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易》之义萃阴与阳”
阴阳观念起源很早。据《国语·周语上》“虢文公论阴阳分布”一段文本,大概在周宣王(前827—前782)时已经产生了“阳气”的概念,它作为谷物所以生长的力量而得到肯定。在《国语·周语上》“伯阳父论地震”(前780)一段文本中,阴阳之气被说成为“天地之气”,从而成为天地间的两种基本力量,并且二气具有确定的运动规则:阳气自下而向上运动,阴气自上而向下运动。在《国语·周语下》“伶州鸠谏铸大钟”(前522)一段文本中,上述各个要点得到了进一步的反映。今本《老子》第四十二章曰,“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十分正式地将阴阳二气看作寓于万物中的普遍性存在,并且以二气的和谐、平衡状态作为万物存在的基础,这种阴阳观念显然超越了伯阳父和伶州鸠之说。由此可以断定,具有广泛的宇宙生成论意义的阴阳概念应当在春秋末期已经产生出来了。但是由于楚简本并无《老子》此章,因此它是在何时写作出来的,也就存在一定的疑问。不管怎样,至迟在战国中期,具有宇宙生化论意义的阴阳概念得到了广泛应用,《庄子》《管子》、今本《易传》和出土楚竹书等即有许多相关言论。
帛书《易传》六篇亦不例外,它们受到阴阳观念的严重影响,这是毫无疑问的。帛书《衷》篇第1—2行即曰:
子曰:“《易》之义萃阴与阳,六画而成章。曲句焉柔,正直焉刚。”六刚无柔,是谓大阳,此天〔之义也〕。□□□□□□见台而□□□方。六柔无刚,[是谓大阴,]此地之义也。天地相率,气味相取,阴阳流形,刚柔成〔体〕,万物莫不欲长生而恶死。会三者而始作《易》,和之至也。
萃者,聚也。“《易》之义萃阴与阳”,在《衷》篇的作者看来,《周易》的大义集中在阴阳观念上面。据此,可以说阴阳观念正是理解《周易》文本的基本原理。这一命题的重要性,首先体现在对《周易》卦爻画的理解上。众所周知,卦爻画在《周易》文本中是最为突出和十分关键的构成部件,每一卦均由六画构成。帛书《衷》篇曰:“曲句焉柔,正直焉刚。”所谓“曲句”“正直”,正是就爻形来说的,爻画之状曲句即为柔爻,正直即为刚爻。“六刚无柔”,这是《乾》卦之象,《衷》篇并曰“是谓大阳”;“六柔无刚”,这是《坤》卦之象,《衷》篇并曰“是谓大阴”。这说明《衷》篇作者将《乾》《坤》二卦看作纯阳极阳、纯阴极阴之卦,由此可以推知,所谓刚柔二爻也可以称名为阳爻和阴爻。《衷》篇下文又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也,发挥于〔刚〕柔而〔生爻也〕。”再曰:“是故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画而为章也。”这两段文字又见于今本《说卦》。它们十分清楚地阐明了易卦六画具有宇宙论的来源,而这种宇宙论的来源又表现为天、地、人三才的结构。简言之,在《衷》篇(乃至帛书《易传》六篇)的作者看来,《周易》六十四卦的两种基本爻画既来源于刚柔、阴阳观念,也是对这两种观念的直接表达。毫无疑问,易卦的刚柔化和阴阳化极大地深化了《周易》文本的哲学内涵,实现了文本性质的根本转化,为此后学者们对《周易》文本作哲学的阐释提供了基本前提。由此也可知,帛本六十四卦的意涵已经完全超越了所谓数字卦的概念。
其次,“《易》之义萃阴与阳”这一命题的深刻内涵,还表现在天地生化之道上。所谓天地生化之道,是以易卦所含具的刚柔和阴阳原理为基础的。《衷》篇云:“天地相率,气味相取,阴阳流形,刚柔成〔体〕,万物莫不欲长生而恶死。”“率”,循也。万物的生成及其存在,无非是天地率循、阴阳流形和刚柔成体的结果,属于典型的宇宙生化论,与楚简《凡物流形》“流形成体”的观念相贯通。(28) 反过来看,《乾》“六刚无柔”之“太阳”和《坤》“六柔无刚”之“太阴”,即分别体现了“天之义”和“地之义”。这两个方面均为“《易》之义萃阴与阳”的内涵。
最后,“《易》之义萃阴与阳”这一命题的涵义还表现在一卦之中,而一卦所含之阴阳和刚柔的多少则是有差别的。《乾》《坤》二卦的爻画纯一无杂,故《衷》篇只说“得之阳也”“得之阴也”(第3行)。至于《衷》篇云“《泰》者,上下交矣”“《否》者,阴阳奸矣,下多阴而否闭也”“《大壮》以卑阴也”等(第4—9行),则直接反映了易卦在阴阳分量上的差别。而《衷》篇云《乾》“亢龙”等五爻辞为“刚之失”及《坤》“牝马”等五爻辞为“柔之失”(第16—17行),体现了易爻在刚柔力量上的差失。
2. 刚柔、动静、文武之义
“《易》之义萃阴与阳”这一命题,又包含了刚柔和文武相配、相救之义。这一点有些学者已经注意到了(29) ,但论述还不够深入。帛书《衷》篇第16—19行云:
子曰:“万物之义,不刚则不能动,不动则无功,恒动而弗终则〔亡,此刚〕之失也。不柔则不静,不静则不安,久静不动则沈,此柔之失也。是故《乾》之‘亢龙’,《壮》之‘触藩’,《姤》之‘离角’,《鼎》之‘折足’,《丰》之‘虚盈’,五爻者,刚之失也,动而不能静者也。《坤》之‘牝马’,《小畜》之‘密云’,《姤》之‘〔蹢〕躅’,《渐》之‘孕妇’,《屯》之‘泣血’,五爻者,阴之失也,静而不能动者也。是故天之义,刚健动发而不息,其吉保功也;无柔救之,不死必亡。动阳者亡,故火不吉也。地之义,柔弱、沈静、不动,其吉〔保安也;无〕刚文之,则穷贱遗亡。重阴者沈,故水不吉也。故武之义,保功而恒死;文之义,保安而恒穷。是故柔而不耎,然后文而能胜也;刚而不折,然后武而能安也。《易》曰:‘直方大,不〔习,吉〕。’□□□□□于文武也。”
“刚柔”既是万事万物的两种对立的质性,也是存在于事物之中的两种宇宙力量。阴阳就生化流形而言,刚柔就已生成之事物的质性而言。《周易》的爻画被称为刚爻和柔爻,这是与处于动静、变化之中的事物相应的,而刚柔、动静则呈现为体用关系。从宇宙论来看,《衷》篇认为它们来源于天地。通过天地之象,它们都可以包含在乾坤的内涵之中。就其本然来看,刚柔在事物中是自然地和谐的;但是在人化的世界中,则存在刚失和柔失的两种情况。《衷》篇云:“万物之义,不刚则不能动,不动则无功,恒动而弗终则〔亡,此刚〕之失也。不柔则不静,不静则不安,久静不动则沈,此柔之失也。”这即是说,事物只有保持刚柔和动静的相对平衡,才能够起到相应的功效和维护自身的存在,所谓“不动则无功”“不静则不安”是也;但是恒动、恒静就会导致自我的沉沦和灭亡。正因为如此,所以刚柔必须互助互救。《衷》篇云:“是故天之义,刚健动发而不息,其吉保功也;无柔救之,不死必亡。动阳者亡,故火不吉也。地之义,柔弱、沈静、不动,其吉〔保安也;无〕刚文之,则穷贱遗亡。重阴者沈,故水不吉也。”天地、刚柔各有其功,但是它们必须互相配合和救助,才能保持双方的相对平衡和共存。这种刚柔相救之义,符合《系辞》“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原理,而孤阴、孤阳,或极阴、极阳,则违反了此一原理。
在刚柔相救之义的基础上,《衷》篇还论述了人道的文武之义。“文”“武”是为政和任事的两种品质,与刚柔分别对应。文者性柔,法地之义;武者性刚,法天之义。文能保安,而武能保功,但是它们都有偏失。只有刚柔相救,“柔而不耎(软),然后文而能胜也;刚而不折,然后武而能安也”。需要注意,这种文武之义,与帛书《经法·君正》等篇所说的文武之义不同。
此外,在帛书《衷》《昭力》二篇中还可见一些有关文武之义的文本。如《衷》篇曰“武夫昌虑,文人缘序”(第31行)“〔武夫〕有拂,文人有辅”(第32行),《昭力》篇曰“文人为令,武夫用图”(第6行)。所谓“文人”和“武夫”,分别指在政治活动中其气性程度不同(即柔刚程度不同)的两种人。(www.xing528.com)
3. 卦气说与《损》《益》之道
卦气说是西汉易学阴阳说的重要内容之一。所谓卦气说,即以易卦来表示一年四时阴阳消息(具体表现为节气)的变化。成熟形态的卦气说即将二十四节气纳入其中:一方面它特别注重天道在时空中的运行,阐明四时、八节、十二月、二十四气或七十二候在一年的递变循环;另一方面它在结构上变得非常复杂,即将卦爻与律吕、干支、四时十二月二十四气七十二候三百六十五日、四象二十八宿等有组织地搭配起来,形成一个多层而开放的系统。在笔者看来,今本《说卦传》“帝出乎震”章即包含着八卦卦气说,属于卦气说的早期形态。清华楚简《筮法》释文公布后,人们发现其中的《卦位图》所载八卦方位及其与时节的搭配,正与《说卦传》“帝出乎震”章大体一致。(30) 因此将八卦卦气说溯源至战国中期,便毫无疑义了。
帛书《衷》《二三子问》《要》三篇的卦气说亦属于早期形态,而包含了两种形式。先看《衷》《二三子问》两篇的卦气说。《衷》篇第31—32行曰:
《易》曰:“履霜,坚冰至。”子曰:“逊从之谓也。岁之义,始于东北,成于西南。君子见始弗逆,顺而保谷。”
针对《坤》六二爻,帛书《二三子问》第18行亦曰:
孔子曰:“此言天时渐,戒保常也。岁〔始于东北,成于〕西南;温始〔于东北〕,寒始于〔西南〕。”
“逊”者,顺也。从《坤》六二“履霜,坚冰至”,《衷》篇阐释出“逊从”而《二三子问》篇拈出“渐”之义。所谓“逊从”或“渐”,即指从“履霜”到“坚冰至”的时节顺序及寒凉程度而言。而此一顺序所显示的“岁之义”,被《衷》《二三子问》二篇说为“始于东北,成于西南”,并且《二三子问》篇进一步指明了一年之寒温在空间方位上的变迁。在此,虽然这一解释是针对《坤》六二爻来说的,但是从上述引文来看,二篇帛书的作者似乎熟知一岁之寒温变化与八时、八方相搭配的理论。廖名春认为这是以八卦的卦气说来解释《坤》六二爻辞(31) ,这个看法是值得肯定的。帛书《要》篇说“有四时之变焉,不可以万物尽称也,故为之以八卦”,这也证明了帛书很可能具备了八卦卦气说的思想。而梁韦弦不同意廖说,并作了批评。(32) 不过在笔者看来,梁氏的批评未必正确。
再看帛书《要》篇的卦气说。该篇的卦气说以《损》《益》二卦为说。《要》篇第19—24行曰:
孔子籀《易》,至于《损》《益》二卦,未尝不废书而叹,戒门弟子曰:“二三子!夫《损》《益》之道,不可不审察也,吉凶之〔门〕也。《益》之为卦也,春以授夏之时也,万物之所出也,长日之所至也,产之室也,故曰《益》。《损》者,秋以授冬之时也,万物之所老衰也,长〔夕〕之所至也。故曰产道穷焉,而产道〔产〕焉。《益》之始也吉,其终也凶。《损》之始[也]凶,其终也吉。《损》《益》之道,足以观天地之变,而君者之事已。是以察于《损》《益》之变者,不可动以忧喜。故明君不时不宿,不日不月,不卜不筮,而知吉与凶,顺于天地之心,此谓《易》道。故《易》有天道焉,而不可以日、月、星、辰尽称也,故为之以阴阳;有地道焉,不可以水、火、金、土、木尽称也,故律之以柔刚;有人道焉,不可以父子、君臣、夫妇、先后尽称也,故要之以上下;有四时之变焉,不可以万物尽称也,故为之以八卦。故《易》之为书也,一类不足以极之,变以备其情者也,故谓之《易》。有君道焉,五官六府不足尽称之,五政之事不足以产之,而《诗》《书》《礼》《乐》不〔读〕百篇,难以致之。不问于古法,不可顺以辞令,不可求以志善。能者由一求之,所谓得一而君毕者,此之谓也。《损》《益》之道,足以观得失矣。”
这段引文中的卦气说包括两种形式,其一为八卦的卦气说,其二为《损》《益》二卦的卦气说。《要》篇曰:“有四时之变焉,不可以万物尽称也,故为之以八卦。”其中,八卦与四时(春夏秋冬)八节的搭配,很可能采用了《说卦传》“帝出乎震”章的方式。由此可知帛书《要》篇也包含了八卦的卦气说。
关于《损》《益》二卦的卦气说,帛书《要》篇借助孔子之口而认为《损》《益》二卦之道乃“吉凶之门”。而所谓“吉凶之门”,帛书是从“观天地之变”和“观得失”两个角度来说的,前者即明确地展现为卦气说的内容。在《要》篇中,《益》卦代表从春到夏的一节,《损》卦代表从秋到冬的一节,这两卦可以表示一年之天时和物象的变化。毫无疑问,这即是汉人通常所指的卦气说,只不过它将一岁分为二节四时而已。进一步,作者认为“《损》《益》之道,足以观天地之变”,这就将《损》《益》二卦放在宇宙论下来作解释了,而所谓吉凶即就阴阳消息而言。既然如此,那么祭祀和卜筮就都可以不用,所谓“故明君不时不宿,不日不月,不卜不筮,而知吉与凶,顺于天地之心,此谓《易》道”是也。顺便指出,《淮南子·人间》和《说苑·敬慎》都有关于孔子读《易》,至于《损》《益》二卦喟然而叹的记载,但是义理各不相同。
总之,帛书《易传》的卦气说包括八卦的卦气说和《损》《益》二卦的卦气说,这两种卦气说均是其阴阳说的组成部分。需要指出,对于帛书《易传》的卦气说,我们需要以发展的观念来看待。与西汉中后期成熟的卦气说相较,它们尚处于初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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