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真实”作为现实主义的基本原则,始终存在于元化先生文艺理论探索的过程中。早在1952年出版的论文集《向着真实》的“后记”中他就主张:“写出真实来!”“坚持现实主义,向着真实努力,这是必要的。”[46]30多年后,他在《和新形式探索者对话》一文中依然主张:“我是坚持现实主义写真实原则的。”[47]
“写真实”过去被视为自然主义的同义语,长期以来受到嘲笑,但元化先生所讲的真实既不是像“暴露文学”“干预生活”等观点那样揭露黑暗、暴露丑恶,也不是像“机械的反映论”那样机械直观地认识生活。在《向着真实》(1952年版)中他“明确反对冷淡旁观的态度和把写真实当作有闻必录作生活起居注式的自然主义繁琐描写”[48]。关于“真实”的含义,元化先生界定如下:第一,真实既包括物质世界,也包含精神世界的种种现象,这有利于纠正人们视真实为物质现实世界的机械、直观的偏颇认识;第二,真实既是审美客体的属性,也是审美主体的属性,有利于纠正将写真实混同于自然主义的做法;第三,对作家的主体性品格予以强调,认为作家要说真话,写自己的真情实感,不能作违心之论。
针对文学创作中某些人用写本质代替写真实的错误做法,元化先生坚决反对。他认为这是以牺牲本质所不能包括的现象本身所固有的大量成分作为代价的,势必会剥夺文学机体的血肉,使之变成只剩下筋骨的干瘪躯壳,因为“生活的本质不是存在于生活的现象之外,也不是先验地产生于生活的现象之前,抽象的本质总是依附或潜在于具体的现象之中,赤裸裸的一无凭借的本质是没有的”[49]。他认为,艺术的生命在于多样性,“美并不在于个别的轮廓和线条,而在面部的总的表情,在于面部所表现出来的‘生命的意义’”[50]。所以,不能用本质去抽离真实的鲜活性、丰富性和多样性。不能用写本质去代替写真实,要保持适当的分寸,不能抛弃生活现象形态本身所具有的属性。(www.xing528.com)
关于真实性和倾向性的关系,元化先生不同意真实性强倾向性差的说法,因为这会重蹈社会和艺术二元标准论的故辙。他指出:“只有在作家的思想感情适应并服从艺术形象的真实性情况下,他才能使自己关于社会效果的考虑步入正轨,否则就会出现有时令成功的作家也难免感到不安的二元化倾向。就是说,作家在艺术形象中不自觉流露出来的潜在的思想感情和他为了追求社会效果强加到作品上去的外露的思想感情,形成真假混杂,表里抵牾的矛盾,从而造成思想感情本身之间和它与艺术形象之间的分裂。这势必破坏了艺术必须浑然一体的和谐一致性。”[51]作家在创作中如果让作品的倾向性游离于艺术形象的真实性之外势必会由于缺乏必要的生气灌注而不可能具有长久的艺术魅力并获得永恒的艺术价值;评论家在评析作品时如果离开艺术形象的真实性,无视文学作品为活的有机体的特性,就不可能对作品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更有甚者,会造成文学创作的庸俗化和文学批评的僵化。所以,元化先生强调说:“首先尊重生活的真实,不能违反艺术的规律。”[52]
正是对现实主义写真实原则的坚守和思考使元化先生坚决反对违背这一原则创作的作品,并对说谎文学、粉饰文学的创作提出批评,他认为“文学不应说谎,不应粉饰”[53],“艺术最不能作假”[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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