤近法家。”但他又说:“吾人以按桓灵时之政事,即知此论乃有为而发。虽然,实非根本放弃儒家治术。”(119) 萧氏所言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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