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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污染防治研究:非政府治理主体间的伙伴关系

时间:2023-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共同应对社会公共事务、解决跨域公共问题,既需要多个治理主体共同发挥作用,还需要治理主体之间建立伙伴关系。这是企业与社会公众没有自觉成为污染治理主体、双方没有建立伙伴关系时出现的普遍现象。双方建立伙伴关系,共同治理污染、保护环境,过去的紧张局面将不复存在。

梁子湖污染防治研究:非政府治理主体间的伙伴关系

为了共同应对社会公共事务、解决跨域公共问题,既需要多个治理主体共同发挥作用,还需要治理主体之间建立伙伴关系。不仅政府与企业、非营利组织、社会公众等治理主体之间要建立伙伴关系,而且企业、非营利组织、社会公众等非政府治理主体之间也要相互建立伙伴关系。在梁子湖水污染防治实践中,企业、非营利组织、社会公众等治理主体之间相互建立伙伴关系十分必要,只有所有治理主体合作行动,形成合力,才能取得良好治理效果。

(一) 企业与非营利组织建立伙伴关系

企业属于私人部门,非营利组织属于第三部门,各有其活动边界和特点。像强调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区别一样,传统公共管理强调私人部门与第三部门的区别。但是在现代社会,面对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问题,企业和非营利组织都是治理主体。它们需要解决相同的问题,为了提高治理效率,必须建立伙伴关系。

企业需要防治污染、增加环保设施,非营利组织可以提供技术指导。环保非营利组织拥有一批专业人士,具有防治污染的技术优势。企业除了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指导,还可以接受环保非营利组织的技术指导,听取其意见建议,将污染防治工作做得更好。

非营利组织开展活动需要经费,企业可以捐款捐物或者花钱买服务。企业对非营利组织提供的技术服务,应该付报酬。非营利组织开展环保活动时,企业可以捐款捐物,给予经济和物资支持。非营利组织要保证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保证将企业捐赠的钱物完全用于环保公益事业。

(二) 非营利组织与社会公众建立伙伴关系

非营利组织的成长壮大,离不开社会公众的信任支持。如果社会公众对环保非营利组织开展的活动不感兴趣,对其参与检测的环境质量数据持怀疑态度,环保非营利组织就难以发展。环保非营利组织要靠实实在在的工作,保障和增加社会公众的利益,赢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www.xing528.com)

社会公众保护环境的具体行动,需要非营利组织的悉心指导。社会公众对于如何保护环境,如何减少水污染、土壤污染空气污染,如何过上低碳生活,技术、政策、法律法规上掌握还不够,需要环保非营利组织的指导。环保非营利组织要抓住机遇,利用与公众距离近、情况熟的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公众提供技术服务。

在污染治理、环境保护实践中,非营利组织和社会公众的能力都亟待提高。双方建立伙伴关系,在多种环保活动中相互支持,协调行动,就会增进感情、增加信任、提升能力,为防治污染、保护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三) 企业与社会公众建立伙伴关系

环境污染严重的地方,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关系往往比较紧张。公众认为企业制造了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影响生活质量; 企业认为自己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理应获得公众的支持和重视。这是企业与社会公众没有自觉成为污染治理主体、双方没有建立伙伴关系时出现的普遍现象。双方建立伙伴关系,共同治理污染、保护环境,过去的紧张局面将不复存在。

企业帮助社会公众改善生活环境。企业认识到,作为治理主体应该承担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义务,并采取措施增加环保投入,购置或更新环保设施,改进生产工艺,减少污染排放。企业邀请周边的公众来厂区参观,向公众介绍企业重视环保的理念和工作计划,展示企业环保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情况,增进公众对企业的了解和信任。同时,积极参加环保活动,为企业周边的公众开展环保活动提供资金、场地,提供信息服务。企业通过切实改善工作生活环境的活动,争取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社会公众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社会公众看到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污染物偷排漏排行为,对环保活动也积极参加大力支持,就会增加对企业的信任感。公众在信任企业的基础上,会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期望企业发展得更好。企业强大了,竞争力和实力增强了,就有能力更好地开展环保活动,加大对污染治理的投入,环境质量改善才有保障。企业与公众的关系比较融洽,在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就能更好地发挥,利益就能显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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