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政治正当性与统治合法性原则

政治正当性与统治合法性原则

时间:2023-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首先,董仲舒从宇宙论前提中,提取“天命”作为汉王朝的政治权力来源合法性的终极根据。天、帝、天命、天志等自古以来都是政治正当性的根据,这是古代政治资源的历史遗产,取此本属自然之举。但董仲舒根据时势所趋对“天命”做了一些改造和转化,解决了当时政治正当性的理论和实践难题,这才是他无可替代的贡献。其次,董仲舒把古代德治传统转化为政治统治正义原则。

政治正当性与统治合法性原则

首先,董仲舒宇宙论前提中,提取“天命”作为汉王朝的政治权力来源合法性的终极根据。天、帝、天命、天志等自古以来都是政治正当性的根据,这是古代政治资源的历史遗产,取此本属自然之举。但董仲舒根据时势所趋对“天命”做了一些改造和转化,解决了当时政治正当性的理论和实践难题,这才是他无可替代的贡献。首先,董仲舒把古代天命说中的革命之义转化为受命,为刘邦以平民受命为天子提供合法性依据,又淡化革命之义,维护汉王朝君主治下大一统局面的不可侵犯;其次,“屈民而申君,屈君而申天”(《春秋繁露·玉杯》),一方面强化君主权威,为维护中央集权、推行强干弱枝政策辩护,又在君王之上设立天命的制约,用天谴、祥瑞、灾异等思想,震慑和警诫君主修德慎行,勤政爱民;第三,提出受命改制说,促使君主推行德治。“故《春秋》受命所先制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应天也。”(54) 而受命改制的内容,是奉天而法古,效法包括为汉立法的素王孔子在内的古代圣王所制定的、以仁义原则为核心构筑的王道。最后,董仲舒改造了邹衍的五德终始说,提出三统说,既为汉王朝政治正当性找到了合适的位置,也在大一统的格局下为多元、多样文化传统保留生存空间,为传承古代文化传统、保持文化传统创造活力提供了历史依据。

其次,董仲舒把古代德治传统转化为政治统治正义原则。在汉承秦制、严刑酷法的初汉,政治改革势在必行,然而到底以秦法和黄老道术混合的刑名法术为政治统治原则,还是通过更化改制,回归中国古代固有的德治传统,即所谓的德法斗争,是当时汉初直到汉武之世面临的政治重大问题。“今临政而愿治七十余岁矣,不如退而更化;更化则可善治,善治则灾害日去,福禄日来。”(55) 董仲舒诉诸宇宙论和人性论,证立王者奉天而法古,继承发展古代圣王德治传统是受天命奉天意的天职,而万民要通过德政教化才可以为善,王者必须听过道德教化才能实现教化。“天生民性,有善质而未能善,于是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民受未能善治性于天,而退受成性之教于王。王承天意以成民之性为任也。”(《春秋繁露·实性》)而要实现德治教化,必须开太学养士,通过德治教育培养能够推行道德教化的循吏,选举贤能之士充实到政府中。为此,在文化教育制度上,“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56) 。政府要通过制度来提倡承载王道德治传统的“六艺”和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引导社会走上“无讼”的太平治世。在经济制度上,“大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此众人之情也。圣人则于众人之情见乱之所以生,故其制人道而差上下也,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以此为度而调均之,是以财不匮而上下相安,故易治也。”(《春秋繁露·度制》)提议“限民名田”和废除奴隶制,使百姓生活安定,人身自由,安居乐业。(www.xing528.com)

第三,董仲舒把“三纲五常”确立为社会人伦秩序的原则,建构以“亲亲贤贤长长”为出发点、礼法互融的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的政治社会。在礼坏乐崩的春秋时代,孔子自觉地“克己复礼为仁”,强调“正名”原则,要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礼记·大传》:“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韩非子提出君臣、父子、夫妻的服从关系:“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韩非子·忠孝》)董仲舒继承孔子“正名”思想,提出“名号”原则。“治天下之端,在审辨大;辨大之端,在深察名号。名者,大理之首章也,录其首章之意,以窥其中之事,则是非可知,逆顺自着,其几通于天地矣。是非之正,取之逆顺;逆顺之正,取之名号;名号之正,取之天地;天地为名号之大义也。”(《春秋繁露·深察名号》)根据“受命于天”“阳尊阴卑”的宇宙论前提,人间秩序是尊卑有序的名号体系。“《春秋》列序位,尊卑之陈,累累乎可得而观也……天子受命于天,诸侯受命于天子,子受命于父,臣妾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诸所受命者,其尊皆天也,虽谓受命于天亦可。”(《春秋繁露·顺命》)名号中最根源也是最重要的是君臣、父子、夫妇三个重要关系,可比拟为天地、四时、阴阳。“是故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秋为死而棺之,冬为痛而丧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春秋繁露·基义》)董仲舒吸收法家思想,君臣、父子、夫妇等三者尊卑关系称为三纲,又把“仁义礼智信”称为“五常”,作为处理社会人伦关系的原则。“夫仁义礼知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五者修饬,故受天之佑,而享鬼神之灵,德施行于方外,延及群生也。”(57) 五常有时也被理解为五伦“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但其人伦关系原则,仍然是仁义礼智信。三纲五常的根本精神有两个方面,一是明确君为人间秩序的根本,“视大始而欲正本”(58) ,使人君自觉以德约己,正己以正天下。“故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59) 另一方面,让天下万民皆守其名号所定的本分,服从有道之世的人伦纲常,共同努力创造太平盛世。虽然董仲舒没有把“三纲”和“五常”连用,但“三纲五常”作为社会秩序普遍原则,已经在董仲舒这里确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