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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史自选集:术与问题的关系

时间:2023-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魏晋以后的数学著作中,“术”通常都是置于问题与答案之后,几乎没有例外,而且,“题”与“术”大都采取一一对应的关系。《筭数书》与《九章筭术》十分类似,其术与问题的关系也是多种多样的。它们的抽象性及其与题目的关系与《九章筭术》中先列出抽象性总术,再列出若干个例题的情形极为相似。

数学史自选集:术与问题的关系

魏晋以后的数学著作中,“术”通常都是置于问题与答案之后,几乎没有例外,而且,“题”与“术”大都采取一一对应的关系。许多学者说《九章筭术》也是如此,这是一个误解。实际上,《九章筭术》中术与问题的关系,有各种不同的方式:或者在几个问题前提出总术,那么,问题中又有“术”,这种“术”是问题前的总术的应用;或者在几个问题后提出一条或几条总术,那么问题中不再有“术”,只有答案;也有的是每个问题之后都有一条答案与一条“术”。就是说,在《九章筭术》中,“题”与“术”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筭数书》与《九章筭术》十分类似,其术与问题的关系也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可以大体归纳成如下几类:

1.独立立条的术

独立立条的术,我们在第一节中已引出“少广术”,此不赘。“少广”条中还有“少

广术”的逆运算。这类独立立条的术还有:

条               术

分乘             分乘分术

             石

误券         毋升者、券有者、券有升者

粺毇           粟米互换15术

粟求米    粟求米、粟求麦、粟求粺、粟求、米求粟

丝练             级丝求练

共6条,26种术文。

2.术在前而题在后

术在前而题在后,比如“约分”条:

约分 约分术曰:以子除母,母亦除子,子、母数交等者,即约之矣。

有曰:约分术曰:可半,半之。可令若干一、若干一。其一术曰:以分子除母,少,以母除子,子、母等,以为法。子、母各如法而成一。不足除者可半,半母亦半子。二千一十六分之百六十二,约之,百一十二分之九。

先给出3道术文,后有1道例题。“里田”条也属于这种情形,有5道术文,1个例题。《筭数书》中术在前而题在后的情形共有2条,8种术文,2个题目。

3.题在诸术之间

我们在第一节已引出“合分”条就是题在诸术之间,有4道术文,1道例题,例题前有2术,例题后有2术。属于此种情形的还有:

条    术  题 术

粟求米 粟求米 1   术

米求粟 米求粟 1   术(www.xing528.com)

《筭数书》中题在诸术之间者共有3条,8条术文,3个题目。

4.题在前,术在后

这里又有各种情况:

(1)一题一术。我们在第一节中引出的“息钱”条便是这种情形。此外还有:共买材、狐出关、狐皮、女织、并租、负米、金贾、舂粟、铜秏、传马、妇织、羽矢、桼钱、缯幅桼、税田、医、贾盐、秏租、取枲程、租误券、米粟并、负炭、卢唐、羽矢、行、分钱、方田、除、郓都、刍、旋粟、囷盖、圜亭、以圜材方、以方材圜、圜材[7]、启广、大广,共有40条,40个题目,40种术文。

(2)二题二术。我们在第一节引出的“出金”条就是这种情形。此外还有径分、程竹、挐脂[8]、米出钱,共有5条,10个题目,10种术文。

(3)三题二术。只有1条,即“取程”条:

取程 取程十步,一斗。今千之八升,问几何步一斗?得田十二步半一斗。术曰:八升者为法。直一升步数而十之,如法一步。竞程卅七步,得禾十九斗七升。问几何步一斗?得曰:减田一步有百九十七分步百七十三而一斗。取程五步一斗,今千之一斗一升。欲令一升。得曰:减田十一分步五。术曰:以一升数乘五步,令十一而一。

此条只存二术,可能脱一术,故置此。

(4)三题四术。只有1条,即“启从”条:

启从 广廿三步,为启从求田四亩。曰:启从卌一步廿三分步之十七。术曰:直四亩步数,令如广步数,而得从一步。不盈步者,以广命分。复之,令相乘也。有分步者,以广乘分子,如广步数,得一步。广八分步之六,求田七分步之四,其从廿一分之十六。广七分步之三,求田四分步之二,其从一步六分步之一。求从术:广分子乘积分母为法,积分子乘广分母为实,实如法一步。即以广、从相乘,凡令分母相乘为法,分子相乘为实,实如法一。

实际上,有2道“求从术”,并各有1道逆运算术文,共4道术文。

(5)二题三术。亦只有1条,即“粟米并”条:

粟米并 米一、粟二,凡十斗,精之为七斗三分升一。术曰:皆五,米、粟并为法。五米、三粟,以十斗乘之为实。有米、粟不知数,合粟、米精之为米一斗,问:米、粟各出几何?得曰:米六升四分升之一,粟三升四分升之三。术曰:直米五升,粟五升。粟五升为米三升,并米五升者八,以为法。乃更直三升、五升,而十之。令如法,粟、米各一升。……其术曰:直米、粟,五米三粟,并,以为法。并米、粟,各乘之,为实。实如法而成一。

此条只存完整的二题三术,另二题残。

(6)九题九术。亦只有1条,即“少广”,我们在第一节已经引出。

第4类总计有49条,69道题目,70道术文。

5.二题二术,二题分居二术前后

只有1条,即“井材”条:

井材 圜材、井窌若它物,周二丈四尺,深丈五尺,积七百廿尺。术曰:耤周自乘,以深乘之,十二成一。一曰:以周乘径,四成一。积一百半,问:径几何?

此条的第2题残缺,故作为二题二术。

总之,在上述62条中,涉及到74道题,114道术。它们的关系,有术文独立列条者,有术前题后者,有题在诸术之间者,有题前术后者,有诸术在诸题之间者等各种不同的情形。我们在第一节中已经指出,独立列条的诸术,紧随其后的条目往往是它的具体应用,因此,它们应归于术前题后的情形。又,题在两术之间的情形,后一术通常是前一术的具体应用。如此说来,属于“术前题后”的情形者有17条,20道题,59道术。这些术文都是抽象性术文。它们的抽象性及其与题目的关系与《九章筭术》中先列出抽象性总术,再列出若干个例题的情形极为相似。不考虑已经归于上述情形的题、术,并且将二题分居二术前后的情形归于这一类,那么,“题前术后”的情形有45条,54道题,55道术。这与《九章筭术》中一部分的题、术关系极为相似。总之,《筭数书》的题、术关系多种多样,与《九章筭术》相类似,而与《孙子筭经》等算经都是一题一术,术在题后的情形是不同的。[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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