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②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③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一是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未提供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二是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按以下规定处罚:一是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降低消防施工质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①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②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③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④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二是违反消防审查验收等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①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②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③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自2020年6月1日起,国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执行新规定,将建设工程分为特殊建设工程和其他建设工程,特殊建设工程需通过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特殊建设工程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即申请施工许可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应将验收报告等资料报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主管部门备案,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按“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抽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情况,对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并经复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建设工程。特殊建设工程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①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②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③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④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⑤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⑥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⑦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⑧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⑨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⑩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⑪设有以上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⑫以上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其他建设工程,是指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www.xing528.com)
参考法律与政策:《消防法》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58条、第59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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