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闸复核计算应以最新的规划数据、检查观测资料和安全检测成果为主要依据,按照SL265—2001 《水闸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标准进行。
(一)复核计算内容
《水闸安全鉴定规定》中5.2.1~5.2.8条对水闸复核计算的内容作了如下规定:
(1)水闸因规划数据的改变而影响安全运行的,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闸室、岸墙和翼墙的整体稳定性、抗渗稳定性、水闸过流能力、消能防冲或结构强度等复核计算。
(2)水闸结构因荷载标准的提高而影响工程安全的,应符合其结构强度和变形。
(3)闸室、岸墙和翼墙发生异常沉降、倾斜、滑移,应以新测定的地基土和填料的基本工程性质指标,核算闸室或岸墙、翼墙的稳定性与地基整体稳定性。
(4)闸室、岸墙和翼墙的地基出现异常渗流,应进行抗渗稳定性验算。
(5)混凝土结构的复核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需要限制裂缝宽度的结构构件,出现超过允许值的裂缝,应复核其结构强度和裂缝宽度。
2)需要控制变形值的结构构件,出现超过允许值的变形,应进行结构强度和变形验算。
3)对主要结构构件发生锈胀裂缝或表面裂缝、磨损而导致钢筋保护层破坏和钢筋锈蚀的,应按实际截面进行结构构件强度复核。
(6)闸门复核计算应遵守下列规定:(www.xing528.com)
1)钢闸门结构发生严重锈蚀而导致截面削弱的,应进行结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验算。
2)混凝土闸门的梁、面板等受力构件发生严重腐蚀、剥蚀、裂缝致使钢筋 (或钢丝网)锈蚀的,应按实际截面进行结构构件强度、刚度和稳定验算。
3)闸门的零部件和埋件等发生严重锈蚀或磨损的,应按实际截面进行结构构件强度复核。
(7)水闸上、下游河道发生严重淤积或冲刷而引起上、下游水位发生变化的,应进行水闸过流能力或消能防冲核算。
(8)地震设防区的水闸,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设计烈度偏低的,应按SL203—97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和SL265—2001 《水闸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复核计算。
(二)工程复核分析计算报告
《水闸安全鉴定规定》中5.3.1条规定,工程复核分析计算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基本资料包括建筑物级别,设计标准,地基情况,地震设防烈度和安全检测中的有关资料等。
(3)复核计算成果及分析评价。
(4)水闸安全状态综合评价和建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