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是一个综合性的舞台艺术品种,戏曲演员在舞台上的表演,是要通过唱、念、做、打四个方面综合性的技能和表现手段,去共同为表现剧情、塑造角色服务。其中唱与念二者互为补充,构成歌舞化的戏曲表演艺术的“歌”要素;做与打二者相互结合,构成歌舞化的戏曲表演艺术的“舞”要素。
(一)唱
唱主要包括演员自己的独唱以及对唱。独唱主要叙述人物的背景,表现人物的复杂矛盾以及思想感情,刻画出人物的内心世界与性格。对唱起到推动故事情节进展,把矛盾冲突引向高潮。
在传统的戏曲理论中,有“唱为主,白为宾”的说法,因此把念白也称为“宾白”。一出戏能不能保留下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戏有没有动人的唱段;一个演员在表演艺术上能否取得突出的成就,唱功往往是重要的试金石。戏曲的唱词都尽可能保持了诗化语言的特点,具备中国诗词的韵律。总体而言,戏曲的唱功首先要服从于内容,还必须有基本的技术功力,不仅要锻炼歌喉的耐力,还要分辨字音的四声阴阳、咬字、运腔等技巧。
(二)念
念,主要是指演员在舞台上的念白。念白又可分“韵白”和“散白”两种,所谓“韵白”,是以“中州韵”的声韵语调为基础,它在节奏、声调、韵律方面均有一定艺术加工,它与日常语言有相当的距离,是一种音乐化的语言,多用于表现身份庄重或地位高的人物。所谓“散白”,主要是以各个地方剧种所使用的方言作为基础,与日常的语言十分接近,京剧中叫作“京白”,各地方戏中则称作“土白”等。这类念白十分注重本色,生动而活泼,大多是用在花旦、小丑等角色的表演中,表现出角色十分活泼轻佻的性格以及地位比较低的人物。
(三)做(www.xing528.com)
做,主要是指演员在舞台上舞蹈化的形体动作。演员在塑造角色过程中有着手、眼、耳、步的各种程式及髯口、甩发、翎子、水袖等表演技法,在运用中则也需要表现出其特定的角色性格、年龄、身份等。
戏曲舞台上与现实生活中的真实还是有区别的。演员在舞台上的做、站、开门、关门、上楼、下楼等,与生活中的样式并不完全一样,而是通过戏曲特有的程式动作来表现的,这些程式动作中,包含着技术的难度和舞蹈的美感。演员的眼神在做功方面也是很重要的,角色的神态主要是靠演员的眼神来表现的。除此之外,做功还包括运用道具来刻画人物,服装和砌末也可以用来表现人物的感情,从而使人物的形象、气质更加鲜明。
(四)打
打,是为增加戏曲的观赏性和节奏感而舞蹈化的传统武术,有一定的套路和程式,与现实中的武打功夫存在一定区别。打,通常可以分成“把子功”与“毯子功”,将凡是用刀、枪、剑、戟等兵器进行对打的表演,称为把子功;将演员在毯子上做出滚翻扑跌的一系列动作,称为毯子功。这些动作不但需要拥有十分深厚的技巧功底,同时还要善于运用这些难度极高的技巧,准确地展示出不同人物的精神面貌与神情气质。
“打”在京剧艺术中用于表现生活、战斗或某种特定的情景,如跌跤(吊毛、抢背)、挣扎(跪步)、晕厥(僵尸)等。其中,凡是用古代兵器,即刀、枪、剑、戟等对打或独舞的,都称为“把子”。
唱、念、做、打同时也是戏曲表演艺术的一种十分特殊的艺术手段,四者之间进行有机地结合,构成了一个十分鲜明的戏曲表现形式特征,是戏曲和其他舞台艺术进行区别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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