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哲学中的知行关系,首先是一种知先行后关系。既然人认识的对象是天意,并遵循天意去实践,那么在逻辑上来说知是先于行的。“何谓智?先言而后当。凡人欲舍行为,皆以其智,先规而后为之,其规是者,其所为得其所事,当其行,遂其名,荣其身,故利而无患,福及子孙,德加万民,汤武是也。其规非者,其所为不得其所事,不当其行,不遂其名,辱害及其身,绝世无复,残类灭宗亡国是也。故曰:莫急于智。”(《必仁且智》)知(智)是行(社会道德实践)的先决条件,是社会时间之前先行规定的内容,惟知其如是,始行其如是。因此董仲舒非常重视人的思想认识和初始动机,在《春秋》微言大义的诠释中非常重视最新出现的新事物,或善或恶,均要及时褒贬,防患于未然。在《春秋》决狱实践中,注重动机之善恶决定罪行之轻重,开创“论心定罪”的古代法律传统。
董仲舒的知行关系合一的。“不仁而有勇力材能,则狂而操利兵也;不智而辩慧獧给,则迷而乘良马也。”(《春秋繁露·必仁且智》)仁是德性之智,辩慧獧给是见闻之智,都属于广义上的知之范围。勇力材能是具体技艺,智是实践智慧,都属于行的范围。仁且智,是知与行的完美结合,或者说是知行合一的典范,正是孔子以来儒家提倡的圣王理性人格。“仁而不智,则爱而不别也;智而不仁,则知而不为也。故仁者所爱人类也,智者所以除其害也。”(《春秋繁露·必仁且智》)仁与智是圣王的一体两面,互文见义。仁,是圣人之象征;智,是天子之象征。董仲舒希望圣人与天子纵然不能合一,也要紧密地合作,才能达成天人合一,实现致太平于天下的王道理想。
人认识天意和天意对人类实践的反馈是互动的,因而知行之间也是互动的。因为在董仲舒的天命观中天意主要是有道德意识的赏罚者,因此人的认识对天意不是简单的读取,而是一种互动关系。当人的认识和实践违背了天意,那么天意通过灾祥谴告昭示认识主体,认识主体于是对天意有了新一轮的认识,以调整其社会实践,而天意对此会有新的反应,如此反复,认识也不断得到提升。天子对天意的认识和执行,是王道理想社会实现的关键,董仲舒于是设计了灾祥说和天谴论,一方面用以检验人类执行天意的忠实程度,一方面用以限制凌驾于万民之上的天子权力。
臣谨案《春秋》之中,视前世已行之事,以观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汉书·董仲舒传》)
天人感应,表现在政治人事上,天意就以灾异来表达,提醒人们自省改正。所以王者统治的善恶都可以在天降祥瑞中见到端倪:
火者夏,成长,本朝也。举贤良,进茂才,官得其能,任得其力,赏有功,封有德,出货财,振困乏,正封疆,使四方。恩及于火,则火顺人,而甘露降;恩及羽虫,则飞鸟大为,黄鹄出见,凤凰翔。如人君惑于谗邪,内离骨肉,外疏忠臣,至杀世子,诛杀不辜,逐忠臣,以妾为妻,弃法令,妇妾为政,赐予不当,则民病血,壅肿,目不明。咎及于火,则大旱,必有火灾,摘巢探,咎及羽虫,则飞鸟不为,冬应不来,枭鸱群鸣,凤凰高翔。(《春秋繁露·五行顺逆》)
正因为王者统治天下的天人感应特征,王者要按照天道四时的特点选择施政的要领和具体措施。“天之道,春暖以生,夏暑以养,秋清以杀,冬寒以藏,暖暑清寒,异气而同功,皆天之所以成岁也。圣人副天之所行以为政,故以庆副暖而当春,以赏副暑而当夏,以罚副清而当秋,以刑副寒而当冬,庆赏罚刑,异事而同功,皆王者之所以成德也。庆赏罚刑,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也,如合符,故曰:‘王者配天,谓其道。’”《春秋繁露·四时之副》庆、赏、罚、刑之政各与春、夏、秋、冬四季相配,以配天道,方可顺天治化,天下太平。
其大略之类,天地之物,有不常之变者,谓之异,小者谓之灾,灾常先至,而异乃随之,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诗云:“畏天之威。”殆此谓也。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害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以此见天意之仁,而不欲陷人也。谨案:灾异以见天意,天意有欲也、有不欲也,所欲、所不欲者,人内以自省,宜有惩于心,外以观其事,宜有验于国,故见天意者之于灾异也,畏之而不恶也,以为天欲振吾过,救吾失,故以此报我也。春秋之法,上变古易常,应是而有天灾者,谓幸国。(《春秋繁露·必仁且智》)(www.xing528.com)
万一国家政治有问题,“天出灾害以谴告之”,通过灾异的方式表征,是天人感应表现出来的国家政治人事失误的萌芽,“不常之变”即奇怪的事变,叫异,小的事变,叫灾,是天对国家当政者的警告。灾异谴告之后还不知自省改过,天会再出有更大更不寻常的怪异来惊骇,如果还不知道改邪归正,“殃咎乃至”,王者之天命将会失去,这个国家的人民将要跟着遭殃。所以灾异是天意的表达,是“天欲振吾过,救吾失”而来通风报信。国家当政者应当闻过则喜,立刻内省惩心,检讨人事政治,改过自新,按照天道实行王道德政,这样才不会辜负老天帮助改过救国的仁慈之心。“圣主贤君尚乐受忠臣之谏,而况受天谴也。”(《春秋繁露·必仁且智》)董仲舒很有说服力地证明,天谴是天救危国。王者总是要千方百计任贤使能,恭听忠臣直言谏过,以正德行政事,何况天意都直接来谴告了,故应当赶紧振作起来,满怀对天的敬畏感激,尽快改过自新。天意敦促天子任德不任刑、任贤使能、教化民众,而且通过谴告,提醒王者反求诸己,改过自新,拨乱反正。
于是,董仲舒从认识论角度为君王设置了三重保障,一是君王通晓天意修德作圣,二是圣人为师和忠臣之谏,三是祥瑞肯定和天谴警告。如果这三重保障还不能保障君王奉天意治乱,则该是转移天命的时候了。
总之,董仲舒“深察名号”的认识论,有很多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如论证“德主刑辅”的统治合法性和“五行变救”政治纠偏途径:
阳,天之德,阴,天之刑也,阳气暖而阴气寒,阳气予而阴气夺,阳气仁而阴气戾,阳气宽而阴气急,阳气爱而阴气恶,阳气生而阴气杀。是故阳常居实位而行于盛,阴常居空位而行于末,天之好仁而近,恶戾之变而远,大德而小刑之意也,先经而后权,贵阳而贱阴也。(《春秋繁露·阳尊阴卑》)
五行变至,当救之以德,施之天下,则咎除;不救以德,不出三年,天当雨石。木有变,春凋秋荣,秋木在,春多雨,此繇役众,赋敛重,百姓贫穷叛去,道多饥人;救之者,省繇役,薄赋敛,出仓谷,振困穷矣。火有变,冬温夏寒,此王者不明,善者不赏,恶者不绌,不肖在位,贤者伏匿,则寒暑失序,而民疾疫;救之者,举贤良,赏有功,封有德。土有变,大风至,五谷伤,此不信仁贤,不敬父兄,淫泆无度,宫室荣;救之者,省宫室,去雕文,举孝悌,恤黎元。金有变,毕昴为回三覆,有武,多兵,多盗寇,此弃义贪财,轻民命,重货赂,百姓趣利,多奸轨(宄);救之者,举廉洁,立正直,隐武行文,束甲械。水有变,冬湿多雾,春夏雨雹,此法令缓,刑罚不行;救之者,忧囹圄,案奸宄,诛有罪,蓃五日。《春秋繁露·五行变救》
以上论述,同样是在“深察名号”的认识论背景中,以“阴阳”“五行”原理及其道德、政治内涵来论证德治原则,并指导现实德治实践。总之,无论是董仲舒实践哲学许许多多的不同层面,如《六艺》为教、“三纲五常”乃至“士治政府”等等,还是董仲舒政治哲学基础上继承发展的中国传统政治哲学范式以及两千年来传统政治统治和伦理道德实践,无不深植“深察名号”的认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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