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唤醒社会的“文化自觉”,保留民族体育文化发展的痕迹
文化的根系总是深培厚植于民族的沃壤之中,文化创新的高度往往取决于对民族文化遗产发掘的深度。所谓“文化自觉”是20世纪90年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提出的,他指出:“文化自觉是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以及其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的发展趋向。”2006年北京大学中文系乐黛云教授在北京国家图书馆“文津讲坛”的演讲中指出:“我们正面临着一个世界的大变局,要寻求另一种文化全球化,即一种多极均衡、文化多元共生、各民族和谐共处的全球化。”要想世界上大多数人的思潮取得胜利,就要有文化自觉。文化自觉是文化主体对自身的文化内容、文化渊源及文化发展前途的觉醒,其中不仅包括对文化中优秀元素的认可和对消极元素的批判,更是对已有的文化价值观的反思和建构,文化自觉在实践层面表现为理性的文化态度。
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出的那样:“对于许多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本民族基本的识别标志,是维系社区生存的生命线,是民族发展的源泉。”我们不仅要关注自然生态之河的断流、森林面积的缩小、臭氧层的消失,更要关注古老深厚的民族文化之河的断流抢救与保护,各民族的优秀文化,需要全社会的共同觉醒和努力。
一种民族体育项目的消失或者失传会让我们永久失去一种民族文化的符号,民族体育文化不能像断线的风筝,随风而逝。在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科技现代化、政治多极化的趋势中,民族体育文化面临着单一化的危险,在此背景下探讨民族体育文化的保护有其独特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瑞指出:“在与西方文化的碰撞、冲突乃至吸收中,我们要自觉地加强中华民族文化的建设而在中华大文化建设中,我们的民族民间文化又处于相对的弱势,亟待加紧保护和建设。”保护民族体育文化不仅是保护几项传统游戏、几个比赛项目、几项民俗运动,更是保留民族走过的痕迹,从而唤起民族的文化自觉意识,使体育文化自觉上升到理性的层面,成为全民族认同的价值和行为方式,以吸引更多的人加入保护民族体育文化的队伍之中。
民族体育方面的文化自觉从主体上分为个体民族体育的文化自觉和民族体育自觉。个体的民族体育文化自觉是个体人从反思自身的体育思想、行为进而觉醒到孕育思想行为背后的民族体育文化。民族体育的文化自觉则是整个民族对自身体育文化经历获得的整体意识的反思。个体的民族体育文化自觉与民族的体育文化自觉是辩证统一的,个体的民族体育文化自觉表现会构成整体的民族体育文化自觉,整体的民族体育文化自觉又融入个体民族体育文化自觉中。这种民族体育文化自觉意识是文化主体在文化自觉中所表现出来的文化主体性特质,民族体育文化自觉意识表达和体现的是对本民族体育文化的起源、形成、演变、特质和发展趋势的理解和把握。对本民族体育文化与其他民族体育文化关系的理性把握,其功能是对民族体育文化价值观建构中彰显出的能力。
在经济全球化、体育奥林匹克化的文化浪潮冲击下,世界范围内出现了很多不发达地区民族体育文化的危机,导致很多民族只知道西方体育存在的现实。这种文化危机是全球化过程中强势国家凭借其经济的、学术的、教育的以及文化上的优势所实现的文化扩张而产生的结果,并引发了当今世界一系列体育文化与价值的冲突和民族体育文化的深刻危机。从一个民族文化形成的历史来分析,一个民族的文化历史愈长,文化积淀越厚,文化的民族性就愈强;历史愈短,文化积淀越薄,民族性就愈弱。我国传统民族文化模式形成于秦汉时期,是世界多元体育文化体系的重要文化资源。
2.民族体育文化自觉意识的养成要素
当人们深入民族体育文化的内核层面,就会发现现代人恒定的民族体育文化价值观缺失是普遍现象,松动的民族体育文化观念是共同特点。这虽然是现代奥林匹克标准化以来所导致的世人的体育运动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所形成的,但在现代人民族体育文化价值观的肢解日益强化下,民族体育文化自觉意识的养成对于个体体育和民族体育建立恒定的文化价值观具有重要作用。民族体育文化自觉意识的养成需要具备如下要素:
第一,民族体育文化的超越意识。民族体育文化的超越意识是指对民族体育文化的反省、审视和批判的文化意识。唯物主义的文化观认为文化存在决定文化思维,文化思维反作用于文化存在,这正是文化自觉的理论基础。民族体育文化超越意识在表象意义上体现为人作为体育文化的存在,总是寻求着自我的超越、极限的突破、自我的意义,而它是通过在体育实践中创造体育文化的对象化过程来实现的,人在对象化的体育文化存在中找寻自身,又试图通过创造超越的对象化存在达到自我的跃迁。
民族体育文化自觉意识养成下的民族体育文化超越意识需要深厚的民族文化土壤,这个文化土壤里一定要具有人以外的超越性的客体,而这个超越性的客体给予人的是终极的体育文化价值观,如此体育文化存在下才可能有相应的民族体育文化超越意识,所以我们需要检讨在我们的民族体育文化中是否有此因素。民族体育文化自觉意识的养成不仅需要通过文化超越意识的元素获得表达,以及现代民族体育文化秩序的培养,还要我们要有超越的意识,用批判的眼光面对传统民族体育文化及其他民族体育文化。文化超越是对自我意识的批判,需要通过对人类体育文化的整体反思,才能达到民族体育文化对自我的肯定,扬弃文化对自我的否定。(www.xing528.com)
第二,民族体育的文化边界意识。文化边界意识是对主体具有的文化赋予的定性和定位感的获得,属于文化安全范畴。2009年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中国民族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何星亮在谈到文化安全时就指出,要树立文化自觉意识。如果说“开放意识”是当代人经历各种文化交织后已经培育出的心态,那么在这个心态下,“文化边界意识”就是一种文化生存意识。
人是独特的存在,所以在民族体育文化自觉意识养成中必然要有人文化与非文化和反文化的区分,民族体育文化边界意识正提供了此种功能。体育文化具有属人性,所以人的体育文化也一定体现人性。为此,人类需要用体育文化边界意识去醒觉。不但如此,体育文化边界意识的功用也在于对自我民族体育文化体系把握中不单了解自我民族体育文化的核心及其衍生的体系,而且对衍生的范围、延续的边界有所觉察。人之所以在民族体育文化自觉意识的养成中建立民族体育文化边界意识,其原因在于:首先,人是在文化中生成自我,但自我价值一经文化建构起来就容易走向绝对化。在历史中人往往把一些观念绝对化,今天却在把人或自身绝对化,绝对化的后果是走向抽象和偶像的困境,最终是虚无的结果。正是在此种背景下,人审视自身民族体育文化方向时,发出警戒的底线意识,即边界意识。其次,现代体育文化自觉意识养成中,民族体育文化边界意识之所以成为构成元素,在于在物质主义和感觉主义充斥的西方现代体育文化氛围中,民族体育文化边界意识能够体现文化主体的理性特征,由理性出发引导人类健康的体育文化情感,从而在世界体育文化张力中不至于因民族体育文化主体的自主性反而丧失民族体育的自主性。人类要建立有恒定民族文化价值观支撑的民族体育文化,要在民族文化自觉意识养成下的民族体育文化边界意识,凸显其中的整合调适作用。
第三,坚持民族体育文化的自主意识并不意味着一个民族体育文化的自我封闭,或是固守本有的体育文化传统。相反,民族体育文化只有在与异质体育文化的交流与碰撞中,对异质体育文化做出选择性反应中才能得以发展。一个民族的体育文化对于其所属民族来说,是永存的潜流,它只有在不断地海纳百川中才会绵延相继,更新长流。为此,一个民族的体育文化自觉自主意识必定蕴涵着文化的开放意识,我们要学会尊重和欣赏各种不同的体育文化,不但要“各美其美”,而且要“美人之美”。我们要学会与不同体育文化进行沟通与对话,在自己的历史经验和生活世界中去自主选择异质体育文化的价值,汲取异质体育文化的有益成分,自觉地进行体育文化的继承和嫁接,壮大和发展本民族的体育文化。西方体育文化之所以能不断更新,长期持续发展,正是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获取了文化的自觉。
(二)民族体育文化保护的多元化
1.提高民族体育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保护民族体育文化资源,要在全社会形成对民族体育文化的认同,对民族体育文化有强烈的自豪感。在体育锻炼活动中,除了进行现代的体育活动项目外,应自觉参加民族体育项目的运动,以民族体育文化为荣,自觉地维护民族体育文化,弘扬民族文化。如法国、韩国、日本、泰国,上述国家都没有因为现代化而迷失自我,丧失民族文化。法国在WTO条款上要加上“法国例外”,充分表达了法国对民族文化的自豪和骄傲。韩国、日本的跆拳道和相扑在进入奥运会前后,都完整地保留了本民族体育文化的全貌。进行民族体育文化资源的竞技化、产业化开发是体现一个民族体育文化自豪感的关键途径,也就是说要将民族体育文化进行适当的改造、包装,形成体育文化产品,诸如举办武林大会、中外搏击比赛,然后向外输出中华体育文化,这有利于转变民族体育文化自身的封闭性质,使其成为开放性的文化。
为了使各民族更好地提高对民族体育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了解并传承本民族体育文化,第一措施是与教育相结合。挖掘民族体育项目,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体育课程并使之进入课堂,这是很好的生态保护与活态传承方法。各民族地区中小学乃至高校可以利用课程改革的机会,将民族体育文化项目纳入课程设置,帮助学生了解各民族体育文化,增强学生的民族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掌握本民族优秀的健身方法,推动学校体育教学的发展。
2.推动政府重视民族体育文化的现代化转型
从静态的保护向动态的开发转变。对民族体育文化的保护不是静态的尘封,而应该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合理收集、整理、开发,实现多样性的终极目标。历史流变性的特点也决定了民族体育文化的保护不是封闭的和一成不变的,而应该顺应大众对竞赛、健身与休闲活动的需要进行开放式的保护,要在保护与利用、继承与创新、传承与发展的辩证关系中维护民族体育文化系统的平衡性和完整性。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与社会需求密切相关,如果失去社会需求,民族文化就会消失。在现代社会中,传统文化由于失去市场而消失的情况并不少,因此必须通过开发利用传统文化资源为其寻求新的生存土壤,而民族体育文化则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特色优势资源。
在当前的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中,即使当地政府与相关主管部门有很强的文化自觉,但当区域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形成冲突与矛盾时,在社会经济发展压力面前,其保护经常要做一定程度的退让。而另一方面,相对独立的环境的确对保持和传承民族体育文化的完整和纯正性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民族体育文化资源的保护必须基于区域内民族自觉的意愿,不能完全靠外在的强制力量来限制,民族民间体育文化要与发展当地经济结合起来,发展特色产业,走文化产业化道路,并让人民群众真正参与进去,使他们得到直接的发展红利,从而增强对民族文化的自信心,提高自我传习、保护和发展本民族民间体育文化的能力。这就要求在开发过程中一方面要尊重地域民族的文化选择,另一方面要力求做到维持现代化与传统性的平衡、商业化与原生性的平衡、开放化与约束性的平衡;要提高民族民间体育文化品位,通过文化的转型使当地民族适应现代文明,在保留自身的文化特质的同时也能享受到现代文明。实现民族文化的现代化转型,即要具备民族文化的基本框架、基本内容,在此基础上实现转型。如果民族文化已经不复存在,已经被外来文化占领,那么这是民族文化的消失而不是转型的问题,民族文化转型,实则也就是对现代化的适应和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