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本文原载《考古》1982年第3期,署名“李胜伍 郭书春”,郭书春执笔。
1980年9月,石家庄西南郊振头村北某工地施工中,发现古墓葬一座,墓内出土两把骨算筹。石家庄市文物保管所得知后,立即前往,对该墓作了进一步的清理和发掘。随后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也派人前往调查和研究。
该墓为长方形砖室墓,由墓道及墓室两部分组成(图1)。墓道长1.6米,宽1.1米;墓室长3.4米,宽1.85米。墓底铺砖。墓顶已遭破坏,结构不明。墓中除骨算筹外,还有五铢钱(图2)、车马饰件(图3)、陶井(图4)及若干碎陶片。五铢钱与洛阳烧沟汉墓第Ⅲ型五铢钱相同,[1]为东汉建武年间(25—55)所造。陶井等也是东汉遗物。因此,这是一座东汉早期的墓葬。墓主人身份不详。
图1 墓葬平面图
1.五铢钱 2.陶井 3.算筹
图2 五铢钱
图3 铜车马饰件
图4 陶井
据参加发掘的民工说,算筹位于墓底中部,骨架上面,说明入葬时佩带在腰部。是否有算袋,已无法辨认。算筹共两把,一把13根,一把17根。现保存完整者9根,残1根(图5,1)。完整者7.8~8.9厘米,横截面呈方形,方约0.4厘米,均匀,齐正,有光泽。1971年以来,陕西、湖北等地出土过骨制、竹制西汉算筹。其中陕西千阳县出土的骨筹(完好31根,残10根)长12.6~13.8厘米,横截面呈圆形,径长0.2~0.4厘米,[2]与《汉书·律历志》的记载[3]基本一致。公元六世纪北周甄鸾《数术记遗》[1]中说,算筹“以竹为之,长四寸以效四时,方三分以效三才”[4],即长9.8厘米,方0.885厘米。《隋书·律历志》(公元七世纪)载,算筹“广二分,长三寸”[5],即长8.85厘米,宽0.59厘米。说明我国算筹逐步由长变短,截面由圆变方。但是,东汉以及魏晋南北朝这500年间的算筹多长,截面是圆还是方,则既缺少文献记载,又无出土文物。石家庄东汉算筹的出土,填补了这个空白,在中国数学史的研究中,有重大意义。它说明,在我国古代数学经典《九章算术》定稿时代(公元一世纪下半叶)或这之前,我国算筹已经完成了截面由圆变方的改革。这种改革是西汉时期以《九章算术》的数学内容臻于完善为特征的数学飞速发展的产物;反过来,由于算筹长度变短,布算面积缩小,而截面由圆变方,算筹不易滚动,减少错乱,使算筹成为更加方便的计算工具,促进了数学的发展。《九章算术》中及刘徽、祖冲之等著名数学家经常要计算十几位的数字,短而方截面的算筹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另外,石家庄东汉算筹的尺寸、形状基本上与《隋书·律历志》的记载一致,说明东汉至隋这500年间我国算筹的尺寸、形状处于一个相对稳定阶段,变化不大。至于甄鸾的说法,我们认为,或者记载的不是当时的情况,或者是为了附会“四时”“三才”的有意歪曲,不足为信。(www.xing528.com)
图5 算筹
值得注意的是,和千阳算筹一样,石家庄算筹也是长短不齐。八根算筹中,8.9厘米的二根,8.6,8.5,8.3,8.2,8.1,7.8厘米的各一根,长短差1.1厘米,与千阳算筹长短差(1.2厘米)颇相近。我们认为,这不是偶然的巧合。为了布算整齐,减少错乱,要求用算筹摆出的纵式数字与横式数字的高度基本一致。明白了这一点,就会知道,出土的算筹长短不齐不是下葬时的疏忽,而是当是流行的算筹的真实情况:同一握(《汉书》记载:271根算筹“成一觚,为一握”。)算筹必须长短不齐,这与《汉书》《隋书》等文献不尽一致——它们大约只记载了长筹的长度(或平均长度)。例如用石家庄算筹摆数字,见图5(2),摆1~5都用8.9厘米长的,摆竖式及横式⊥,横筹用8.9厘米的,竖筹用8.6厘米的,而等数字,竖筹分别用8.3,8.1,7.8厘米的,横筹仍用8.9厘米的,这样就可以摆出基本整齐划一而不是有的太大,有的太小的数字。当然,这种看法由于没有文献记载,还只是一种推想,尚需出土更多的算筹来验证。
[1]洛阳烧沟汉墓.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1959.
[2]宝鸡市博物馆,千阳县文化馆,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千阳县西汉墓中出土算筹.考古.1976,2.
[3][汉]班固,等.汉书·律历志.北京:中华书局,1962.
[4]数术记遗.钱宝琮校点.算经十书(下).北京:中华书局,1963.*郭书春、刘钝等主编.李俨钱宝琮科学史全集(4).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
[5][唐]魏徴,等.隋书·律历志.北京:中华书局,1973.
【注释】
[1]*今按:《数术记遗》,东汉末徐岳撰。此据当时学术界认可的《数术记遗》为甄鸾自撰自注,假托徐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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