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湖区位于美国与加拿大交界处,跨越两国,为典型的跨域湖群。五大湖区水污染治理,除了美国与加拿大两国各自的努力,还需要两国协调行动、共同治理,需要跨国合作。跨国保护协议的制定和不断完善、非营利组织的建立和努力工作,在五大湖区水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 北美五大湖概况
五大湖 (the Great Lakes) 位于北美洲中部,在美国与加拿大两国交界处,由5个彼此相连的淡水湖泊组成 (参见图6)。习惯上,美国和加拿大将五大湖地区称为“大湖区”。在五大湖周围,分布着美国的8个州,即伊利诺伊州、印第安纳州、密歇根州、明尼苏达州、纽约州、俄亥俄州、宾夕法尼亚州和威斯康星州; 加拿大的2个省,即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北美五大湖总面积约245660平方公里,是全世界最大的淡水湖群,所蓄淡水占世界地表淡水总量的20%。五大湖流域面积约766100平方公里,南北宽约1110公里,东西长约1400公里。五大湖湖水从西流向东,最终流经圣劳伦斯河,注入大西洋。按照自西向东的顺序,五大湖依次是: 苏必利尔湖、密执安湖、休伦湖、伊利湖和安大略湖。除密执安湖完全属于美国外,其余4个湖泊均为美国和加拿大两国共同所有。除密执安湖和休伦湖的水平面相等外,其余各湖的水面高度依次下降。北美五大湖汇集附近的一些河流和小湖,构成一个独特的水系网。注入五大湖的河流水量很小,湖水主要靠雨雪补给,水位比较稳定,年变化幅度小,只有30~60厘米。北美五大湖由于水域辽阔,水量巨大,被誉为“北美大陆地中海”、“淡水海”。
图6 五大湖行政区划图
(二) 北美五大湖水污染治理的简要情况
五大湖湖滨平原土地肥沃,流域资源丰富,航运便利,自然景色秀丽多姿,工农业生产集中,城镇密布,在美国、加拿大两国经济发展中都占有重要地位。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和加拿大重化工业迅速发展,五大湖区成为北美极为重要的重工业地带。五大湖流域具有丰富的铁矿资源,水运十分便利,极大地促进了美国钢铁工业的发展。在五大湖区南岸和西岸,形成了芝加哥、克利夫兰、底特律、德卢斯、托利多五大钢铁工业中心。20世纪80年代,五大湖地区钢铁公司的产量占北美钢铁总产量的60%。与此同时,五大湖区的汽车工业快速发展,底特律成为举世闻名的汽车城,美国汽车制造商通用汽车、福特汽车以及德美合资的梅赛德斯—克莱斯勒的主要生产基地都集中在这里。这一地区汽车公司的汽车产量同样占北美汽车总产量的60%。[4]此外,五大湖区还是美国、加拿大两国重要的农业基地和渔业产地。
随着工业企业的大量涌现,汽车的日益普及,化肥、杀虫剂的广泛使用,五大湖区受到严重污染。源源不断的工业废水,大量使用的化肥和有害农药,导致五大湖的水质严重下降,湖水中有害物质逐年增多,湖区生态环境迅速恶化。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五大湖环境污染的严重局面开始受到重视。美国、加拿大两国政府签订协议,建立专门机构,共同治理五大湖区生态环境。环保机构、社会公众积极行动,参加生态环境保护活动。一大批政策、项目的出台并实施,一大批组织、公众的关心和爱护,使五大湖区生态环境逐渐改善。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到21世纪初期,五大湖区水质明显好转,自然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尤其是五大湖基本实现水清鱼肥,五大湖区水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良好效果。
(三) 北美五大湖水污染治理的主要经验
五大湖区的水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除了需要美国与加拿大两国各自的努力,尤其需要美国、加拿大两国政府的合作,需要周围两国10个州省的合作。在共同治理水污染、保护五大湖的过程中,积累了形成共同理念、制定保护协议、成立协调组织、进行技术指导、国家大力支持、社会协力参与等经验,建立健全了一套有效的跨国协调体制。[5]其中,政府保护协议的制定和不断完善、非营利组织的建立和努力工作,在五大湖区水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中起到重要作用,作出了极大贡献。
1. 制定一系列防治水污染的协议
北美五大湖是一个横跨两国的跨域淡水湖群,美国、加拿大任何一方的排污、用水行为,都会给对方带来影响。为了对五大湖水污染进行治理,对水质进行保护,美国和加拿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条约、协议,五大湖周围的10个州省也制定了协议。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的变化,这些协议又得以及时修改完善,针对性和指导性不断增强,为水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行动依据。
《边界水条约》(The Boundary Waters Treaty)。早在1909年11月,为了解决五大湖区的水污染问题,美国和加拿大政府就制定了《边界水条约》,规定了防治水污染的原则和机制。该条约规定:在利用五大湖水资源时,加拿大和美国都不得给对方的水资源系统造成危害,防止五大湖区城市对五大湖区的水质产生污染。这是美国和加拿大政府联合制定的第一个水质保护协议,为双方今后进行水质保护方面的协商打下坚实基础。
《五大湖宪章》(Great Lakes Charter)。1985年,经过谈判和协商,美国方面的成员与加拿大两省的成员签署《五大湖宪章》。该宪章规定,五大湖周边的州、省共同管理五大湖水资源,各州、省确保本地区内保持一定的水位和流量。[6]2001年,五大湖周边的所有10个州、省成员签署了该宪章的补充条例,对五大湖区水资源管理进行详细规定,涉及水资源保护、水质恢复、水量储存利用以及相关的五大湖生态系统保护,等等。
《大湖水质协议》(Great Lakes Water Quality Agreement)。为了有针对性地保护五大湖区的水环境,1972年,美国和加拿大政府签署《大湖水质协议》。该协议规定了两国政府共同保护五大湖区水质的目标,规定了需要两国共同工作的三个方面: 一是控制污染,美国和加拿大都要在自有法律框架下完成控制污染的任务,主要是减少磷的排放水平,还要减少使用石油、减少固体废物,控制其他导致水质富营养化的物质。二是开展研究,美国和加拿大都要制订五大湖区研究计划,进行上游湖区污染和污染源治理方面的合作研究。三是加强监督,逐步扩大监督对象,由水污染的监督转向湖区生态系统的监督,以期保护五大湖区的生物安全。1978年,美国和加拿大重新修订《大湖水质协议》,主要目标是统一水质目标、提高流域污染控制、加强水环境检测。1987年,《大湖水质协议》又进行了修订,要求制定五大湖区的污染控制目标和指标体系,解决好面源污染问题,提出新的管理办法。1987年协议的目标是,推动五大湖区实施一体化的生态系统管理。2006年12月,国际联合委员会建议制定新的协议,全盘考虑对五大湖的保护,重点是保护整个流域和生态系统的生物完整性,而且要把人类健康放在首位。[7]30多年来,根据水污染治理的进程,针对治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大湖水质协议》已经进行了两次修改完善,新的计划又在讨论之中。这样就使协议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有利于水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
《五大湖区—圣罗伦斯河盆地可持续水资源协议》。美国和加拿大两国相关地方政府及时制定一些有针对性的协议,保护五大湖水质和生态环境。2006年,加拿大安大略省、魁北克省与美国8个州的代表签署《五大湖区—圣罗伦斯河盆地可持续水资源协议》。该协议规定,禁止美国南部的干旱州大规模地调用五大湖区—圣罗伦斯河盆地的水资源。同时,严格保护水资源,以免大规模调水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不良影响。[8]这就避免了将水资源从淡水湖大量出口到其他地区,保证五大湖区在数十年之后不至于干涸,对保持五大湖流域生态环境系统发挥重要作用。
2. 非营利组织在水污染防治中发挥重要作用(www.xing528.com)
五大湖区跨越美国和加拿大两国国界,治理五大湖区水污染,保护五大湖区生态环境,如果单靠一个国家的努力,单靠政府的努力,收效甚微。在五大湖区水污染治理实践中,美国和加拿大成立了一批相对独立的非营利组织,进行跨域协调,共同推动跨域水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成功经验。
国际联合委员会 (The International Joint Commission)。1909年,美国和加拿大根据《边界水条约》的规定,联合成立跨国的、相对独立的非营利组织——国际联合委员会。国际联合委员会由6个成员组成,其中3个成员来自美国,3个成员来自加拿大。国际联合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上,对于涉及美国和加拿大利益的水资源问题,进行双方都能够接受的调解,以预防和处理双方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国际联合委员会主要开展三项工作: 一是行使审批权。比如,审批水资源利用、截留等活动的申请,保证该活动不会对另一方的湖区自然水位和水量造成影响。二是进行调查研究。比如,根据两国政府的意见,对国际联合委员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研究,有时委托一些专家委员会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研究。三是仲裁具体纠纷。对于两国政府间在边界水域产生的矛盾,政府可提请国际联合委员会介入,以获得最终裁决。[9]国际联合委员会严格履行职责,保护五大湖区水质,支持政府净化大湖地区水源。
五大湖渔业委员会 (The Great Lakes Fishery Commission)。20世纪50年代,寄生海鳗开始入侵五大湖区,大量吞食湖区的其他鱼类,造成生态平衡问题。1955年,美国和加拿大联合成立五大湖渔业委员会,负责控制寄生海鳗,保护湖区生物多样性。20世纪70年代末期,通过选择化学药品杀死鳗鱼幼苗的办法,鳗鱼数量减少90%,鳗鱼控制取得胜利。此后,五大湖渔业委员会除了继续控制寄生鳗鱼外,还开展恢复和保护五大湖区鱼类工作。
五大湖州长理事会 (The Council of Great Lakes Governors)。1983年,美国伊利诺伊州、印第安纳州、密歇根州、明尼苏达州、俄亥俄州和威斯康星州6个州协商,设立五大湖州长理事会。1989年,美国纽约州、宾夕法尼亚州加入该理事会。后来,加拿大的安大略省、魁北克省以准会员身份加入该理事会。五大湖州长理事会是一个非营利组织,其目标是鼓励和促进有利于环境的地区经济增长,主要职责是协调五大湖区10个州、省之间的利益关系,特别是鼓励和促进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进行有效合作,共同解决经济与环境之间的现实问题,实现五大湖区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五大湖州长理事会下设多种独立运作的机构。五大湖州长理事会各成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会晤,主要形式是论坛交流。[10]通过交流协商,最后达到各方沟通信息、相互理解的目的。五大湖州长理事会的工作成效明显,五大湖区的10个州、省在环境保护方面互通信息、协调行动,制定和实施了许多改善环境的项目,此外,各州、省在本地教育、福利改革、贸易以及土地使用管理方面,也注重可持续发展。[11]五大湖区各州、省都声称,要努力成为北美保护自然资源和拥有世界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先锋。
[1] 蒋蕾蕾. 日本琵琶湖治理对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启示[J]. 科技创新导报,2009 (7) .
[2] 俞慰刚,杨絮. 琵琶湖环境整治对太湖治理的启示[J].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08 (1) .
[3] 蒋蕾蕾. 日本琵琶湖治理对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启示[J]. 科技创新导报,2009 (7) .
[4] 王如君. 北美五大湖自我“洗肺”[N]. 环球时报,2001-10-26.
[5] 陶希东. 美加五大湖地区水质管理体制: 经验与启示[J]. 社会科学, 2009 (6) .
[6] 陈辅. 北美五大湖八州两省合作廿载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轮共进[N]. 国际金融报,2003-12-15.
[7] 美国: 研究小组要求制定新的五大湖水资源政策. 水信息网,http: //www.hwcc.com.cn,2006-12-11.
[8] 美加签署协议 保护五大湖免于干涸,水信息网,www.hwcc.com.cn, 2006-05-26.
[9] 陶希东. 美加五大湖地区水质管理体制: 经验与启示[J]. 社会科学, 2009 (6) .
[10] 陈辅. 北美五大湖八州两省合作廿载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轮共进[N]. 国际金融报,2003-12-15.
[11] 王如君. 北美五大湖自我“洗肺”[N]. 环球时报,200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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