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使用变量一样,在调用一个函数之前(包括标准库函数),必须对该函数的类型进行说明,即“先说明,后调用”。如果调用的是库函数,一般应在程序的开始处用预处理命令#include将有关函数说明的头文件包含进来。例如,预处理命令#include<stdio.h>,就是将与库输出函数printf()有关的头文件stdio.h包含到程序文件中来。头文件“stdio.h”中有关于库输入/输出函数的一些说明信息,如果不使用这个包含命令,库输入/输出函数就无法被正确地调用。
如果调用的是用户自定义函数,而且该函数与调用它的主调用函数在同一个文件中,一般应该在主调用函数中对被调用函数的类型进行说明。
函数说明的一般形式如下:
类型标识符被调用的函数名(形式参数表);(www.xing528.com)
其中,“类型标识符”说明了函数返回值的类型,“形式参数表”说明各个形式参数的类型。需要注意的是,函数的说明与函数的定义是完全不同的。函数的定义是对函数功能的确立,它是一个完整的函数单位。而函数的说明,只是说明了函数返回值的类型。二者在书写形式上也不一样,函数说明结束时在圆括号的后面需要有一个分号“;”作为结束标志;而在函数定义时,被定义函数名的圆括号后面没有分号“;”,即函数定义还未结束,后面应接着书写形式参数说明和被定义的函数体部分。
如果被调用函数是在主调用函数前面定义的,或者已经在程序文件的开始处说明了所有被调用函数的类型,在这两种情况下可以不必再在主调用函数中对被调用函数进行说明。也可以将所有用户自定义函数的说明另存为一个专门的头文件,需要时用#include将其包含到主程序中去。
C语言程序中不允许在一个函数定义的内部包括另一个函数的定义,即不允许嵌套函数定义。但是允许在调用一个函数的过程中包含另一个函数调用,即嵌套函数调用在C语言程序中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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