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经济子系统
经济子系统是生产力系统和生产关系系统在一定自然环境和社会制度下的组合。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又是通过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循环运行进行的,再加上适应这种经济活动与经济运行的组织方式、方法、制度和机构系统,就构成了一个经济子系统。
旅游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一部分纳入国民经济运行系统之中,与国民经济总体及其他子系统、旅游业内部各部门以及旅游业整体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系统关系。
旅游经济子系统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背景下,以旅游业生产力六要素,即吃(旅游餐饮业)、住(旅游宾馆业)、行(旅游交通业)、游(旅游景观业)、购(旅游商品业)、娱(旅游娱乐业)为核心,以旅行社为产业龙头,由一系列行业部门组成一个开放的复杂系统。
旅游经济子系统包括以下几个。
1.旅游产业系统
包括旅游交通、旅游游览、旅游住宿、旅游餐饮、旅游购物、旅行社、娱乐等部门。这些部门按递进关系横向构造旅游产品形成旅游产业链,满足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行、游、吃、住、购、娱等各种基本旅游需求。这些部门彼此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在为旅游者服务这个共同宗旨下形成一个大的产业系统。其中每一个产业的经济活动都是以其他产业的经济活动为基础的,经济规模的变化也都是与其他相关产业经济的变化相联系的。
旅游产业系统的变化可以反映各类经济资源和要素(如资金、劳动力)在旅游经济的各个产业之间的配置状态,并通过一些特定指标(如某个特定时期内旅游总收入、旅游总利税)反映旅游经济总产出水平。
在旅游产业系统内部,由于历史的原因,加上我国还处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旅游产业的综合性与部门分割的矛盾十分突出,而且随着旅游经济的发展这一矛盾变得越发尖锐。特别是旅游的产业内部各子系统之间联系的人为障碍,割裂了旅游经济的内在联系,难以实现一体化经营与管理,制约了旅游经济子系统的健康发展。
2.旅游地域系统
旅游地域系统是由旅游资源在旅游系统(或旅游环境)中的主体地位决定的,是旅游产业结构和旅游产品结构的空间形式,表现为一定区域内旅游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协调。各种旅游资源及其依托的自然生态环境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无论是已有的旅游资源,还是新开发的建设项目,都要将其置于国家整体旅游资源系统中形成吸引物体系,增加其整体功能。反对近距离重复建设,讲究以交通主干线为联系纽带的串联路线结构效应,减少不正当竞争,使各部分充分发挥其效应。旅游地域系统要重视各功能区的合理组合,在中小尺度的旅游景区、景点的开发应用中,贯彻综合协调、方便管理、利用保护并充分满足旅游者需要的原则,使各种特色游览区、娱乐活动区、住宿等生活服务区、管理用地区和商业购物区等在地域上有机组合。
3.旅游组织系统
指构成旅游经济的各行业、部门机构和旅游企业机构的设置以及旅游企业的规模等。它一般包括旅游行业组织机构、旅游企业规模结构以及旅游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等。各旅游企业群体由于其服务内容、规格与档次等差异,应该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同时立足于本地区资源状况实现规模、数量和结构优化,使不同企业群体的数量、质量及其布局科学合理,面向不同的目标市场,实现功能互补。我国旅游产业发展起步晚,旅游企业规模偏小,旅游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滞后等旅游产业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必然较多,影响了旅游产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和旅游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升。要加快旅游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进程、理顺产权关系、明确责权利,旅游产业经营上实现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化、中型旅游企业专业化、小型旅游企业网络化经营的经营战略,走规模化经营、质量型经营、效益型经营的发展道路。
4.旅游产品系统
旅游产品是指旅游经营者为满足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吃、住、行、游、购、娱等各种需要,凭借各种设施、设备与环境条件向旅游市场提供的全部服务要素之总和。
目前我国的旅游产品在种类、数量、质量和结构上尚与市场需求存在一定差异,旅游产品的生产需要随着旅游需求的多样化和个性化趋势,向个性化与专业化发展,重视相互协作与结构优化,针对不同旅游规模与旅游消费倾向(如习惯性消费内容、新的消费时尚、消费档次等),根据不同旅游目标市场设计具有不同内容、不同档次和不同时间分配组合的旅游产品。这就客观上要求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交通企业与旅游景区、景点与各项旅游服务接待设施之间在数量、质量上比例保持协调一致,实现旅游各部门的一体化经营,取得旅游产业的规模效益,既最大限度地满足旅游者需求,又尽可能节约资源、减少成本,以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旅游经济子系统是以旅游地域系统为基础、以旅游产业系统为主体、以旅游组织系统为保障、以旅游产品系统为特色的开放式复杂式动态系统。旅游经济子系统的发展要受到错综复杂的利益主体关系的影响,并最终将会影响旅游经济生态社会复合系统的协调度。因此,在旅游经济子系统的发展过程中要重视协调好这些不同利益主体的关系,要建立一种生态友好型的旅游经济结构或体系。
(二)旅游社会子系统
马克思认为社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是通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更替不断演进的。社会系统是由社会人与他们之间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和文化关系构成的系统,是由作为社会主体的人按照一定的社会形式组织起来,在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过程中,通过与自然环境之间和人与人之间的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实现人类自身发展的有机整体。社会系统的要素是个人、人群和组织,联系是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和文化关系。旅游社会子系统是指与从事旅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并根据一定的规范和制度组合而成的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它包括以下要素。
1.旅游消费者
旅游消费者就是暂时离开常住地,通过游览、消遣等活动,以获得精神上的愉快感受为主要目的的人。旅游消费者的动机包括满足如学习工作之余出去放松自己、锻炼身体的生理和心理需求;增长知识、开阔眼界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自己的社会威望的社会需求;以结交新的朋友、巩固社交网络的社交需求;家人之间、情侣之间、亲朋好友之间增进感情的人际需求以及实现自我价值、追求自我解放的最高层次。
旅游消费者的行为既是经济行为,也是社会行为,还是生态行为,因为其对旅游地社会文化的影响和自然生态的影响都不容忽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了以大规模的客流为特征的“大众旅游”现象。这种旅游现象在给旅游消费者带来更多生活享受的同时,也给旅游目的地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社会问题和生态问题。从旅游消费者行为角度来看,“负责任旅游”被认为是符合生态和社会伦理准则的旅游行为,意味着旅游者在旅游目的地必须遵守恰当的行为准则,尊重旅游目的地的文化、社会和环境。世界旅游组织在其提出的《全球伦理规范》基础上,提出了做负责任旅游者和旅行者的建议,认为旅游和旅行是自我教育、相互容忍和了解人民及其文化差异的过程,每一个人具有创造负责任旅行和旅游的责任,政府、企业和社区必须尽量在这方面起作用。建议游客采取下列“负责任旅游”方式旅行:对其他文化保持开放的意识,尊重人权,帮助保护自然资源,尊敬文化资源,采取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贡献的旅行活动,在出发之前了解目的地当前的健康情况以及其他要注意的紧急和咨询服务,尽量了解目的地,并花一定的时间去了解习俗、道德、传统,避免冒犯当地人民的行为。熟悉所要访问的目的地法律,以免做出被旅游目的地认为是违法的事情。
可见,旅游消费者采取怎样的态度和行为,不仅关系到个人的旅游体验,也关系到旅游生态保护和社会文明进步乃至旅游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作为社会系统中重要构成者的旅游消费者理应采取负责任的旅游态度,促进旅游社会子系统与经济子系统和生态子系统之间的良好关系。(www.xing528.com)
2.旅游地社区
旅游地社区和旅游经济发展有着密切关系:社区居民为当地旅游业发展提供较为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和民众支持,当地民众对旅游业及其相关支持系统的认知程度,从旅游业中受益的程度,都影响着居民对待旅游地生态资源环境的态度和行为。此外,影响游客体验质量的因素不仅包括旅游景观、服务因素,还包括游客所感知到的当地的好客氛围等方面。只有当地社区积极参与旅游经济开发并从中获益,才有可能为游客提供高质量的旅游体验,维护旅游业赖以生存的高质量生态环境。但是当地居民一般受教育程度不高,缺乏基本的旅游从业知识和技能,所以旅游地社区是旅游社会子系统中的弱势群体,其地位和权益始终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旅游地社区是旅游资源所在地,也是当地居民世代从事生产、生活的地方。我国法律规定资源国有或土地集体所有,但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模糊不清导致了权利真空现象,没有一个人知道究竟谁拥有土地及其资源,因而当地居民也就不知道可以凭借什么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这使得地方政府介入土地和旅游资源的使用和管理,当地居民反而丧失了应有的财产权利。在许多旅游目的地,当地居民没有享受相应的旅游收益分配,这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当地居民的利益,也导致了旅游开发的社会成本的上升。旅游开发征用居民所使用的土地,而居民所得到的有偿使用或拆迁补偿费远远低于资源的商业使用价值,在开发商以很低的代价获得资源使用权的同时,居民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有时补偿还不到位,有的因失去传统生计而失去生活保障,陷入困境。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旅游的商业化开发,严重破坏了旅游资源的生态性。在一些旅游开发中,政府主导模式往往追求的是短期政绩和旅游经济效益,旅游投资者享有“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印象·刘三姐”景区的开发带来了河流污染、各类噪声和对漓江生态的破坏等问题。从目前来看虽然当地居民获得了一定的经济利益,但是从可持续发展观来看,环境的破坏会对当地发展旅游带来很大的影响,利益受到损害的是世世代代生活在当地的居民。旅游开发投资商用经济来补偿的办法并不是长久之策。
因此,确保旅游地社区居民利益得到实现,改善当地民生,对旅游地社区居民进行相关的旅游教育和培训,才能让当地人拥有参与本地旅游开发的知识和能力,有能力进入即将建立和经营的提供高质量旅游服务的企业和机构,从旅游开发中受益,成为实现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3.公众
公众是对旅游经济发展有实际或潜在利害关系与影响力的个人及群体。其中,金融公众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对旅游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和保障有直接影响;政府公众主要指各级各类政府管理部门,他们制定和出台各种与旅游经济发展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引导旅游经济的发展和走向;媒体公众包括各种新闻从业人员,他们通过舆论报道监督旅游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弘扬旅游经济发展中的健康倾向,规范旅游经济发展中的行为;群众团体是如消费者保护组织、动物权益保护组织等群体,他们客观上起到维护旅游市场公平、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等作用;一般公众就是社会上的普通公众,他们对旅游经济发展具有评判、监督发表意见的权利。各种类型的公众通过不同的渠道和形式同旅游经济的发展产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联系既有可能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又有可能对旅游经济的发展形成阻力。所以,旅游经济的发展必须充分考虑公众的意见和权利。
(三)旅游生态子系统
在系统生态学中,所谓生态系统是指生命有机体与其周围环境形成的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在这一整体中,生命有机体与其非生物环境因素,通过错综复杂的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相互作用,从而构成一个相对稳定的自然体,这个自然体就叫作生态系统。当今社会,由于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系统干预程度的不断加深,要找到完全天然的旅游生态系统已经不太可能。因此,旅游生态系统是在自然生态系统基础上,通过人类旅游活动对自然生态环境的适应与改造而建立起来的自然生态、旅游经济产业和地域社会文化复合体系。
旅游生态系统内部存在着具有不同节律特征和运行周期的各个子系统。自然生态系统中的动物、植物、微生物的生长、发育、繁殖和死亡的生命节律,无机环境的年周期、日周期的节律变化,由当地居民生产、生活方式所表现出的社会文化节律,还有旅游消费者的旅游活动及旅游经济活动的运营节律往往都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旅游消费者的旅游活动节律与其他子系统的运行节律之间的矛盾非常突出。将这些具有不同节律特征的各个子系统组合在一起,其运行节律与活动周期必须协同,否则整个旅游生态系统就会变得无序,旅游经济也就不能健康持续发展。
1.旅游生态子系统的分类
自然旅游生态系统和人工旅游生态系统。旅游生态系统是旅游目的地的居民、外来游客与其周围环境相互作用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生态系统,是以开展旅游活动作为其主要功能(或主要功能之一)的“自然—经济—社会”复合体。
根据旅游目的地的开发程度,可以分为自然型旅游生态系统和人工型旅游生态系统。前者主要是以自然状态存在的,人为加工、改造的成分较少,多为具有原始性、和谐性、脆弱性的纯自然旅游目的地,如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等;后者是那些经过长期、深度人为改造或以人造为主的旅游目的地,如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旅游城市等。
宏观旅游生态系统和微观旅游生态系统。从宏观尺度上讲,旅游生态系统是自然界中的岩石圈、大气圈、水圈、生物圈与人类社会圈层中的旅游活动圈相互结合而形成的复杂大系统,该系统可以看作自然地理圈层与人类社会活动圈层相结合的一部分。由于旅游生态系统在地域上不构成连续的整体,而主要受人类旅游活动地域范围的限制,所以在中小尺度范围内,旅游生态系统是在自然生态系统基站上,通过人类的旅游活动对自然环境的适应与改造而建立起来的自然与人类的复合体系,表现为旅游目的地、旅游活动及旅游经济发展与它所依存的自然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网络结构。
2.旅游生态子系统的功能
旅游生态子系统具有旅游功能和生态功能的双重性特点。一方面,旅游地凭借区域内古朴、优美、清新的自然环境,拥有满足人们回归自然、返璞归真需求的天然条件,因而具有观赏、度假、养生、科学考察和科普教育等旅游功能。旅游生态系统也是整个地球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特定的自然生态系统与环境,它又能通过其物质循环和能量动使其具有生产生态产品、净化空气、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持地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减缓甚至消除环境污染、减少自然灾害、保持人类生存环境稳定健康等生态功能。
生态子系统的特殊性决定,只有保持该系统中各个生态因子之间的协同与平衡,才能使物质、能量及信息的输入与输出既在数量上相对接近,又在质量上促进生态系统的适应和演进。只有生态系统的发展保持在持续、稳定和平衡的状态,才能通过旅游开发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在现实和长远目标中提高旅游目的地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准和生活质量;满足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和旅游经济发展需求,继续吸引更多的游人,同时为旅游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旅游体验;维护作为旅游发展基本吸引力要素的资源环境质量(包括自然、人文和文化环境要素);保持或提高旅游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3.旅游生态子系统的问题
旅游生态系统问题的实质是旅游经济的发展与社会进步和生态改善之间未能实现平衡和协调所造成的,不仅导致了旅游地社区居民和外来旅游者之间的关系紧张,也使得整个旅游经济社会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之间产生尖锐对立,最直接的问题就是旅游地生态环境质量的下降、旅游资源的退化和旅游产品的变味以及由此引起的旅游体验质量的下降。根据其成因,可分为原生生态环境问题、次生生态环境问题、社会生态环境问题三种类型。
原生生态环境问题是指由自然作用而引起的生态环境问题,包括因自然灾害引起的旅游资源和环境破坏以及自然因素(如风化等)而引起的旅游资源和环境质量的劣变;次生生态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不合理的旅游活动、生产、生活等引起的旅游资源和环境的破坏、污染和价值降低等问题,包括因旅游经营者、管理者、旅游者不合理的活动造成旅游资源和环境的破坏、旅游活动及其他人类活动所产生的“三废”(废物、废水、废气)等而造成的旅游资源和环境质量下降(退化)以及建筑或其他景观与生态环境不和谐等;社会生态环境问题是指因人类社会经济畸形发展或政治动乱(如战争、恐怖事件等)所造成的生态环境质量降低或破坏。
其中,次生生态环境问题是最主要、最关键的表现形式,究其成因,既有源于旅游景区的“建设性破坏”和旅游者人为的生态环境破坏所造成的“内源性”破坏,也有源自旅游景区外围“三废”对旅游环境的污染以及经济建设对旅游环境破坏所形成的“外源性”破坏。无论是何种原因造成的何种形式的破坏,都极大威胁了旅游生态系统的健康运行和良性循环,使其无法持续稳定地为旅游经济社会系统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自然基础。因此,必须加强对旅游生态系统的维护和改善,将生态系统的建设纳入旅游经济发展的必要框架体系之内,使其成为旅游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运行的前提和保障。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旅游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是由旅游经济子系统、社会子系统和生态子系统耦合而成的复合系统,它不同于三个子系统的简单叠加,而是具有自身运行规律和发展目标的全新的开放式动态复杂系统。这其中,自然生态系统通过生态承载力和环境容量对旅游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发展规模、发展水平及其内部结构特征起到支配作用,而社会经济系统则通过生态足迹和旅游需求深刻地影响着旅游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整体面貌。旅游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能否得到健康发育取决于系统的环境容量与生态旅游需求在总量及其结构上的匹配关系,各子系统的最优并不等于系统整体功能的最优,复合系统的经济功能、生态功能和社会功能一般不能同时得到最佳发挥,必须综合平衡或有所侧重,才有可能达到整体功能的最佳状态。该复合系统的特殊性决定要改善和加强系统功能必须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的辩证统一,因此应把旅游经济发展、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文明进步等因素融入一个完整的旅游经济生态社会复合系统中,才能使各个子系统协调互动发展,实现旅游资源的持续利用、生态环境的稳定平衡、旅游经济的优化高效和社会文化的和谐进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