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以节俭费用,推广留学,而尚劳动朴素,养成勤洁之性质。
二、定名 本会名为留法俭学会。
三、资格 无论男女自往留学,或尽义务于本会者,均得为本会会员。赴法年龄,在十四岁以上,能自了其事者为合格。
若有父兄携同赴法者,则不限年岁。入会者需填入会券,与保证人签名。
四、义务 本会无会长等名目,由同志推定数人,分任义务。
五、会费 入会费一元。会中应用款项,有不足之处,均由同志筹集。
六、办法 每年赴法两次。关于旅装食宿之事,应有妥人照料。并于未起行之先,由本会通告各该员家属,预筹一切,及抵法国,亦由同志介绍各员关于入学事宜。
七、旅途 由西伯利亚火车赴法,行期十八日,旅费二百余元。由海道赴法,行期三十余日,旅费三百余元。
八、食宿 路中食宿,由妥送人指定地点,归各人自己支配。
九、学额 每次赴法人员,至少以二十人为限。
十、学费 每年一切食宿学费等,共计约六百元或七百元,理装一百元,旅费二百余元。中学预备科膳宿修金,每月约四十元。农工实习学校膳宿修金,每年约三百元。各专科实业膳宿修金,每月约五十余元。自由大学(如社会学校、博物学院等),校外膳宿,并无修金,共计每年约六七百元,足供支配矣。
十一、学期 起初三年,学习普通语文及浅近科学。欲求深造,则年限愈多。
第四年 可入农工实业学校,二年或三年毕业。(www.xing528.com)
第五年 可入巴黎大学及农工学校。
第六年 同上,惟后一年再入专一科或入场实习。
第七年 可学习戏曲、美术等。
第八年 可学医学、美术等。
十二、诫约 不狎妓,不赌博,不吸烟,不饮酒,不为一切伤生耗财之事。如有学员犯以上诫约,再劝不可,即由本会同志通告该员家属处理。
十三、成绩 养成勤俭纯洁并有智识技艺之学子。至于入学后料理及文凭考验等事,皆与本会无关。
华 林 刘景新 时明荇 白玉璘 罗世勋 江季子
夏 雷 刘 厚 蔡无忌 法 露
《东方杂志》第14卷第4号(1917年4月1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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