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语言的标识符是由字母(A~Z,a~z)、数字(0~9)和下划线(_)组成的字符序列,其中第一个字符必须是字母或下划线。标识符用来对变量、符号常量、函数、数组、类型等数据对象命名的有效字符序列,简单地说,标识符也就是一个名字。C语言中的标识符可分为以下3类。
1.关键字
C语言关键字具有特殊意义,通常也称为保留字。主要与数据类型和语句有关,必须用小写字母,且在程序中不能用于其他目的。例如,“int”用于定义整数类型数据,“if-else”用来构成条件语句,“return”用于返回函数值。
2.预定义标识符(www.xing528.com)
包括预处理命令和系统库函数名。如任务1.2中用到的“include”“scanf()”“printf()”等。
3.用户自定义标识符
除了系统关键字和预定义标识符外,用户可以为使用到的变量、数组、函数等操作对象进行命名,但命名规则必须符合C语言标识符的命名规则,且不能与系统关键字和预定义标识符相同。例如,a、x1、price、li_1、chengji等是合法的标识符。而以下标识符是非法的:3a(以数字开头)、li-1(出现非法字符-)。用户自定义标识符虽然可由程序员按规则随意定义,但由于它是用于标识某个量的符号,因此,命名应尽量做到“见名知意”。建议用户选有含义的英文单词(或其缩写)或者是汉语拼音及组合等有意义、易理解和记忆的字符组合。需要特别注意的是C语言的标识符大小写是有区别的,如li和LI是两个不同的标识符。另外,ANSI C标准没有规定标识符的长度,但各个C编译系统都有自己的规定,如IBM-PC的MS C只识别8个字符,Turbo C则允许变量名有32个字符。为了程序的可移植性及阅读方便,建议标识符的长度最好不要超过允许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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