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11日法国哲学家德里达访问上海时,王元化曾与他就中西文化之异同进行了两小时的对话。王元化与德里达的这次谈话有着剧中有剧、误解中有团圆的丰富的戏剧性内容。为什么这样说呢?从表面看来,这是一次中西学者间背景换位的交流。具体些说,这是一位来自西方,却对西方启蒙思想持一定批判态度而对中国传统思想抱有好感的学者,与一位来自中国,却对西方启蒙思想肯定较多,而对中国传统思想持一定批评态度的学者之间的一次交流;或者以简化的方式说,可将这次对谈看作是尼采与黑格尔在中国这一特定地点的一次交流。但细究起来,实际的情况比表面的情况要复杂得多。首先,他们各自的思想本身并不像上述的那样简单;其次,他们在对谈中产生了某些双向的交流失误(misunderstanding);最后,只要加以分析就会发现,他们的交流,当然也包含交流失误,都具有重大的理论内涵。这种内涵曲折地显示了他们之间的思想分歧并不像想象的那样大;相反,在表面对立的表述中,可以分析出一些趋同的立场。
据王元化的介绍,他们的第一个分歧是这样引起的:德里达认为英语在中国的普及体现了文化霸权主义。但在王元化的介绍中,德里达说的文化霸权主义的施行者究竟是谁,听起来十分含糊。如果说在中国施行这种霸权的是美国人,听起来似乎不合理;但如果说是中国人在自己国家施行这种霸权,听上去也不甚合理。所以王元化认为,英语在中国的普及程度是基于它的实用性而与文化霸权无关。但从王元化的介绍来看,德里达并未对王元化的否定意见为自己进行任何辩解。我想德里达这样的学者,在他的学术生涯中受到误解是经常的事,况且这发生在吃饭时的闲聊之中。其实,在西方当代文化研究领域说的“霸权”或“霸权主义”(相信在谈话中,德里达用的是法语中接近英语hegemony的hégémonie,而非接近英语hegemonism的hégémonisme,虽然hegemony或hégémonie有时也被译为霸权主义),在一般情况下,是一个源自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祖师爷葛兰西的概念。后来葛兰西的“霸权”概念被广泛地使用,是因为这一概念与当时苏联流行的决定论观点,也即认为,文化在其外由经济基础决定、在其内由阶级性决定,是大为不同的。至1985年,英国艾塞克斯学派的后马克思主义学者拉克劳和墨菲出版了《霸权与社会主义策略》之后,“霸权”的意义经后现代主义哲学的参与,发生了更大的变化。其涵义变为由多种不确定的、碎片化的“政治”诉求构成的、不代表任何特定阶层利益的松散的结合;它正好与中文中由传统王霸之争说发展出来的、作为经济军事力量支持形成的“霸权”的说法意思相反。[3]王元化说的中国人对英语使用范围广的认识,正可归属于形成拉克劳与墨菲所说的“霸权”中的诸多碎片中的一种成分。德里达在此次对话中使用“霸权”或“霸权主义”这个词的时候,其所指的,应该就是,或近似的是,由拉克劳和墨菲经吸收德里达自己的解构主义哲学后而形成的“霸权”一词的新意义。在吃饭时,德里达提起这一话头的意思应该是,想从摆脱过去那种以反帝为中心的宏大叙事角度,来对中国人学习英语这一现象表达一下自己的感受(这与德里达作为西方左翼学者,在访华期间听到911恐怖主义袭击新闻时所表现的沮丧心情是一致的)。这是在法国驻沪领事宴请的场合中是既不失礼节,又带学术意味主题的颇为得体的闲聊。但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王元化从德里达的话中听出的,大概是一个欧洲左翼学者以一宏大叙事的方式(换成王元化自己熟悉的概念,是“抽象的普遍性”,在这里指与超级帝国主义的矛盾),怀着抱怨的情绪来诠释英语在中国普及程度。作为礼貌地回应,王元化举自己的经历为例,根据对自己对德里达议论的理解进行了一番解释。王元化的意思是,英语现在在中国的普及与抗战时期日占区以暴力强迫中国学生学习日语完全不同,因而不应称之为文化霸权主义。我们无法了解德里达本人与作为翻译的法国领事郁白先生(他受的是汉学训练而非哲学训练)是否注意到了,在这次对谈中第一个主题上有交流失误,但郁白随即也按王元化的思路举例打了圆场。而在德里达这方面,他也出于礼貌,未将这一讨论继续下去。然而无论如何,在此交流中,这一失误并未影响到它的实际结果,即德里达与王元化表达的其实是相当接近的观点。具体地说,这个观点是,不存在一个总体性的宏大叙事可以笼罩一切文化现象;而英语在中国的普及,恰是这些文化现象中的一种。(https://www.xing528.com)
不必讳言,从思想方法论上说,两人间有不小的差异。简言之,王元化是从黑格尔的“具体的普遍性”这一原则出发,认为“实用”这一特殊性本身可以具有自己的普遍性,故不可能被反超级帝国主义这一听上去更为宏大的普遍性所覆盖。而根据德里达的方法来解释,“霸权”及与构成这种“霸权”相关的概念,其作为文本,一方面貌似是可加以辨别和确定的概念;另一方面,在文本必然产生的延异之中,它们又没有确定的意义。故此各个概念间也不能产生由逻辑上的蕴含关系而构成的普遍性。从这个意义上说,也就消除了产生王元化所反对的由执着于“抽象的普遍性”而产生的知性思维方式的可能性。所以说,透过交流失误的掩盖,他们对第一个主题的讨论,其实在结果上可说是殊途同归的。当然,这里说的“同归”也仍没有否认两者的差异性。我们注意到拉克劳和墨菲的理论本来是旨在中介德里达的解构主义方法与王元化运用的以黑格尔辩证为主的方法。从王元化先生在与德里达谈话之后的答记者问看,他对后现代主义哲学也表现出敞开与鼓励学习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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