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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雕龙》创作论:论王元化显成果

时间:2023-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文心雕龙》创作论的研究,显然是《文心雕龙讲疏》的中心内容。有鉴于此,笔者即以这两篇为重点,探讨一下王先生对《文心雕龙》创作论阐释的得失。其实,早在《刘勰的文学起源论与文学创作论》一文中,王先生已经表达了对比兴问题的基本认识。所谓《文心雕龙》的创作论也是基于这些文体的文章写作论,而不是以塑造艺术形象为中心的文艺创作论。

《文心雕龙》创作论:论王元化显成果

对《文心雕龙》创作论的研究,显然是《文心雕龙讲疏》的中心内容。笔者以为,在“《文心雕龙》创作论八说”中,最成功的是《释〈体性篇〉才性说》,如区分风格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其云:“刘勰提出体势这一概念,正是与体性相对。体性指的是风格的主观因素,体势则指的是风格的客观因素。”[36]又如对刘勰风格论的基本评价,王先生说:“我以为刘勰以后的古代风格理论,总不及刘勰对风格问题的剖析那样具有丰富的内容和深刻的见解了。”[37]正如程千帆先生所说:“王元化讲我国古代文论中的风格,比别人讲得都好,这是由于他对德国古典美学体会深。不是硬用黑格尔套刘彦和,或者反过来。”[38]程先生可谓一语中的,目光犀利。如果要找一篇不太成功的,笔者觉得应该是《释〈比兴篇〉拟容取心说》,而其姊妹篇《再释〈比兴篇〉拟容取心说》一文虽其观点未必尽是,但从文章本身而言则相当成功,不仅有力地补充了前文,而且其逻辑思维严密,文风敦厚练达,展现了一代大家的文章风范,不可多得,令人向往。有鉴于此,笔者即以这两篇为重点,探讨一下王先生对《文心雕龙》创作论阐释的得失。其实,早在《刘勰的文学起源论与文学创作论》一文中,王先生已经表达了对比兴问题的基本认识。其云:“《比兴篇》是探讨艺术形象问题的专论,篇中所提出的‘拟容取心’的命题,就是在艺术形象问题上分辨神形之间的关系。心和容亦即神和形的异名。”[39]这里明确地提出了对《比兴》篇的两个基本认识,一是探讨艺术形象问题的专论,二是重视其中的“拟容取心”说。王先生还指出:“他所说的‘拟容取心’就包括了心和容(即神和形)两个方面。拟容是指摹拟现实的表象,取心是指揭示现实的意义。他认为要创造成功的艺术形象,拟容和取心都是不可缺少的条件,既需要摹拟现实的表象,以做到形似,也需要揭示现实的意义,以做到神似。”[40]

正是从这一基本认识出发,王先生把对《比兴》篇的研究概括为《释〈比兴篇〉拟容取心说》,充分表明了他对刘勰“拟容取心”一语的高度重视。而之所以如此,笔者觉得这和王先生把“比兴”理解为艺术形象密切相关。他说:“根据刘勰的说法,比兴含有二义。分别言之,比训为‘附’,所谓‘附理者切类以指事’;兴训为‘起’,所谓‘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这是比兴的一种意义。还有一种意义则是把比、兴二字连缀成词,作为一个整体概念来看。《比兴篇》的篇名以及《赞》中所谓‘诗人比兴’,都是包含了更广泛的内容的。在这里,‘比兴’一词可以解释作一种艺术性的特征,近于我们今天所说的‘艺术形象’一语。”[41]一方面,王先生认为刘勰的“比兴含有二义”,另一方面王先生把侧重点放在了后一种意义上,即“近于我们今天所说的‘艺术形象’一语”。他进一步解释说:“我国的‘比兴’一词,依照刘勰‘比显而兴隐’的说法(后来孔颖达曾采此说),亦作‘明喻’和‘隐喻’解,同样包含了艺术形象的某些方面的内容。《神思篇》‘刻镂声律,萌芽比兴’,就是认为在‘比兴’里面开始萌生了刻镂声律、塑造艺术形象的手法。”[42]

从而,王先生得出这样的结论:“《比兴篇》是刘勰探讨艺术形象问题的专论,其中所谓‘诗人比兴,拟容取心’一语,可以说是他对于艺术形象问题所提出的要旨和精髓。”[43]应该说,把“比显而兴隐”理解为“明喻”和“隐喻”,并认为“包含了艺术形象的某些方面的内容”,是没有问题的;但所谓“刻镂声律,萌芽比兴”,却并不是说“在‘比兴’里面开始萌生了刻镂声律、塑造艺术形象的手法”,而只是说文章的写作从比兴开始而已。比兴确实是写文章的一种艺术手法,但在刘勰的理论体系中,还不是“塑造艺术形象的手法”,这是并不相同的两个问题。原因很简单,《文心雕龙》所研究的“为文之用心”,是立足于当时所谓“文章”之写作的。这个“文章”虽然包含后世所谓的文学作品,如诗歌散文文体,但其中大量的文体是实用性的。所谓《文心雕龙》的创作论也是基于这些文体的文章写作论,而不是以塑造艺术形象为中心的文艺创作论。正因如此,王先生由此出发对“拟容取心”所作的一段经典解释,在笔者看来也就与刘勰的本意相去甚远了。其云:

“拟容取心”这句话里面的“容”“心”二字,都属于艺术形象的范畴,它们代表了同一艺术形象的两面:在外者为“容”,在内者为“心”。前者是就艺术形象的形式而言,后者是就艺术形象的内容而言。“容”指的是客体之容,刘勰有时又把它叫做“名”或叫做“象”;实际上,这也就是针对艺术形象所提供的现实的表象这一方面。“心”指的是客体之心,刘勰有时又把它叫做“理”或叫做“类”;实际上,这也就是针对艺术形象所提供的现实意义这一方面。“拟容取心”合起来的意思就是:塑造艺术形象不仅要摹拟现实的表象,而且还要摄取现实的意蕴,通过现实表象的描绘,以达到现实意蕴的揭示。[44]

这一段对“拟容取心”四字的阐释得到了不少《文心雕龙》研究者的赞同和欣赏,也因此经常被引用。如果说王先生借助“拟容取心”这一说法来阐释自己对文艺学上“塑造艺术形象”这一重要理论问题的认识,那么笔者也觉得这番论述是非常到位和经典的,可以说是对刘勰“拟容取心”一语的推陈出新和再创造。但若就刘勰使用这四个字的本意而论,则笔者觉得王先生的解释已经不是刘勰的想法了。如上所述,这与王先生对刘勰“比兴”一词的基本认识是密切相关的。

正像王先生所指出,刘勰把“比训为‘附’,所谓‘附理者切类以指事’;兴训为‘起’,所谓‘起情者依微以拟议’”[45],这可以说是《比兴》篇的基本思想,因此,所谓刘勰的“比兴含有二义”,这一理解本身已经不尽符合“比兴”之旨,或者说已经超出了刘勰的想法,而进一步把合起来的“比兴”一词理解为“艺术形象”,甚至把这一个含义当成了《比兴》的主旨,这就一步步离开了刘勰的本意。来自《比兴》篇“赞”词的“拟容取心”一语,确是刘勰用以概括“比兴”一词的,但并非概括作为“艺术形象”的“比兴”这样一个合成概念,而是分别解释“比”和“兴”的一个形象说法。其原文为:“诗人比兴,触物圆览;物虽胡越,合则肝胆。拟容取心,断辞必敢。”[46]所谓“拟容”,所指正是“附理者切类以指事”;所谓“取心”,所指正是“起情者依微以拟议”;所谓“拟容取心”,不过是刘勰用来总括《比兴》篇开始提到的“比”“兴”的含义,并没有什么新的思想,这是《文心雕龙》各篇赞词的通例。实际上,在笔者看来,刘勰所讲的“比兴”主要就是“比”和“兴”,是文章写作的常用手法,它们当然不能和艺术形象无关,但由刘勰对“文章”的基本认识和《文心雕龙》的基本性质所决定,它们主要不是塑造艺术形象的手法。这也就是笔者觉得《释〈比兴篇〉拟容取心说》一文不够成功的原因。(www.xing528.com)

不过,作为这一篇的补充,《再释〈比兴篇〉拟容取心说》一文则有着极高的学术价值。如关于“六义”,王先生以高屋建瓴之势,对这一传统的学术问题作出了要言不烦的概括。其云:

郑注六义是兼赅诗体、诗法而言,《孔疏》六义则是把诗体、诗法严格区别开来,从而指明两者区别所在。然而,这并不等于说要否定《孔疏》的价值。从探讨六诗或六义的原始意义方面来看,自然当以《郑注》为长,《孔疏》是不足为训的。不过问题并不这么简单。……撇开诠释六义的原旨这一点不论,单就阐述诗的表现方法来说,《孔疏》自有它的积极意义。它更明确地提出了诗法问题,把赋、比、兴列为三种表现方法(实际上也就是兼综了叙述和描写两方面),对后人有着很大影响,开启了此后对于诗的表现方法越来越深入的研究,这都是不容抹煞的。[47]

这段话举重若轻,充分展示了王先生精密的理论思辨能力和通达的学识,其结论令人折服。他又说:“刘勰生于南朝,是汉代以后唐代以前的人物。他对六义的看法,可以说是《郑笺》《孔疏》之间的过渡环节,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他比《郑笺》更进一步侧重于诗法的探讨,但又不像《孔疏》那样把诗体和诗法截然区分开来。总的来说,他仍保持了《郑笺》那种体即是用、用即是体、诗体与诗法相兼的观点。”[48]笔者觉得,这一对刘勰关于“六义”思想之历史地位的评价也是极为得体而令人心悦诚服的。正因有此基础,王先生对刘勰“比兴”的认识,与上一篇便有所不同了。其云:“《比兴篇》列入创作论,自然把重点放在创作方法上,但由于刘勰仍保持着汉人体法相兼的观点,既把比兴当作艺术方法看待,又把比兴当作由艺术方法所塑造的艺术形象看待,所以篇中才有‘比体’‘兴体’之称。”[49]尽管这里还是认为刘勰的“比兴”有两个含义,但却明确指出了刘勰“自然把重点放在创作方法上”,实际上也就对上述所谓“塑造艺术形象”问题之于刘勰《比兴》篇的意义有所修正。

实际上,王先生对比兴问题从未停止过自己思考的脚步。他不仅一再阐释《比兴》篇,而且在对其他问题的思考中也联系比兴问题,以深化或校正自己的理解和认识。如王先生一直重点思考的一个问题是中国古代关于言意关系的论述,他说:“《文心雕龙》在言意之辨问题上,屡次申明了言尽意的主张。如《神思篇》所云‘意授于思,言授于意,密则无际,疏则千里’可为明证。”[50]但他后来指出:“我一直采取这种看法,但也一直未能惬恰于心。因为《文心雕龙》还有另外一面,如其中所说的‘思表纤旨,文外曲致,言所不追,笔固知止’,‘物有尽而情有余者,晓会通也’等等,这些话似乎又表示了语言并不能完全涵盖思想的意思。”[51]这样,王先生自然地联系到了刘勰的比兴理论,他说:刘勰的言意之辨在于说明什么问题呢?依我看,他是企图阐明文学的写意性……中国诗学中的比兴之义,贯串历代文论、诗话中,形成一种民族特色。倘从比兴之义去探讨《文心雕龙》的言意问题,也许过去讨论中的各种矛盾、分歧都可以迎刃而解了。[52]

从刘勰“企图阐明文学的写意性”这一角度认识他的“言意之辨”,确乎是一个崭新的角度,这不仅不必再纠缠于“言尽意”或“言不尽意”的争论,而且从“写意性”与“想象”的联系出发,认识到“中国诗学中的比兴之义,贯串历代文论、诗话中,形成一种民族特色”,这一对“比兴”的认识即使不是全新的,也肯定不同于上述“塑造艺术形象”的理解了;尤其是其中所谓的“民族特色”,显然与“塑造艺术形象”是非常不同的问题。以此而论,则王先生对以探讨《文心雕龙》创作论为中心的《文心雕龙讲疏》一书的遗憾,乃至因此想写一本新书,所谓“亦喜亦忧”者,亦可从此略窥一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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