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歆对其三统律历说所作的论证,非常重视《周易》《春秋》和《尚书》等经的作用,其中引用《周易》最为广泛。现仅举二例以见之:(1) 《汉书·律历志上》征引“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七始咏(16) ,以出内五言,女听”,即出自《书·皋陶谟》篇,刘歆作了细致的解释,曰:“予者,帝舜也。言以律吕和五声,施之八音,合之成乐。七者,天地四时人之始也。顺以歌咏五常之言,听之则顺乎天地,序乎四时,应人伦,本阴阳,原情性,风之以德,感之以乐,莫不同乎一。唯圣人为能同天下之意,故帝舜欲闻之也。”(2) 在一段以时间为主线并略加诠释的文字中,刘歆会通《春秋》《周易》二经,作为论证根据,并提出了“《易》与《春秋》,天人之道也”的观点。《汉书·律历志上》曰:
《经》元一以统始,《易》太极之首也。春秋二以目岁,《易》两仪之中也。于春每月书王,《易》三极之统也。于四时虽亡事必书时月,《易》四象之节也。时月以建分、至、启、闭之分,《易》八卦之位也。象事成败,《易》吉凶之効也。朝聘会盟,《易》大业之本也。故《易》与《春秋》,天人之道也。《传》曰:“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www.xing528.com)
“元一”“春秋二”“王三”“四时”“八节”,对于古人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时间概念和节点,且通常是构成其宇宙论的必要部分。刘歆亦不例外,他的三统说需要阐释这些时间概念的意义和价值。不过,他的方式,是以《春秋》为主导,而以《易》来阐释它们的。这些概念或有本体的意义,所谓“《经》元一以统始,《易》太极之首也”是也;或有宇宙生化论的意义,由元一而春秋二、四时、八节,依此与太极、两仪、四象、八卦对应;或有价值论上的意义,“于春每月书王,《易》三极之统也”。对于“王”字,刘歆在此显然采用了汉人所谓“一贯三”的通说;“三”者,天、地、人,故刘歆说“《易》三极之统也”。通过这样的阐释,刘歆突显了“王”在时间中的存在价值。不但如此,而且在刘歆看来,宇宙中的万物和所有人事都是在时间的生成中存在和展现的,而在时间的生成中即寄寓着价值世界,所谓“象事成败,《易》吉凶之效也。朝聘会盟,《易》大业之本也”。这也是为何他要说“《易》与《春秋》,天人之道也”的深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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