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的节能量核定的主要研究都是基于建筑静态能耗来分析的,即通过统计分析建筑基准能耗和节能改造完成后的建筑能耗,结合改造前后建筑用能情况,适当考虑节能调整量来计算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或通过相关专业软件模拟建筑改造前后能耗,从而计算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重庆地区依循国家节能量核定相关方法,并且结合重庆地区建筑能耗特点,力求得到适应于重庆地区建筑节能量核定的办法。
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结果是选取节能改造技术路线的前提,是EPC双方收益分配的重要依据。目前,节能量核定办法可以概括分为以下两种。
(1)工程计算
对于建筑节能改造,在设备的改造项目中,可以通过详细分析建筑设备的运行记录,编制表格对调研得到的设备信息(设备的型号、用途、尺寸、估算的负荷分布)进行整理,得到其设备部分负荷率分布。然后,用设备的部分负荷下的功率乘以部分负荷运行时间得到数据。
(2)软件模拟
通过模拟部分或整个设施的能耗水平来测定节能量。如果把能耗模拟软件作为节能量的评价手段,就必须进行软件的校准和验证。因为不同软件算法、模型、实际气象条件与计算参数取值不同,使得结果差别较大;加之人为因素影响,很多专家对模拟软件和模拟结果持怀疑态度。(www.xing528.com)
重庆地区节能量核定办法则主要包括工程计算和实测法。总结重庆建筑用能特征方法,进一步得到节能诊断方法,进行节能改造技术选择与方案确定,最终计算节能量。主要进行信息收集,包括建筑基本信息、用能设备信息、建筑能耗信息、用能管理现状等,并且进行现场测试(实测法)获得设备系统能效以及室内环境相关信息等。再利用工程计算法,并参考账单法的相关内容获得建筑用能效果分析、建筑节能诊断信息,最终确定建筑节能量。
针对建筑节能改造效果及建筑节能量计算,在应用重庆地区节能量核定办法的过程当中,发现一些问题,如建筑能耗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进而影响到建筑节能量核定的标准等。在日后的节能量核定发展过程当中,可以尝试针对解决以下问题。
重庆地区应以同一基准来衡量改造实施的效果,且核定应基于统一的标准。在国内,目前EPC项目的节能量审核认定过程中,一般只能获得基准期的总的电能表数据或者完全不能获得基准能耗数据,参考“指南”或者IPMVP方案进行审核的方法,则会较多地依赖于核验认定人员的经验和能力,在涉及政府奖励或者合同能源服务交易结算时难以保证令各方满意的准确度。重庆地区节能量核定办法的应用需考虑到建筑能耗影响因素等影响,不能直接应用工程计算而需要进行折算的能耗,应保证折算的准确性,尽量减少各类型因素的影响,提高检验认定人员的经验和能力,确保重庆地区节能量核定办法的准确性、广泛性和实用性。
另外,在节能改造技术的整体节能效果分析基础上,需探寻单项节能改造效果与建筑整体节能量的折算分析方法。目前国内外通过建筑整体用能情况的计算分析方法,并不能有效地体现各节能技术在节能量核定中的贡献率,无法对节能改造技术的进一步推广和节能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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