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是旅游产业链的核心。在传统的旅游产业组织结构中,旅行社作为一个存在于旅游实体和旅游消费者之间的中介商,在产业链中主要功能是从单项旅游产品供应企业采购旅游单项产品,然后通过组合销售向消费者提供单项旅游产品、组合旅游产品或者整体旅游产品。而消费者,则既可以通过旅行社向旅游产品提供者直接购买,也可以通过旅行社来购买。旅行社行业的前向行业是各个景点、饭店、交通等旅游实体。这些旅游实体依靠旅行社这一交易中介集中组合他们的资源,最终与消费者完成一笔完整的交易。事实上,在大众旅游时代,旅行社这个旅游中介是旅游产品构成要素的组合者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产业链的核心。
旅行社处于“小、散、弱、差”的发展状态。旅行社行业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分工具体化的产物,它的产生源于节约交易费用,作为商业中介形成了市场和交易环境。产品买卖双方不必单独为产品找到最终消费者和供应者,只要到市场中,与自己最接近的商业中介交易即可。寻找这种中介的交易费用相对要小得多。旅行社存在的意义在于降低交易费用,然而,相对旅游实体和旅游消费者而言,它仍然是一种“交易费用”。
目前,由于中国旅行社行业的集中度和进入壁垒过低,“小、散、弱、差”是旅行社行业的基本特征,造成了过度竞争、中介微利的现状。而旅游单项产品供应商存在产业集中度过低和成本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同时缺乏挖掘内部潜力及对新市场开拓意识与能力,为争夺市场份额频频出现非理性的市场行为。旅游产业链上的各级企业亟待通过组织创新、规范竞争等途径进行新一轮整合。(www.xing528.com)
信息技术促使旅游产业链中的各企业前向一体化。就当前的情况看,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在发生改变,产品购买过程的中间环节由于网络购买的出现而缩短,世界范围内旅游产业链中的各实体走向虚拟前向一体化。众所周知,Internet是一种新兴强势媒体,在信息传播方面具有高信息量、高速传输、时效性强、信息全球覆盖以及互动性等优势。当旅游实体结合IT技术形成旅游电子商务,使得旅游实体具备了生产产品能力的同时自然就具备了直销的能力,即拥有这种信息传播渠道,自然就拥有了销售渠道。其结果是决定了其商业营运中低成本的优势,这里所指的成本优势就是更节约交易费用。在线销售使得旅游实体虚拟前向一体化,但旅游实体并没有通过物化的兼并来达到前向一体化,IT技术使得旅游实体具备了生产产品能力的同时自然就具备了直销的能力,即拥有这种信息传播渠道,自然就拥有了销售渠道。因此,旅游实体是在互联网的虚拟空间中,实现的虚拟前向一体化,而非物化的。对旅游实体而言是其在虚拟空间的延伸,为消费者提供零距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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