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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污染防治进入关键阶段

时间:2023-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4年4月《保护梁子湖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梁子湖水污染防治全面展开,进入重点治理阶段。这次会议的召开,说明湖北省委、省政府对梁子湖水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标志着梁子湖环境保护问题已经成为省级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

梁子湖污染防治进入关键阶段

梁子湖水污染问题逐渐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引起政府重视。2004年4月《保护梁子湖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梁子湖水污染防治全面展开,进入重点治理阶段。这一阶段以水污染治理为重点,湖北省政府和流域四市政府采取措施,力争梁子湖水质有所好转。从2004年开始重点治理,到2010年梁子湖水质好转,重点治理阶段任务基本完成。

梁子湖水污染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2004年4月22日,在长江日报社的动议和流域四市政府的积极响应下,经省政府同意,由省环保局主持,武汉、黄石、鄂州、咸宁四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在武汉签署了《保护梁子湖协议》,湖北省首个“跨域保护”的政府协议诞生。《保护梁子湖协议》内容包括七大方面: 一是成立梁子湖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年度轮回召开协调会,共商保护措施; 二是将梁子湖保护工作纳入四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三是建立梁子湖规划听证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编制出台《梁子湖水污染防治规划》,向社会公布辖区内排污情况; 五是加强梁子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监管; 六是加强水质监测,建立污染防范快速反应机制; 七是加强警示教育,加大对梁子湖保护的宣传力度。

《保护梁子湖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梁子湖水污染治理工作的正式开展。在武汉、黄石、鄂州、咸宁四市政府的领导与协调下,环保部门对梁子湖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发改、交通水利、卫生、建设农业林业渔业、国土资源、旅游等有关部门按职责要求开展相关各项工作。

为了有效扭转梁子湖污染与破坏加剧的趋势,逐渐改善梁子湖的水质与生态环境,2007年7月20日,湖北省委、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旗帜鲜明地强调“坚持梁子湖‘保护第一、合理利用’的方针,开发利用要服从于保护”,并责成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梁子湖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和保护目标,在充分考虑流域水环境容量、确定功能定位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和实施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这次会议的召开,说明湖北省委、省政府对梁子湖水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标志着梁子湖环境保护问题已经成为省级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www.xing528.com)

为了加强对梁子湖的统一管理,2007年12月,湖北省政府下发《省人民政府关于梁子湖管理局开展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批准梁子湖管理局在梁子湖范围内 (梁子湖水域、岸线) 开展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工作,具体行使渔政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旅游管理、船舶检验及港航管理、水生动植物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管理、水资源管理等八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文件要求相关部门不要再行使已经统一由梁子湖管理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对梁子湖管理局依法履行职责的活动,相关部门应予以支持、配合。

武汉、黄石、鄂州、咸宁四市政府和湖北省政府相关部门,为梁子湖水污染防治付出了努力,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梁子湖水质有所好转。

但是,由于各地方政府都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保护梁子湖协议》执行的效果并不理想。比如,四市虽然都划定了各自的开发红线,但红线划定存在随意性与人为因素,没有统一标准。有的地方为了大力发展养殖业,就会故意把一些湖汊划在红线之外。面对这种情况,有的专家甚至激愤地说: “因各方利益,协议成了表面文章。”[2]梁子湖水污染治理措施还要加强,治理力度还要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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