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圆海镜》卷十一第18题引用了洞渊测圆门的片段。许多学者认为,洞渊已能用天元术解决比较复杂的问题了。为了探讨这个问题,我们先看看这个题目:
或问:出北门一十五步,折而东行二百八步有树,出西门八步,折而南行四百九十五步见之。问荅同前。
法曰:先置南行步,内减一东二西并步,余二百七十一,为前泛率。次并一南二北,内减东行步,余三百一十七,为中泛率。次并东西步,以南行步乘之,于上位;又以西行乘南北,并得数,减上位,余一十万二千八百四十,为后泛率。乃以后泛率自乘,得一百五亿七千六百六万五千六百,为三乘方实。以前、中二泛相减,余四十六,以乘后泛数,为从。前、中二泛相乘,得八万五千九百〇七,加入二之后泛数,共得二十九万一千五百八十七,于上位;又倍东西并[3],以乘南北并,得二十二万三百二十,加上位,通得五十一万一千九百七为第一廉。二之南北并,加入二之东西并[4],得一千四百五十二,于上位;又以前、中二泛相减,余四十六,减上位,余一千四百六,为第二廉。一步常法,得半径。
草曰:立天元一为半城径,加入东行西行并,得元,为大勾也。又置天元,加入南行北行并,得元,为大股也。置西行八步,以大股乘之,得下式元。合以大勾除之。不除,寄为母,便以此为股尖也。置南行四百九十五步,减天元,得元。用分母大勾乘之。乘讫,得下式元。内减了股尖,余元,为小股也。内带大勾分母。置小股,合以大勾乘了,复以大股除之,为小勾。今为小股内已有大勾为母,更不须乘,只以小股元便为小勾也。内带大股为母。小勾小股相乘,得数为一个小勾股相乘直积,内带大勾股相乘直积为分母也。乃以半城径即天元也。除之,为一个弦较和也。此法本取勾外容圆,合以弦较和除二积,为勾外所容之圆。今用半天元圆径除一个积,则却得一个弦较和也。内依旧带大积分母也。寄左。然后再置小股元,合用大积乘之,缘内已带大勾分母。今只用大股元乘之,得,为大积所乘小股,于上。再置小勾,合用大积乘之,缘内已带大股分母,合只用大勾元乘之,得元,为大积所乘之小勾也。以此小勾减上小股,得,即带分小较也。又二因小较,得此下式元为带分二较也。又以大勾股直积乘二之天元半圆经,得,为一个带分弦较较也。弦较较乘弦较和为二直积。既以圆径除二直积为弦较和,则是圆径为弦较较也。今又为半天元圆径除一积为弦较和,故倍天元半径作一个弦较较也。遂将此弦较较加入前二较,得元,亦为一个弦较和也。与寄左相消,得下式:。开三乘方,得一百二十步,即半城径也,合问。
又法:此问系是《洞渊》测圆门第一十三,前答亦依洞渊细草,用勾外容圆术,以如于弦较和。然其数烦碎宛转费力。今别草一法,其廉、从与前不殊,而中间段络径捷明白。方之前术,极为省易,学者当自知也。立天元为半径,副之。上并加东西行,得元,为通勾率。下并加南北行,得元,为通股率,乃置西行八步,以通股乘之,得下元。合通勾除,不除,寄为母,便以此为南小股也。又置南行四百九十五步,内减天元,得元。用通勾乘之,得元。内减了南小股,余下式元,为股圆差也。内带通勾分母。[5]又置北行一十五步,以通勾乘之,得元。合通股除,不除,寄为母,便以此为北小勾也。又置东行二百八步,内减天元,得元。用通股乘之,得元。内减了北小勾,余元,为勾圆差也。内带通股分母。乃以二差相乘,得下式元,为半段圆径幂也。内带通积为母[6],寄左。然后以通勾通股相乘,得元。以天元幂乘之,得。又倍之,得下式:,为同数。与左相消,所得廉、从一与前同。合问。[7]
这是求圆城半径,设为x。如图,已知出西门a‴=8,出北门b″=15,折而东行a2+a″=208,折而南行b1+b‴=495,则
接着,由勾外容圆公式,得到同等于c7+b7-a7的两个天元式(www.xing528.com)
将上2式如积相消,得x3-542x2-132 239x+55 739 280+=2x3+864x2+379 668x+60 469 920。整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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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渊测圆图
清中叶四库馆臣首先注意到这个问题中提到洞渊测圆门,并说李冶“于此问又明其为洞渊测圆门第十三题”[10]。清末刘岳云《算学丛话》进而发现《测圆海镜》卷十一第17、18二问属于同类,他说:“依《海镜》理,出西门北门不得有行步,而卷十一后二问(按:即第17、18问),出北门行十五步,出西门行八步。详书意,盖于本勾股形外展大其勾股,勾为三百四十三,股为六百二十三,其八与十五即距城之数,为小勾股率。书中引为洞渊测圆门第十三题,然则洞渊之书,以圆内圆外互求,而九容乃其一端耳。”[11]李俨则认为:“李冶《测圆海镜》卷十一后二问和全书体例不同,疑并出于洞渊。”他将此二问的有关部分归于“洞渊的测圆术”。但是认为第18问的“又法”主要指下面的草,“为李冶所作”[6]。后来学术界基本上沿袭李俨的说法。但有的学者引用第18问时,却有意无意不引“又法”二字[8],给读者造成紧接“又法”的“此”自然是指“又法”前面的全部内容,即不仅“法”,而且“草”也是洞渊所作的错觉。
此问是洞渊测圆门第13问是没有疑问的。问题在于,洞渊的“此问”含有哪些内容?我们认为,这里的“此问”含有题设、答案和“法”三种内容,不应该含有“草”。我们知道,自《海岛算经》起,一直到北宋的《益古集》《议古根源》等数学原著,都有“术”或“法”,而没有“细草”。为之作“细草”的是后人。没有证据显示洞渊测圆门与其他著作不同。因此,此问中的“法”自然是洞渊的,李冶指出其关键是“用勾外容圆术,以如于弦较和”。而“草”则不然。李冶说的“亦依洞渊细草”不是说这是洞渊的“细草”,而是说李冶依洞渊的“法”作的“细草”。将“法”之后的“草”说成是洞渊的,根据似不足。“又法”及其“草”自然是李冶所撰,李俨的看法是对的。其中应该表述的“实”“第一廉”“第二廉”“常法”等则在下面的“草”展现,“又法”中没有赘述。
总之,从李冶的文字中看不出石信道与洞渊通晓天元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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