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虎通德论》作为政治与学术相结合的会议议奏之整理稿,内容上有自身特点。
《白虎通德论》不拘泥于学术思想派别的某些差异与分歧,似也未拘泥于当时分歧还很大的所谓今文、古文不同的家法,这在当时是很难得的。就参会者的身份而论,丁鸿、桓郁治欧阳《尚书》,楼望治严氏《春秋》,属于今文经学;而班固、贾逵是当时古文经学大家。梁启超说:“两汉工作,最主要的是解经方法,鲁派即古文家,注重考释,专讲名物训诂,齐派即今文家,颇带哲学气味,讲究阴阳五行。”(25) 按《白虎通德论》所讲许多名物训诂,也充斥着阴阳五行的思想。“学之为言觉也,悟所不知也。”(《辟雍》)以问答形式,兼以文义和义理探讨结合的方式来架构理论,是其一大特色。
庄述祖则在具体内容上指出其复杂的性质。他说:
《易》则施、孟、梁丘经,《书》则伏生传及欧阳、夏侯,大指相近,莫辨其为解故,为说义也。经二十九篇外,有“厥兆天子爵”与“五社”之文,在亡逸中。《诗》三家,则鲁故居多,《艺文志》所云“最为近之”者。《韩内传》《毛故训》,亦间入焉。《春秋》则《公羊》而外,间采《榖梁》。《左氏传》与《古文尚书》,当时不立学官,《书》且晚出,虽贾逵等以特明古学议北宫,而《左氏》义不见于《通义》。九族上凑高祖,下至玄孙,《书》古文义也,在《经》《传》之外备一说,不以为《尚书》家言。《礼》,《经》则今《礼》十七篇,并及《周官经》;《传》则二戴,有《谥法》,《三正》,《五帝》,《王度》,《别名》之属,皆《记》之逸篇也。《乐》则河间之记。《论语》《孝经》《六艺》并录……(26)
《白虎通德论》求在诸学派和不同方法上的“通”,显然不能以学者们求全的心理予以解释,某种意义上也是现实政治的需要。明智的统治者当不会恣意掩盖乃至曲解现实,而是意图冷静地面对和解释现实。尽管朝廷碍于今文经章句之繁琐而有袒古文经学之意(27) ,但终不能超出其时代的限制。
《白虎通德论》的另一大特点是注重实践。注重实践就需要面对事实世界。因关注实践,故《白虎通德论》的哲学思想并不以儒家哲学中的心性论为重点,而是以宇宙论、社会政治哲学、礼乐教化论等为主要内容。本来就无一成不变的儒学,作为学术探讨的儒学不可能自然适合任何社会政治条件,儒学在实践上必然有一个在不同历史时期如何切中事实即关心其价值追求的普遍必然性问题。基于此,《白虎通德论》作为儒家登上官方政治舞台的思想系统,自然而然地在维护政治统治的同时,也将政治作为实现道德的手段。由此,它才得以提供一个既于先秦和西汉儒学有所继承,又有别于它们的切合现实的伦理政治的理论系统。学理的探讨、政治的需要,对实践总结与反思等因素结合,构成其哲学思想的主要面貌。这一点,贯彻在《白虎通德论》的始终。只有了解《白虎通德论》的上述性质,才能进一步谈其学术价值。(www.xing528.com)
对《白虎通德论》的评价涉及政治批判和学术特点的评价问题。我们认为,仅仅指出《白虎通德论》对政治的支持和粉饰显然不够。它的作用至少是两面性的,故合理的政治批判至少应看到传统社会和伦理道德对于政治的依附性质的同时,也应看到政治对伦理道德的正面作用。因此,如果反过来,我们也看到,《白虎通德论》毫无疑问继承了儒家民本思想,明确提出“重民”“为民”思想。其谓:“王者立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足以教道照幽隐,必复封诸侯何?重民之至也。……上以尊天子,备蕃辅,下以子养百姓,施行其道,开贤者之路,谦不自专,故列土封贤,因而象之,象贤重民也。”(28) 它认为封诸侯的目的,在于“使治其民”“象贤重民”。这一思想实际上隐含着诸侯被封、贤士被任用乃至政府存在的根本理由,皆在“为民”。其真实的背景是,因民和社会存在的需要而设置政府。可见,《白虎通德论》继承了民本思想的遗产。
其“为民”“重民”还表现在具体制度上:“考礼义,正法度,同律历,叶时月,皆为民也。”(29) “重民”还需要对官员进行严格的考黜。“诸侯所以考黜何?王者所以勉贤抑恶,重民之至也。”“三年有成,故于是赏有功,黜不肖。”(30) 经过考核,三年有功者皆得留用。二次考核无功则削其地。而对于有功德者则进行奖励。可见,《白虎通德论》虽有浓厚的意识形态特征,同时也继承了儒家的民本思想。因此,简单指责《白虎通德论》的政治立场也显得并不公允。
就学术上看,《白虎通德论》在繁杂的思想陈述中的确没有先秦学术那样的精密和精致,但它的创造性和灵气虽没表现在心性理论的架构方面,却表现在了宇宙论哲学方面。在新的时代,儒学不能再像先秦时那样是抽象的理论或空言,而必须贯彻到制度和行为之中。换言之,理论上的思考代之以制度规范和具体的行为,将“赞天地之化育”的理想转换为助天地之化育的制度。梁启超说:“汉人发明者少。(他们)一部分的精神,用在整理方面,一部分的精神,用在实行方面,汉代四百年间,其事业大致如此。”(31) 如果考虑到伦理思想的本质在实践,对汉代及《白虎通德论》的评价则又是另外一个调子。《白虎通德论》无疑是从先秦儒学的“空言”走向“备制”的不可或缺环节。孙筱认为:“‘空言’与‘备制’是先秦儒学与两汉经学的主要区别。”(32) 无论是将伦理理想实践化,在制度上精确化,还是汉人的元气思想在社会的影响,都不应小觑。因为,思想的逻辑和创造性在实践的时代完全可以通过行为来表现。汉代的清流看起来也是主流的批判者,但其实二者是相辅相成的。
如果不是仅从时代的需要去批判而是从理解的角度来看《白虎通德论》的天人相应的神学理论系统的话,我们认为它并非仅仅是为了将社会生活纳入自然原则之下从而使人屈服于自然,以欺骗人民,而是在力图将道德秩序推广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乃至整个自然界的同时,也对专制皇权形成一种舆论压力。只是,人类生活并非完全拘泥于道德领域,特别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道德。天人关系中并非一切自然现象与人类社会生活均有直接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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