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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大学与省立大学的设立和论著选辑-蔡元培教育论著选

时间:2023-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理由与办法大学分为国立大学与省立大学两种。各国立大学,当设国立大学联合会,其办法别有议案。凡一省中已有国立大学者,其省立大学可设于省城以外之都市。如南京有东南大学,则可设江苏省立大学于苏州;成都有国立大学,则四川省立大学可设于重庆,其他类推。国立大学之建筑费约五百万元,其开办时之设备费二百五十万元,其经常费每年五百万元。

国立大学与省立大学的设立和论著选辑-蔡元培教育论著选

(1922年7月3日)

理由与办法

大学分为国立大学与省立大学两种。

国立大学,为全国高深学术之总枢,全设文、理、农、工、医、商、法、美术音乐各科,并设大学院及观象台、动植物园、历史美术科学诸博物院等。依元年教育部计划,全国共设五校:除北京大学及南京之东南大学粗具规模、更求完备外,当更设西南大学于广东,西部大学于成都,中部大学于武汉。

省立或区立大学,采法国大学区制,以大学为本省或本区各种教育事业之总机关。于特设高等学术机关外,凡本省或本区各种教育事业之计划、布置、监督,均担任之,即以代现有之教育厅

各国立大学,当设国立大学联合会,其办法别有议案。

省立或区立大学所设之高等学术机关,先设地质学、生物学研究所,以考求本地原料。设物理学、化学研究所,以促进本地工艺。设心理学社会学研究所,以考察本地之人情、风俗、历史,而促其进步。设教育学研究所,以指导本地教育家。皆须有相当之实验室、图书馆、陈列所。招大学毕业生为研究员;本省本区人不足,则以他省区之人补充之。延本国宿学为导师,不足则以外国学者补充之。

省区大学,于建设上列各研究所外,得因本地之需要与能力,而设特种研究所与分科大学。(www.xing528.com)

省区大学于本地导师及研究员中,得互推若干人组织本地教育之行政机关。

凡一省中已有国立大学者,其省立大学可设于省城以外之都市。如南京有东南大学,则可设江苏省立大学于苏州;成都有国立大学,则四川省立大学可设于重庆,其他类推。

国立大学之建筑费(各科合设)约五百万元,其开办时之设备费二百五十万元,其经常费每年五百万元(国立大学五所,共开办费三千七百五十万,经常费每年二千五百万元)。

省立或区立大学之开办费:计地质学实验室及研究所(建筑费约十万元,设备费约十万元)二十万元,生物学实验室、陈列所及动植物园等约十二万元(建筑费五万元,设备费约七万元),物理学实验室及研究所(建筑费五万元,设备费八万元)十三万元,化学实验室及研究所(建筑费五十万元,设备费七十万元)一百二十万元,图书馆(建筑十万元,购书十万元)二十万元,共一百八十五万元。其经常费:地质学一万元,生物学四万五千元,物理学一万五千元,化学二十一万元,图书馆二万元,共三十万元。

《新教育》第5卷第3期(1922年10月出版)

【注释】

[1]这是蔡元培向中华教育改进社第一次年会所提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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