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不同地区的实际发展绩效看,那些发展最快的地区,往往不是具有明显资源优势和传统产业优势的地区,而常常是具有很强的金融资源整合能力、调动能力的地区。一个坚实的金融业支持方案和框架是老工业基地实现顺利转型的必备支撑。只有有了高效率的金融支持,老工业基地才能把本地和周围的资源更好地调动起来、整合起来、利用起来,使其成为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动力来源。因此,补充完善投融资体制,形成一个分工有序的金融市场体系是有效发挥金融业支持作用的重点所在。老工业基地的金融体系要更好地发挥促进作用,必须根据现有投融资体制的特点和不足,从薄弱环节开始改革,全面为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
(1)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主要针对有潜力的未上市企业和公司直接提供资本支持,从事资本经营与监督的集合投资制度。由于其特有目标和定位有着突出的制度特点和优势,因而能够充分地在竞争性的产业领域调动一切合适的社会和政府资金,形成产业投资基金,致力于支持有良好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的大中型企业的长期资金供给和战略性重组;能够以增强企业竞争力为主要目标,调整经济结构,促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变企业经营模式。
(2)产业投资基金的募集来源
产业基金来源范围广,通过发行产业基金可以募集社会闲散资金和企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各类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也可以面向海外吸收外国资本,并争取适当的财政支持和政策倾斜。在中国经济持续和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国内外大量资金等待着有效的投资机会。截至2018年我国住户存款余额为72.44万亿元,国内剩余资本日益增多,其中,江苏省、广东省均超过50000亿元。国际游资数量更为巨大,目前平均每天有超过1.2万亿美元的游资流动。而产业基金可以综合利用这些资金的逐利性,完成有效的融资。只要基金收益高,必然能够吸引大量资金流向产业基金,进而提供保障整合产业链所需的巨额资金。同时,产业基金还可以寻求财政支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倾斜获得政府的资金支持。
(3)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
在产业基金的资产证券化运作中,一般会主要涉及产业投资基金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资金提供者三方主体,其相互关系如图4.3所示。产业链的节点企业要根据企业自身需要向产业投资基金公司投行部提出项目申请,投资银行将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后交公司战略部审查是否符合产业战略发展,审核合格后返还至投行部,投资银行以债权形式向企业投资项目,企业与基金公司签订出售合同,出售该项目还清债务,产业基金再以该项目作为抵押,发行债券,以该项目产生的现金流进行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结束后项目归还供应链系统节点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公司战略部提出产业供应链系统建立运行所必需的,而单个企业又不能投资的项目方案交至投行部,投行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投资,再以该资产为抵押发行债券,以该项目产生的现金流还本付息。当债务还清后,该项目就可以出售了。在这样的产业投资基金的资产证券化运作过程中,产业基金通过发挥其中介作用,促使间接融资直接化,打通了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的通道,构建了金融体系中银行信用与市场信用的转化机制。同时,完成了从整体信用向资产信用的转化,使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尽可能地减至最小。
图4.3 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
这种产业投资基金是以稳定的现金流为支撑,通过实现资产证券化所构建。以资产证券化形式运作的产业投资基金,产业链节点企业所申报的项目是独立于公司之外的,不受公司其他项目收益的影响;同时也是产业基金的独立项目,不受其他项目影响。在这里,资产证券化的公司通过部分地分解自己,把具有流动性的资产从公司整体风险中剥离出来,然后以该资产为信用基础在资本市场上融资。
产业链的整合项目周期长、规模宏大,并且相互联系,互为依存,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建成才能发挥作用,多项目的大规模投入必然导致投资风险扩大。而资产证券化形式的优点就恰恰在于能够有效分解产业基金整体收益,分散风险,吸引投资者。同时,资产证券化又可以通过债权硬化,实现产业链系统节点企业的预算硬约束。由于债权不反映在公司资产负债表上,自然就有效地促进了企业资本结构合理化。正是这种运作模式的特点和优点有效地符合了老工业基地产业整合的基本需求,使该类型的产业投资基金具有鲜明的投资收益稳定、风险小的特点,有效地吸引了广大投资者的参与。但是,资产证券化只能解决有明显收益的项目融资问题,对于很多收益不能被投资方得到的隐性收益项目是不适用的,此时,还应通过产业基金公司寻求政府的政策倾斜和财政支持,通过税收返还等政策实现现金的稳定。
2.建立风险投资基金,支持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快速成长
老工业基地发展至今,通常都形成了传统产业占据主要地位的局面,但传统产业间接融资居多,直接融资不足,且国有企业享受的“庇护”导致银行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不仅造成银行不良资产比率居高不下,加大了系统性金融风险;还造成资金使用依赖性强,研发投入不足,降低了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与其他地区同类企业的竞争能力。而另一方面,代表高新技术发展水平的中小企业又面临诸多融资难题,私募股权基金市场发育程度低,直接融资获得难度大;银行贷款更偏重大中型企业或要求必须提供抵押或质押,间接渠道也难以获得有效融资,从而令老工业基地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发展面临资金瓶颈。
19世纪末,美国少数富有的个人或银行家将资产投资于当时新兴的、高风险的石油、钢铁、铁路等行业。1946年,少数富人和机构成立了波士顿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RD),专门向高风险高收益的新兴产业融资。1957年,ARD公司投资了由麻省理工学院4个毕业生创立的数字设备公司(DEC),1960年,ARD说服华尔街著名投资银行雷曼兄弟承销DEC公司的股票,1971年ARD公司持有股份价值就增加到了3.55亿美元。在美国东北部老工业地区,借助高校云集的优势,大量中小企业先后创立,天使投资人推动下的风险投资有力支持了老工业基地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我国老工业基地可以借鉴美国风险投资推动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的成功经验,大力促进风险投资基金与高新技术企业的结合,顺利推动老工业基地产业升级与区域金融创新同步发展。
(1)风险投资基金的概念
风险投资基金是一种由风险投资公司或风险投资家筹集的投入高新技术产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风险投资的投资对象多为创业期的中小企业,而且多为高新技术企业,因此很多场合把风险投资称为创业投资。它具有高风险、高收益、流动性小、无须抵押和担保、投资决策高度专业化和程序化等特点,一般通过IPO、收购、兼并或其他股权转让方式退出。
(2)风险投资基金的资本来源
一是政府财政拨款。在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初期,一部分政府资金有必要参与风险投资,以起到引导作用。目前来看,来自中央和各级政府的财政拨款,国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资助资金,仍然是构成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种子基金的重要来源。近十年来,中央财政支出中对于科学技术的支持支出一直稳定在10%左右。
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受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鼓励政策推动,各级地方政府纷纷从财政拨款、科技贷款中拨出专款,投资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直接资助科技成果转化。1999年6月,由国务院设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正式启动,仅前期额度就高达10亿元。200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在统筹考虑资本市场合理布局和功能定位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满足不同类型企业融资需求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研究提出相应的证券发行上市条件并建立配套的公司选择机制;继续规范和发展主板市场,逐步改善主板市场上市公司结构;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2006年2月,国务院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事业;制定《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配套规章,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法律保障体系;依法对创业风险投资企业进行备案管理,促进创业风险投资企业规范健康发展;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引导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创业企业。之后,国务院又陆续出台一些政策对动漫、电影等产业进行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并对天津滨海新区的开放开发、重庆市的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以及天津、福建、广东等地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给予专项政策支持。自2017年4月起,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强力推进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营造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2018年3月发布《关于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网络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规范和促进网信企业创新发展,推进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网信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推动网信企业并购重组,完善优化投融资环境,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能力。
2016年9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丰富创投主体和模式、发挥股权交易场所功能、支持国企设立或参股创投企业和母基金等多种方式,增加各界社会资本对创投的投入,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在此期间,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也相继建立高新技术风险担保基金和风险投资公司。
二是企业投资者。主要是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业。在欧美科技企业主导型的国家里,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投入是风险投资来源的一条重要渠道,特别是公司战略投资。我国一些上市公司和大型民营高科技企业通过自筹资金进行了大量风险投资和企业并购的尝试。如2002年10月正式成立的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是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的大型投资企业集团,目前已是国内资本规模最大(注册资本16亿元人民币)、投资能力最强(可投资能力超过200亿元人民币,投资金额逾461亿元)、最具竞争力的内资创业投资公司“领头羊”,是国内运行最有效[平均年投资回报率(IRR)为36%]、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最成功的政府型风险投资公司,一直致力于培育民族产业,主要投资于中小企业、自主创新高新技术制造业和新兴产业企业、初创期和成长期及转型升级企业,投资企业近400家(深圳本地企业约占投资总量和投资金额的1/3),有80家企业在全球17个资本市场上市。2017年,公司参股的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增通过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首次公开募股)或并购进入A股市场项目23个,累计上市企业135家,累计IPO数量位居国内创投界第一。
2001年4月成立的君联资本(原名联想投资),是联想控股旗下独立的专业风险投资公司,主要致力于初创期风险投资和扩展期成长投资,重点投资于运作主体在中国市场中相关的创新、成长型企业。此外,清华同方、同济科技、联想、实达等大公司都以不同的形式参与风险投资。我国科研单位自筹资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也归结为企业所进行的风险投资行为,这也是风险投资来源的一条渠道。
三是金融机构。我国的金融机构承担了供应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资本的任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直接参与部分风险较小的高新技术项目投资,尤其是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后期开展投资;二是替代政府职能建立科技风险贷款基金,发放科技项目贷款。1984年中国工商银行率先开办科技开发贷款业务。此后,银行业的科技开发贷款业务迅速增长,1994年为80亿元,截至2007年9月底,仅国家开发银行科技开发贷款业务就累计达到926亿元。部分地区的科技信用社、科技风险投资基金、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的科技成果、工业性实验担保业务等都是风险投资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
四是国外的风险基金。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加入WTO,国外的资金大量涌入中国,其中风险投资基金非常活跃。IDG资本(IDG Capital Partners,原IDGVC)于1992年开始在中国进行风险投资,是最早进入中国的国际投资机构之一。2018年,IDG资本已经在中国扶植了700余家中小型高新企业,投资过两家BAT,并从120多家所投公司上市或并购中成功退出,给中国市场经济带来了一定的潜力。1994年,著名的创业投资集团WIIG在中国设立了华登中国基金,先后对四通利方、友讯科技、无锡小天鹅等知名企业进行了投资。位列中国十大创投机构的红杉资本中国团队目前管理约20亿美元的海外基金和近40亿人民币的国内基金,用于投资中国的高成长企业。红杉中国的合伙人及投资团队兼备国际经济发展视野和本土创业企业经验,从2005年9月成立至今,在科技、消费服务业、医疗健康和新能源、清洁技术等方面投资了众多具有代表意义的高成长公司。其投资组合涉及新浪网、阿里巴巴集团、京东商城、唯品会、豆瓣网、诺亚财富、高德软件、乐蜂网、奇虎360、大众点评网、匹克运动等多个领域的30多家公司。此外,中经合集团、高诚资产、美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等风险投资机构也开始在我国进行风险投资活动。
(3)风险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www.xing528.com)
图4.4 风险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
目前,我国老工业基地市场发育程度不够,企业风险投资基金规模化还遥遥无期。在现行体制下,必须由政府发起建立风险投资机构并向中小企业提供种子和创立期风险资金。政府主导的风险投资基金是由政府牵头设立或提供融资担保、吸引其他机构投资者或富有的个人提供股权融资,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由专业的风险投资机构向有市场前景的高技术企业提供项目融资,并积极参与投资后的运作与管理,经过3至5年、最长不超过7年的运作后,推进风险企业上市或通过并购等方式退出,从而获得高额投资回报。这是一种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它的主要运作模式有三种,一是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运作(如图4.5),二是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融资担保运作(如图4.6),三是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跟进投资(如图4.7)或其他方式。
图4.5 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运作方式
引导基金主要通过参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在参股运作方式下,引导基金和私人部门投资者共同组建混合基金,混合基金委托风险投资家管理。
图4.6 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融资担保运作方式
根据信贷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对历史信用记录良好的创业投资企业,可采取提供融资担保方式,支持其通过债权融资增强投资能力。
图4.7 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跟进投资运作方式
产业导向或区域导向较强的引导基金,可探索通过跟进投资或其他方式,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并引导其投资方向。其中,跟进投资仅限于当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创业早期企业或需要政府重点扶持和鼓励的高新技术等产业领域的创业企业时,引导基金可以按适当股权比例向该创业企业投资,但不得以“跟进投资”之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运作业务,而应发挥商业性创业投资企业发现投资项目、评估投资项目和实施投资管理的作用。
3.促进创新创业投融资支持,孵化推动创业企业成长
(1)老工业基地创新创业政策背景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指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是稳增长、扩就业、激发亿万群众智慧和创造力,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
随着我国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要素的规模驱动力逐步减弱,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粗放式发展方式难以为继,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需要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结构性改革、体制机制创新,消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各种制度束缚和桎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开办新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兴产业,形成小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的发展格局,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打造新引擎、形成新动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的必然选择。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创业创新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创业教育培训体系还不健全,善于创造、勇于创业的能力不足,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尚未形成。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加强全社会以创新为核心的创业教育,弘扬“敢为人先、追求创新、百折不挠”的创业精神,厚植创新文化,不断增强创业创新意识,使创业创新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
(2)扩大创业投融资,孵化推动创业发展
一是建立和完善老工业基地政府创业投资引导机制。鼓励老工业基地地方政府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并不断扩大社会资本参与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基金规模,做大直接融资平台,引导创业投资更多向创业企业种子期延伸。促进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协同联动。加快设立老工业基地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逐步建立支持创业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的市场化长效运行机制。发展联合投资等新模式,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加强创业投资立法,完善促进天使投资的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融资体系、监管和预警体系,加快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推进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建设,加强行业自律。
二是创新银行支持方式。鼓励地方性银行先行提高针对创业创新企业的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不断创新组织架构、管理方式和金融产品。推动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对创业创新活动给予有针对性的股权和债权融资支持。鼓励地方银行向创业企业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一站式系统化的金融服务。根据国家关于商业银行支持创业的新政策,推动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隔离的前提下,与创业投资机构建立市场化长期性合作等政策的顺利落地。
三是丰富创业融资新模式。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导和鼓励众筹融资平台规范发展,开展公开、小额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加强风险控制和规范管理。丰富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创业创新,发展相互保险等新业务。完善知识产权估值、质押和流转体系,依法合规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许可费收益权证券化、专利保险等服务常态化、规模化发展,支持知识产权金融发展。
四是拓宽创业投资资金供给渠道。加快实施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一批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大众创业。进一步降低商业保险资金进入创业投资的门槛。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不断加大对创业创新企业的融资支持。
五是加快发展创业孵化服务。引进发达国家和地区创新工场、车库咖啡等新型孵化器的运作模式,做大做强众创空间,完善创业孵化服务。引导和鼓励各类创业孵化器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相结合,完善投融资模式。引导和推动创业孵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实现技术成果转移和转化,完善技术支撑服务。引导和鼓励国内资本与境外资本合作设立新型创业孵化平台,引进境外先进创业孵化模式,提升孵化能力。
六是探索发展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根据国家下一步研究制定的鼓励国有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系统性政策措施,完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激励约束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引导和鼓励老工业基地的中央企业和其他国有企业参与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国有资本创业投资基金等,充分发挥老工业基地国有资本在创业创新中的作用。
七是推动创业投资“引进来”与“走出去”。根据国家下一步修订后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相关管理规定,遵循内外资一致的管理原则,放宽外商投资准入,完善外资创业投资机构管理制度,简化管理流程,鼓励外资开展创业投资业务。放宽对外资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限制,鼓励中外合资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境外高端研发项目的投资,积极分享境外高端技术成果。按投资领域、用途、募集资金规模,完善创业投资境外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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