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课程是结果取向、目标取向和知识取向的,它割裂了过程与结果的连续性以及知识与方法的同一性,偏重课程的工具价值——实现知识结果,而忽视了过程本身的丰富内在价值;它过分强调课程的间接性、简捷性和引导性,忽视课程的亲历性、自主性和方法性;过分强调知识经验的普遍接受和共同感觉,忽视个体经验、感受的差异性,从而遗弃了很大一部分的课程价值。
所谓课程的价值,就是课程事实对于主体目的、需要的适合或满足。从课程价值的形成和发展看,可以把它分为过程价值和终极价值。过程价值是指课程实施过程中的价值,终极价值是课程在实施结束后所达成的价值。过程价值以终极价值为归宿,终极价值以过程价值为基础。
根据过程价值的表现形式,课程的过程价值形态可以分为显性形态和隐性形态。显性形态是指能以文字、数字等外显形式表现出来的价值形态,知识是典型的显性价值形态。隐性形态是指不能以符号系统直接表现出来的价值形态,情意是典型的隐性价值形态。知识价值一直是人们所看重的价值形态,没有把情感体验视为课程的重要价值。表现在:第一,忽视情感体验的培养,把学习过程变成纯认知的活动。重视分析、理解的逻辑,轻视整体、体验的直觉;第二,将情感体验仅仅作为认知的手段,虽然有时也强调“学生的情感”,但“对情感的重视,实际上只是把它作为服务于学习的手段”。(注:叶澜.让课堂焕发出生命活力[J].教育研究,1997,(9).)这样,理性认识的任务压抑并排斥了个体的情感体验,知识始终是学生认识的惟一对象,教育似乎变成了一个外在于学生的、冰冷的、过分抽象化的概念世界,课程的实施简化为一种机械的知识训练活动。(www.xing528.com)
我们认为,知识的价值确实重要,但情感体验的价值也非常重要。认知的目的不是停留在知道客体是什么,而是要将这种知识内化到主体自身的知识结构和情感体系之中;只有成为了主体自身的价值、态度、信念的知识,才能达到安顿自身情感的目的,也才是主体的真正知识。一切停留在情感体验之外的知识对主体来说只是死知识、假知识。情感体验以认识为基础,但认识并不能代替情感体验。对意义、价值与美的感受和理解绝不是理性化、客观化、概念化的知识分析所能代替的。情感不仅对学习过程有重要的启动、激励、维持、调控作用,而且与学生态度的形成、信仰的确立、个性的完善息息相关。缺乏情感体验的融入,教育或许能在大脑中留下痕迹,但无法在心灵中、在人生中留下震撼。
从这个意义上说,课程应成为一个情感知识化和知识情感化的过程,成为一个有意义的生命过程。任何课程的意义都需要通过学生真实地学习或生活过(学习就是知识生活),才可能感悟到体验到。而生活是知识符号所无法替代的,也是教师所无法替代的。生活与对生活的理解是不可分离的,没有感悟到、体验到的生活对生活着的人来说是什么样的生活呢?同理,没有感悟到、体验到的课程意义对于课程主体而言又是什么样的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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