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简《为吏之道》一共51支竹简,抄写于公元前252年之后,很可能早于《语书》。《为吏之道》杂抄了两段魏律,除此之外,它主要围绕如何做官、如何保护自己在官场的人身安全来展开。这篇竹书虽然包含了一些所谓明哲保身、圆滑处世的内容,但在整体上是积极的,受到了诸子特别是儒家思想和价值观念的深刻影响。现将跟儒家思想比较接近的内容引出(从宽式):(2)
(1) 凡为吏之道……宽容忠信,和平毋怨,悔过勿重。慈下勿陵,敬上勿犯,听谏勿塞。审知民能,善度民力,劳以率之,正以矫之。……毋穷穷,毋矜矜,毋衰衰。临财见利,不取苟富;临难见死,不取苟免。欲富太甚,贫不可得;欲贵太甚,贱不可得。毋喜富,毋恶贫,正行修身,祸去福存。
(2) 吏有五善:一曰忠信敬上,二曰清廉毋谤,三曰举事审当,四曰喜为善行,五曰恭敬多让。五者毕至,必有大赏。
(3) 怵惕之心,不可【不】长。以此为人君则怀,为人臣则忠;为人父则慈,为人子则孝;能审行此,无官不治,无志不彻,为人上则明,为人下则听。君怀臣忠,父慈子孝,政之本也;志彻官治,上明下听,治之纪也。
(4) 除害兴利,慈爱万姓。毋罪无罪,【无罪】可赦。
(5) 处如斋,言如盟,出则敬,毋弛常。昭如有光施而喜之,敬而起之,惠以聚之,宽以治之,有严不怠。与民有期,按驺而步,毋使民惧。疾而毋,简而毋鄙。当务而治,不有可改。劳有成既,事有机时。治则敬自赖之,施而息之。密而牧之;听其有矢,从而则之;因而征之,将而兴之,虽有高山,鼓而乘之。民之既教,上亦毋骄,熟导无怠,发正乱昭。安而行之,使民望之。道易车利,精而勿至,兴之必疾,夜以接日。观民之作,辋服必固。地修城固,民心乃宁。百事既成,民心既宁,既无后忧,从政之经。不时怒,民将逃去。(www.xing528.com)
(6) 凡戾人,表以身,民将望表以戾真。表若不正,民心将移乃难亲。
上述六段文字具有明显的儒家色彩,从内容来看主要包括修身正行、仁政哲学、民本思想三个方面。修身正行的内容见上引第(1)(2)(6)三段文字,仁政哲学见上引第(3)(4)两段文字,民本思想见上引第(5)段文字。而仁政哲学是对民本思想的深化,来自于孟子。由此可知,竹简的如上观点或主张当受到了孔孟思想的深刻影响,而跟荀子没有关系。进一步,《为吏之道》确实反映了在天下统一之前秦文化的复杂性和宽容性,尽管秦国在商鞅变法之后已偏向于法家,法治主义的观点在逐步推进,但在焚书坑儒之前仍然对于诸子书及其思想持宽容的态度。(3)
与《为吏之道》相对,《语书》所要求的“官吏”在内涵上大不相同。在《语书》第一部分中,郡守腾的姿势居高临下,语气强硬、严肃,一副教训的口吻。在他看来,破除乡俗、恶俗的关键在于官吏,在于以法律为武器,同时“公”观念的确立也在于破除官吏个人的私好。《语书》第二部分即直接阐明了什么是“良吏”和什么是“恶吏”的内涵,竹简曰:(4)
凡良吏明法律令,事无不能也;又廉洁敦慤而好佐上;以一曹事不足独治也,故有公心;又能自端也,而恶与人辨治,是以不争书。恶吏不明法律令,不知事,不廉洁,无以佐上,偷惰疾事,易口舌,不羞辱,轻恶言而易病人,无公端之心,而有冒抵之治,是以善诉事,喜争书。争书,因佯瞋目扼腕以示力,吁谖疾言以示治, 丑言麃斫以示险,阬阆强伉以示强,而上犹智之也。故如此者不可不为罚。发书,移书曹,曹莫受,以告府,府令曹画之。其画最多者,当居曹奏令、丞,令、丞以为不直,志千里使有籍书之,以为恶吏。
《语书》所说的“良吏”,无疑是以法治为基础的,除了知法、明法外,还需要具备能干、廉洁、公心和端正四种品德。“恶吏”则与“良吏”相对,他“不明法律令,不知事,不廉洁,无公正之心”。《语书》所描绘的“良吏”或“恶吏”,与《为吏之道》所说之“吏有五善”“吏有五失”相去甚远。(5) 如果说《为吏之道》表达的是做官文化,或者“喜”个人的爱好的话,那么它确实可以反衬出竹简《语书》(作为官方文件)所包含的强硬的法治主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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