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观是王充哲学思想的基石,自然观也就是他的天道观。他认为“天道自然”,天并无意志。“天道自然”的思想中涵摄对人事及天人关系的深层看法。他解释天道的基本概念则是所谓“气”。
当时的儒者认为“天,气也,故其去人不远。人有是非,阴为德害(暗中做了好事或坏事),天辄知之,又辄应之”。故天是有意志能赏罚的。王充则指出,“如实论之,天体,非气也”(10) 。又说,“夫天,体也,与地无异”(11) ,“夫天者,体也,与地同”,“天之与地皆体也”。坚持天是自然界的物质实体。王充强调天是与地相同的“体”而非气,一方面力图将天看作可以和地一样加以把握与理解的,另一方面却突出天(地)对于人的客观性质。“(天地)无体则气也,若云雾耳。”
在《物势篇》中他一开始即指出儒者“天地故生人”的虚妄。他说:“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犹夫妇合气,子则自生也。夫妇合气,非当时欲得生子,情欲动而合,合而生子矣。且夫妇不故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然则人生于天地也,犹鱼之于渊,虮虱之于人也,因气而生,种类相产。”(12) 儒者认为,人乃天地所生,因人有伦理道德,故天地是人伦道德的根源。王充则认为,天地不可能成为道德的根源,因为天地是自己如此的,就如夫妇生孩子,并非意志使然,而是情欲激动的客观产物。虽然,以夫妇之生子比喻天地之生人,未必完全恰当(因今人可“计划生育”),但夫妇生子也有其客观一面。深水并不想养鱼,但鱼恰好生长在深水中;人不希望生虮虱,但虮虱却生于人身上,这是自然的过程。这一思想正是“不以人灭”观念的延伸。
天的运行轨迹即天道,它本质上自然而然,与人事没有必然联系。王充说:“天地之性,自然之道也。”(13) 所谓“自然”,在王充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自己如此、自然而然的意思,它相对人事而言是“无为”,如他说:“天道自然,非人事也。”(14) 又说:“夫天道,自然也,无为。”(15) “夫地动,天时,非政所致。”(16) 自然无为的含义是什么呢?他说:无为乃“无心于为而物自化,无意于生而物自成。”(17) 这就将“无为”理解为没有主观私意的作为而万物自己变化的过程。“天动不欲以生物,而物自生,此则自然也。施气不欲为物,而物自为,此则无为也。……恬淡无欲,无为无事者也。”(18) 天虽动,气虽施,但都并无主观的意愿去生物或为物,万物自生,这就是无为。所以,自然之道,就不是人所欲所为者。天地并无自己的目的。“物自生而人衣食之,气自变而人畏惧之。”他把这个过程看成是人在母体中不知不觉自然成长的过程。木人、泥人虽成千上万,但不能称为人,原因就在它们的鼻口耳目,并不是如人在娘胎里那样天生自然生成。
为何说天的品格乃自然无为呢?王充说:“以天无口目也。案有为者,口目之类也。口欲食而目欲视,有嗜欲于内,发之于外,口目求之,得以为利,欲之有为。”“有欲故动,动则有为。”“何以知天无口目也?以地知之。地以土为体,土本无口目。天地,夫妇也,地体无口目,亦知天无口目也。”在他看来,天地相联,天无感觉器官,因地亦无感觉器官。天地没有人那样的感官,没有感官也就没有欲求,没有主观欲望,故自然无为。如果要说人也能做到自然无为,典型的就是上古之圣王。“《易》曰:‘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为也。”有为者须有口目一类感觉器官,发之于外,而天无感觉器官,不能垂衣裳而天下治。“垂衣裳者,垂拱无为也。”(19) 舜、禹承安继治,任贤使能,恭己无为而天下治。
显然,王充关于天的本性乃自然无为的思想,受到老子的影响。他说:“恬淡无欲,无为无事者也,老聃得以寿矣。老聃禀之于天……”还说,“黄、老之操,身中恬淡,其治无为”。
自然的另一含义是指四季和昼夜变化过程,而可作为人事活动前提条件者。他说:“夫一阳一雨,犹一昼一夜也。其遭若尧、汤之水旱,犹一冬一夏也。”(20) 自然现象有自身的法则,天气的阴晴犹昼夜的变化,尧时遭水灾,汤时遇大旱,皆非因二圣的德行问题,或政治失败,而是因如冬夏一样的自然现象使然。自然的变化是一客观的过程,人事可能遭逢这个过程的某一时刻,但从天性自然的角度说,就是道。以其谋求政事生活,就不是自然。人们如果想通过祭祀来求雨,就好比是要冬季求为夏天一样荒唐。而讲什么谴告,那就是人为,不是自然。(www.xing528.com)
自然的变化过程,很难确切地认识,从外面看仿佛有所作为,但内在地看它其实就是自己如此的。“人在天地之间,犹虮虱之着人身也。如虮虱欲知人意,鸣人耳傍,人犹不闻。何则?小大不均,音语不通也。今以微小之人,问巨大天地,安能通其声音?天地安能知其旨意?”(21) 人既然如同虮虱生于人身一样生长在天地之间,那他也就同渺小的虮虱不可能认识人那样,不能认识天地、和天地音讯相通。
王充的天和自然观念与道家还是有区别的。他批评道家,“道家论自然,不知引物事以验其言行,故自然之说未见信也”。换言之,道家的自然概念没有落实到事物之上,无法验证,因而成为“虚”“无”的概念。
然而,王充并不认为儒家经典或圣人所言之天就是指外在的苍苍之天。他说:“及其言天,犹以人心,非谓上天苍苍之体也。”(22) 他反对把大人之德、贤人之言视为外在之天的意志的表现,却认为:圣人的道德,即是天的道德;贤者之言论,即为天的言论。这表明,王充所谓天与儒家的天有一定的分别。“大人刺而贤者谏,是则天谴告也,而反归告于灾异,故疑之也。”圣人的指责,贤者的规劝,在儒家那里就应该是天的谴告。因而,以灾异为谴告就是可疑的了。
不过,正如王充吸收道家自然无为观念一样,他也有条件地肯定了儒家将外在的神圣的天,内化为圣贤之心,并将圣贤之心,还原为百姓之心的倾向。“验古以(知)今,知天以人,‘受终于文祖’,不言受终于天,尧之心知天之意也。尧授之,天亦授之,百官臣子皆乡与舜。舜之授禹,禹之传启,皆以人心效天意。”在王充看来,天虽难知,却仍可从人而知天。圣人(如尧)之心可推知天意。因此,尧禅让于舜,也就是天授命于舜,百姓群臣皆拥护他。后世的舜之授禹,禹再传启,都是以人心来说明天意。《诗》之“眷顾”,《洪范》之“震怒”,同样是以人心说明天意。即使周公居摄之时,难道真的有上天的教导吗?同样也是周公推其心而与天意相符合。因此,上天之意,既是圣贤之意,也是百姓之心。
在王充看来,不可理解的天,神话传说中的天,外在的苍苍之天,都是可疑的。他断言:“案太史公之言,《山经》《禹纪》,虚妄之言。凡事难知,是非难测。”(23)
可见,王充所谓天,其本性乃自然无为,有道家思想的成分;但他又有条件地承认儒家天概念的含义,即道德义。论者因以指王充所说的“‘天’词义甚为模糊”(24) ,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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