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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政策协同与执行手段的研究成果

时间:2023-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政府两种政策协同与执行的手段都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这与预计的研究假设一致。环境监理所(监察所)的数量能够代表的强力政策协同与执行手段对“工业三废”排放达标率的影响较为间接,导致了研究结果的不显著。这种政策协同与执行手段对政策协同与执行效果的直接/间接影响导致了柔性政策协同与执行手段中的两项自变量表现出了不同的统计显著性。

政府政策协同与执行手段的研究成果

根据面板数据模型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关于强力政策协同与执行手段的自变量——各省级行政单位的环境监理所(监察所)人数和关于柔性政策协同与执行手段的自变量——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次数与因变量“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之间会呈现统计显著性。而环境监理所(监察所)数量与环境宣教中心机构人数两项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未呈现统计显著性。

研究结果显示,环境监理所(监察所)人数与“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在1%的置信水平上呈现高度正相关。在本书的观测时间段内(2007—2015年),控制其他因素不变,当环境监理所(监察所)人数每增加1%时,“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会增加0.04592%;而每年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次数与“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则在10%的置信水平上呈现正相关关系。在本书的观测时间段内(2007—2015年),控制其他因素不变,当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次数每增加1%时,“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会增加0.00127%。

总体而言,强力政策协同与执行手段和柔性政策协同与执行手段在本书中都能够有助于环境综合治理政策的执行和省级环境绩效的提升。政府两种政策协同与执行的手段都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这与预计的研究假设一致。仔细研究本维度包含的四项自变量可以发现,对“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和省级环境绩效造成显著影响的两项自变量都与政策协同与执行直接相关,能够直观体现强力/柔性政策协同与执行手段的真实效果,而剩余的两项自变量仅能体现政策协同与执行手段的间接效果。(www.xing528.com)

环境监理所(监察所)的执法人员数量能够表现政府和环保部门直接参与环境监督和执法的具体力量,是强力政策协同与执行手段的直观表现。因此,环境监理所(监察所)的执法人员数量较多,就能带来较好的政策协同与执行效果,有效提升“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齐晔,2014)。而环境监理所(监察所)的数量虽然也能代表政府的强力政策协同与执行手段,但是每个省级行政单位拥有的环境监理所(监察所)数量不必然与其具体参与监理(监察)的执法人员数量成正比。环境监理所(监察所)的数量能够代表的强力政策协同与执行手段对“工业三废”排放达标率的影响较为间接,导致了研究结果的不显著。同样,采用柔性政策协同与执行手段是为了更好地教育和宣传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提升民众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自觉性,从而达到促进环境综合治理政策协同与执行,提升环境绩效的目的(Hanifzadeh et al,2017;王华,郭红燕,2015)。因此,每年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次数能够直观地反映出环境宣教活动的频率和柔性政策协同与执行手段的实施情况,而环境宣教中心机构人员总数则只能间接表现环境宣教活动的执行效果。这种政策协同与执行手段对政策协同与执行效果的直接/间接影响导致了柔性政策协同与执行手段中的两项自变量表现出了不同的统计显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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