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宇宙论建构的最高概念是“天”,“天”是万物化生的本源与依据,无所不为,无所不能:
臣闻天者群物之祖也,故遍覆包涵而无所殊,建日月风雨以和之,经阴阳寒暑以成之。(21)
天地者,万物之本,先祖之所出也。广大无极,其德昭明,历年众多,永永无疆。(22)
因此,天是董仲舒哲学中万事万物最高阶的根据:“天者,百神之大君也。事天下备,虽百神尤无益也。”(23) 但董仲舒的天,不是西方宗教中的创物主或别的神学体系,而是把“天”的化生功能与规则即“天之道”视作为阴阳、四时、五行的交变规则时,仅仅是思辨而又形象地抽象出事物发展变化的形而上学根据,以最高概念“天”来总括之,而以“天地之气”—“阴阳”—“四时”—“五行”—“万物”这样一个过程方便地说明宇宙生化历程。
阴阳、四时和五行,是董仲舒宇宙论建构的核心概念。董仲舒认为,“天道之大者,在阴阳”(24) ,“天地之常,一阴一阳”(25) ,认为阴阳是宇宙生化的起始与基源。阴阳交变而有“四时”:“阳气始出东北而南行,就其位也;西转而北入,藏其休也。阴气始出东南而北行,亦就其位也;西转而南入,屏其伏也。是故阳以南方为位,以北方为休;阴以北方为位,以南方为休。阳至其位而大暑热,阴至其位而大寒冻。”(26) “时”是古代农业社会最重要的生产观念,也是儒家哲学中的核心概念,孟子称孔子为“时之圣者”,“中庸”的核心义即为“时中”,董仲舒把“四时”与阴阳交替和五行、方位生成对应结合起来,宇宙时空与运动动力有了完整自洽的说明,生成的是当时的中国知识系统中特有的意义世界和秩序观念:
天有五行:一曰木,二曰火,三曰土,四曰金,五曰水。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终也;土,五行之中也。此其天次之序也。(27) (www.xing528.com)
木居东方而主春气,火居南方而主夏气,金居西方而主秋气,水居北方而主冬气。是故木主生而金主杀,火主暑而水主寒。使人必以其序,官人必以其能,天之数也。③
董仲舒的这一宇宙秩序,运动的作用机制是五行阴阳合力作用于四时和以类相动的感应机制:
如金木水火各奉其所主,以从阴阳,相与一力而并功,其实非独阴阳也。然阴阳因之以起,助其所生。故少阳因木而起,助春之生也。太阳因火而起,助夏之养也。少阴因金而起,助秋之成也。太阴因北而起,助冬之藏也。(28)
今平地注水,去燥就湿;均薪施火,去湿就燥。百物去其所与异,而从其所与同。故气同则会,声比则应。其验皦然也。试调琴瑟而错之,鼓其宫则他宫应之,鼓其商则他商应之,五音比而自鸣,非有神,其数然也。美事召美类,恶事召恶类,类之相应而起也。(29)
董仲舒建构的宇宙论中,宇宙万物的发生、发展及其联系与差别,是在时间与空间上的关联与差别造成的,都与阴阳、四时、五行的交合变化状况密切相关。董仲舒“推物之类,以易见难”(30) 依阴阳、四时、五行的交变状况对事物作“类”的同异判分,在时间与空间上的一种生存处境上的关联再次抽象与划分,转化为“类”的通感性。在“以类相动”原理基础上,董仲舒提出“人副天数”的命题,进而把人的意志和实践与天意对应起来,推衍为“天人感应”的理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