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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易学的思想解释转变

时间:2023-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卜筮之外,《周易》的说解在西汉宣元时期发生了一次重大的思想改变。这是西汉易学的主要问题之一。在此主导意识下,西汉初期的易学又具有注重人事及义理的特点。而《周易》在文本上的可解释性,即为阴阳之道的介入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据此可知,汉初易学其实是以阴阳等观念为基础而构建起来的所谓义理之学。

西汉易学的思想解释转变

卜筮之外,《周易》的说解在西汉宣元时期发生了一次重大的思想改变。这是西汉易学的主要问题之一。自战国中期以来,《周易》在解释上一方面受到阴阳观念的深刻影响,这在《易十翼》(特别是《系辞》)和汲冢竹书《易》中都明显地表现出来了(18) ,另一方面它的可解释性也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关于前者,《系辞上》曰,“一阴一阳之谓道”。《说卦》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庄子·天下》曰:“《易》以道阴阳。”《礼记·祭义》曰:“昔者,圣人建阴阳天地之情,立以为《易》。”帛书《衷》曰:“《易》之义谇(萃)阴与阳。”《史记·太史公自序》曰:“《易》著天地阴阳四时五行,故长于变。”又曰:“《易》以道化。”《史记·滑稽列传》曰:“(孔子曰)《易》以神化。”“化”即“变化”义,“神”即《系辞》所谓“阴阳不测之谓神”,“神化”即是说阴阳不测之变化。根据这些文献,完全可以断定,从战国中晚期至武帝时期,人们形成了以阴阳化的天道观来阐释《周易》的主导意识。在此主导意识下,西汉初期的易学又具有注重人事及义理的特点。关于后者,首先,它来源于占筮的稽疑本性,而稽疑需要解占,解占需要作多元的折衷。其次,它来源于《周易》文本自身极其幽隐、简约,因而需要大加解释的特性。《礼记·经解》曰:“絜(洁)静精微,《易》教也。”司马迁曰:“《易》本隐之以显。”(19) 汉书·艺文志》曰:“《易》道深矣。”皆可见此意。而《周易》在文本上的可解释性,即为阴阳之道的介入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汉初祖师几乎各作《易传》。《汉书·儒林传》曰:“汉兴,田何以齐田徙杜陵,号杜田生,授东武王同子中、雒阳周王孙、丁宽、齐服生,皆著《易传》数篇。”这在同书《艺文志》中即有明确的证明:“《易传·周氏》二篇。(字王孙也。)《服氏》二篇。《杨氏》二篇。(名何,字叔元,菑川人。)《蔡公》二篇。(卫人,事周王孙。)《韩氏》二篇。(名婴。)《王氏》二篇。(名同。)《丁氏》八篇。(名宽,字子襄,梁人也。)”这些所谓《易传》,依笔者陋见,很可能都是《易十翼》的仿习之作。据此可知,汉初易学其实是以阴阳等观念为基础而构建起来的所谓义理之学。《汉书·儒林传》曰:“(丁宽)作《易说》三万言,训故举大谊(义)而已,今《小章句》是也。”颜师古《注》曰:“故,谓经之旨趣也。”(20) 这是一个很有力的旁证。丁宽《易说》,即《艺文志》所谓《丁氏易传》,它十分简要,不过训释经文旨趣、举明大义而已,与阴阳灾异之说无关。丁氏《易说》又谓之《小章句》,估计是汉《易》章句之学的起源。《艺文志·六艺略·易类》曰:“《章句》,施、孟、梁丘氏各二篇。”此三家《章句》皆本于田王孙,它们虽然略有差异,但是都属于“训故举大谊”之作。

灾异之说起源甚早,至春秋时已遍及诸侯列国。汉世阴阳灾异之说以《春秋》学为本,董仲舒在景帝、武帝时期即借助于《公羊春秋》以大力宣扬此说。至元成时期,阴阳灾异之说泛滥于《五经》。阴阳灾异说被正式纳入《周易》经学的时间相对较晚,《京氏易》立于学官,即为《易》阴阳灾异说得到官方正式肯定的标志。不过,在宣帝时或稍前,《易》阴阳灾异说已有所萌芽或发展。据《艺文志·六艺略》所列“易类”目次,“《古五子》十八篇”大概成书于武帝时期。班固自注曰:“自甲子至壬子,说《易》阴阳。”《初学记·文部》引刘向《别录》曰:“《古五子》书,除复重,定著十八篇,分六十四卦,著之日辰,自甲子至于壬子,凡五子,故号曰《五子》。”(21) 可知《古五子》正为《易》家候阴阳之书。《汉书·儒林传》曰:“喜好自称誉,得《易》家候阴阳灾变书,诈言师田生且死时枕喜膝,独传喜,诸儒以此耀之。同门梁丘贺疏通证明之,曰:‘田生绝于施雠手中,时喜归东海,安得此事?’”孟喜所得《易》家候阴阳灾变书,当是民间好《易》者为之,与《古五子》同类。又,同传云:“蜀人赵宾好小数书,后为《易》,饰《易》文,以为‘箕子明夷,阴阳气亡箕子。箕子者,万物方荄兹也。’”赵宾说《易》,亦具备阴阳灾异说的特征。但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易》阴阳灾异说很难立即得到朝廷的承认和人君的肯定。不过,自元帝立京氏《易》于学官,以《易》说阴阳灾异即成为当时潮流。《汉书·儒林传》说京房以“明灾异得幸”,同书卷七十五《京房传》亦有相同记载。《艺文志·六艺略》“易类”列有《孟氏京房》《灾异孟氏京房》《京氏殷嘉》三书,即反映了京氏易学在元成时期的盛况。《儒林传》还记载了高相《易》“专说阴阳灾异”,并“自言出于丁将军”。其实,京、高二家之外,当时言《易》阴阳灾异者还有不少人。《艺文志·六艺略》“易类”还列有阴阳灾异说的著作二部,即《杂灾异》三十五篇和《神输》五篇。其中《杂灾异》既然谓之“杂”,则非一家之书可知也。(www.xing528.com)

值得注意的是,西汉后期《易》家候阴阳灾异说,与西汉初期的《易》阴阳天道观和人事说,它们据以解释的哲学观念的本体(“阴阳”)都是一致的,京房即“以明《易》阴阳得幸于上”(22) ,只不过二者的解释旨趣大相径庭而已。阴阳灾异说借助于神意化的天道观来阐明灾异的政治含意,以期达到谴告人君的目的;而汉初的《易》阴阳说则属于自然哲学,乃客观地理解万物的生成及其统一性的问题,同时让人掌握其在伦理世界中所赖以存在的诸般道理。这里,存在神性之天道与自然性之天道的根本对立,而后者的思想成果当然是可以被前者所吸收和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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