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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渊的测圆问题及其天元术解决方法

时间:2023-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测圆海镜》卷十一第18题引用了洞渊测圆门的片段。许多学者认为,洞渊已能用天元术解决比较复杂的问题了。他将此二问的有关部分归于“洞渊的测圆术”。此问是洞渊测圆门第13问是没有疑问的。没有证据显示洞渊测圆门与其他著作不同。因此,此问中的“法”自然是洞渊的,李冶指出其关键是“用勾外容圆术,以如于弦较和”。

洞渊的测圆问题及其天元术解决方法

《测圆海镜》卷十一第18题引用了洞渊测圆门的片段。许多学者认为,洞渊已能用天元术解决比较复杂的问题了。为了探讨这个问题,我们先看看这个题目:

或问:出北门一十五步,折而东行二百八步有树,出西门八步,折而南行四百九十五步见之。问荅同前。

法曰:先置南行步,内减一东二西并步,余二百七十一,为前泛率。次并一南二北,内减东行步,余三百一十七,为中泛率。次并东西步,以南行步乘之,于上位;又以西行乘南北,并得数,减上位,余一十万二千八百四十,为后泛率。乃以后泛率自乘,得一百五亿七千六百六万五千六百,为三乘方实。以前、中二泛相减,余四十六,以乘后泛数,为从。前、中二泛相乘,得八万五千九百〇七,加入二之后泛数,共得二十九万一千五百八十七,于上位;又倍东西并[3],以乘南北并,得二十二万三百二十,加上位,通得五十一万一千九百七为第一廉。二之南北并,加入二之东西并[4],得一千四百五十二,于上位;又以前、中二泛相减,余四十六,减上位,余一千四百六,为第二廉。一步常法,得半径。

草曰:立天元一为半城径,加入东行西行并,得元,为大勾也。又置天元,加入南行北行并,得元,为大股也。置西行八步,以大股乘之,得下式元。合以大勾除之。不除,寄为母,便以此为股尖也。置南行四百九十五步,减天元,得元。用分母大勾乘之。乘讫,得下式元。内减了股尖,余元,为小股也。内带大勾分母。置小股,合以大勾乘了,复以大股除之,为小勾。今为小股内已有大勾为母,更不须乘,只以小股元便为小勾也。内带大股为母。小勾小股相乘,得数为一个小勾股相乘直积,内带大勾股相乘直积为分母也。乃以半城径即天元也。除之,为一个弦较和也。此法本取勾外容圆,合以弦较和除二积,为勾外所容之圆。今用半天元圆径除一个积,则却得一个弦较和也。内依旧带大积分母也。寄左。然后再置小股元,合用大积乘之,缘内已带大勾分母。今只用大股元乘之,得,为大积所乘小股,于上。再置小勾,合用大积乘之,缘内已带大股分母,合只用大勾元乘之,得元,为大积所乘之小勾也。以此小勾减上小股,得,即带分小较也。又二因小较,得此下式元为带分二较也。又以大勾股直积乘二之天元半圆经,得,为一个带分弦较较也。弦较较乘弦较和为二直积既以圆径除二直积为弦较和则是圆径为弦较较也今又为半天元圆径除一积为弦较和故倍天元半径作一个弦较较也。遂将此弦较较加入前二较,得元,亦为一个弦较和也。与寄左相消,得下式:。开三乘方,得一百二十步,即半城径也,合问。

又法:此问系是《洞渊》测圆门第一十三,前答亦依洞渊细草,用勾外容圆术,以如于弦较和。然其数烦碎宛转费力。今别草一法,其廉、从与前不殊,而中间段络径捷明白。方之前术,极为省易,学者当自知也。立天元为半径,副之。上并加东西行,得元,为通勾率。下并加南北行,得元,为通股率,乃置西行八步,以通股乘之,得下元。合通勾除,不除,寄为母,便以此为南小股也。又置南行四百九十五步,内减天元,得元。用通勾乘之,得元。内减了南小股,余下式元,为股圆差也。内带通勾分母[5]又置北行一十五步,以通勾乘之,得元。合通股除,不除,寄为母,便以此为北小勾也。又置东行二百八步,内减天元,得元。用通股乘之,得元。内减了北小勾,余元,为勾圆差也。内带通股分母。乃以二差相乘,得下式元,为半段圆径幂也。内带通积为母[6]寄左。然后以通勾通股相乘,得元。以天元幂乘之,得。又倍之,得下式:,为同数。与左相消,所得廉、从一与前同。合问。[7]

这是求圆城半径,设为x。如图,已知出西门a‴=8,出北门b″=15,折而东行a2+a″=208,折而南行b1+b‴=495,则

接着,由勾外容圆公式,得到同等于c7+b7-a7的两个天元式(www.xing528.com)

将上2式如积相消,得x3-542x2-132 239x+55 739 280+=2x3+864x2+379 668x+60 469 920。整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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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渊测圆图

清中叶四库馆臣首先注意到这个问题中提到洞渊测圆门,并说李冶“于此问又明其为洞渊测圆门第十三题”[10]。清末刘岳云《算学丛话》进而发现《测圆海镜》卷十一第17、18二问属于同类,他说:“依《海镜》理,出西门北门不得有行步,而卷十一后二问(按:即第17、18问),出北门行十五步,出西门行八步。详书意,盖于本勾股形外展大其勾股,勾为三百四十三,股为六百二十三,其八与十五即距城之数,为小勾股率。书中引为洞渊测圆门第十三题,然则洞渊之书,以圆内圆外互求,而九容乃其一端耳。”[11]李俨则认为:“李冶《测圆海镜》卷十一后二问和全书体例不同,疑并出于洞渊。”他将此二问的有关部分归于“洞渊的测圆术”。但是认为第18问的“又法”主要指下面的草,“为李冶所作”[6]。后来学术界基本上沿袭李俨的说法。但有的学者引用第18问时,却有意无意不引“又法”二字[8],给读者造成紧接“又法”的“此”自然是指“又法”前面的全部内容,即不仅“法”,而且“草”也是洞渊所作的错觉。

此问是洞渊测圆门第13问是没有疑问的。问题在于,洞渊的“此问”含有哪些内容?我们认为,这里的“此问”含有题设、答案和“法”三种内容,不应该含有“草”。我们知道,自《海岛算经》起,一直到北宋的《益古集》《议古根源》等数学原著,都有“术”或“法”,而没有“细草”。为之作“细草”的是后人。没有证据显示洞渊测圆门与其他著作不同。因此,此问中的“法”自然是洞渊的,李冶指出其关键是“用勾外容圆术,以如于弦较和”。而“草”则不然。李冶说的“亦依洞渊细草”不是说这是洞渊的“细草”,而是说李冶依洞渊的“法”作的“细草”。将“法”之后的“草”说成是洞渊的,根据似不足。“又法”及其“草”自然是李冶所撰,李俨的看法是对的。其中应该表述的“实”“第一廉”“第二廉”“常法”等则在下面的“草”展现,“又法”中没有赘述。

总之,从李冶的文字中看不出石信道与洞渊通晓天元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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