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样的宗教,就有什么样的宗教舞蹈形态。舞蹈作为宗教形态的元素组成部分,两者又具有相对统一与相对独立的辩证关系,宗教中融入了艺术因素,艺术中存在着宗教因素。
“好德歌沁”既有歌舞性,又有戏剧性,更兼有宗教色彩。它在某些方面,突破了佛门与尘世两个不可逾越的界限,成为蒙古民族艺术的产物,丰富了蒙古族文化艺术史的内容。对我们研究民族、历史、民俗、社会以及宗教信仰,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宝贵资料。
从“好德歌沁”的表演形式上来看,它是多种文化互相影响、互相交融的产物。它是在蒙古族原始的“萨满教”基础上,吸收了喇嘛教的有益因素,并且在蒙古族传统歌舞之中融合了汉族大秧歌的某些特点,而形成的一种以民间艺人为主的歌舞表演形式。它是在“查玛”影响下形成的,是宗教意识发展到民间的产物,主要是驱邪消灾、祈福、送子等内容,既有世俗性的插科逗趣,同时也充满了浓厚的宗教色彩。
“好德歌沁”信仰仍属于某种形式的宗教信仰,其功能更多表现为一种精神慰藉和心灵寄托,是人类以神性力量代替其自身的微小力量。
“好德歌沁”既是一种娱乐,又是一种信仰。民间的好多东西都跟宗教意识有关,汉族的求雨、唱皮影、撒花灯等都跟信仰有关。“好德歌沁”本身是艺术,是戏剧艺术的民间形态,也是民间一种滑稽戏,许多扮演者有出洋相的表演,假如没有出洋相的表演,大家也就不愿意看了。他没有经过特意的艺术加工,它能在当地存活下来,是有当地群众信仰支持的。比如受灾了,百姓就想到请请“好德歌沁”,祈求风调雨顺。百姓不完全是因为娱乐而请,还有一种信仰和信念在里面。“好德歌沁”请来了,百姓心里就踏实了,顺利了,就免灾了。
另外,“好德歌沁”与藏传佛教有着密切关系。清代,在统治阶级的积极支持和推动下,藏传佛教在蒙古地区得到了充分发展,其规模和程度堪称空前。一是,在清政府的鼓励和资助下,蒙古地区大肆兴建佛教寺庙。到了清朝中晚期,内蒙古共有寺庙1800余座。二是,鼓励蒙古族民众信奉佛教,鼓励男子出家当喇嘛,以免除兵役。清朝中叶内蒙古喇嘛人数达15万人,占蒙古族男性的45%~50%。藏传佛教在蒙古地区的兴盛,一方面造成蒙古族人口锐减,人民意志消沉,生产停滞不前;另一方面,导致蒙古地区原来文化结构的瓦解。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藏传佛教的兴盛,促进了蒙古地区的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的全面发展,在文化艺术领域出现了一大批喇嘛学者、喇嘛艺术家。佛教寺院不只是宗教场所,同时亦是一种宗教文化与民间文化的互动场所。近代以来所形成的民间艺术中,就有不少是孕育在佛教寺院中。
古代社会的人们总认为,神灵主宰一切。他们生产和生活中的各种重大事件,往往以宗教性的活动或仪式作为开端或结束。形形色色的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及巫术等初级形式的宗教活动,是人类原始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艺术反映了这些活动,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艺术还不是为着纯粹审美的目的,而是为着实用目的或功利目的进行活动。这种实用的或功利的目的,常常体现在图腾崇拜或巫术活动中。
宗教对我国许多民族的影响广泛而深远。有的宗教由于在我国某些民族中信仰时间很长,许多民族的某些重大的历史演变,大多与宗教的影响有关。有的宗教由于长期被统治阶级把持利用,一些宗教制度被移植到社会制度中来,成为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反过来,许多世俗的社会压迫制度则披上宗教的外衣而带有“神圣”的色彩。
有的宗教在传入和发展过程中,逐渐囊括了某些民族的文化成果,把它纳入宗教文化的领域而相互为用。例如,藏族的文学、艺术、建筑、医学等大多被包括在藏传佛教中,常常以藏传佛教文化的形式出现。
“好德歌沁”是宗教艺术中一种重要的形式,是与求雨、抗旱、驱鬼、除疫、迎神、送神等各种人类精神生命需求紧密配合的。宗教采用的是舞蹈的结构形式,运用的是舞蹈的形体语汇,包含的却是宗教的内核,渲染的是神佛的威慑力量。它以舞蹈的语言,诠释人与神之间的关系。宗教舞蹈既具有宗教文化艺术的象征意义,又包含着各个不同的民族、不同地区和不同时代人们的审美意识。
宗教对舞蹈文化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构成中国古代舞蹈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宗教性、政治性。同时也具备了特殊的审美性,它不仅从各个方面反映了民族、地区社会生活的侧面,其严谨的结构、丰富的动作和优美的造型,更是直接影响了舞蹈艺术,特别是当代舞蹈的发展。宗教祭祀作为一种民间信仰习俗,对民间舞蹈有一定的作用和刺激。一方面,宗教习俗的渗透刺激了舞蹈层面的提升。如“好德歌沁”舞蹈内容面的扩大,表演场所的更为普及,表演技巧的提高,以及内在精神的神化。另一方面,民间习俗的反弹又降低了舞蹈的品位,即娱乐和功能性上的萎缩,观赏和审美性的退化。因此,宗教在形成古代舞蹈规范和审美传统方面提供和输送了条件,它是民族舞蹈文化中的一个侧面,也是中国古典舞蹈的一种特殊类型。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们对娱乐需求的日益增长,使舞蹈逐渐淡化了宗教色彩,而强化了自娱与娱人的功能。事实上,在融合中发展的“好德歌沁”舞蹈,虽然在形式上神佛占据了重要地位,但实质上多神信仰反而削弱了宗教意味,增强了世俗的色调,人们不再恪守传统的祭祀活动及礼仪的规范,也不再视表演中的神圣不可侵犯。人们打破了传统的框架,以新的审美追求创造着新的表演形式。
“好德歌沁”有突出的神话内容和宗教色彩,很像“佛教舞蹈”。民间把白胡子老人(阿林查干——白老头)当成神,而又超过了神的崇拜形象,看成是吉祥和幸福的化身。这个名不见经传、来去无踪的人物(白老头),好像能创造出人间的一切奇迹,而又能解决人们不能解决的问题。
每有“好德歌沁”表演,当地群众就会有很多的“请”者,为其驱邪、祝福、得子,邀请的人接连不断,并且虔诚至极。表演的程序与“佛教舞蹈”的表演程序极其相似。
在道具和打击乐器以及舞蹈场面上,“好德歌沁”和宗教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歌词中的“巴萨门”“商卓特巴”等,均属宗教语言,由此可以得出:它的产生与西藏喇嘛教流入有关,况且其中人物白老头(阿林查干)和朋斯格(黑老头)的形象,与“查玛舞”中黑、白格老头的身份雷同。
“好德歌沁”除了本身的演变,其形成和发展又与宗教影响及附近的寺庙有关。有关资料提供,喇嘛教传入蒙古东部是在17世纪中叶。敖汉旗最早的喇嘛教庙宇是“王子庙”(遗址在木头营子乡青山水库附近),是札萨克王府的家堂(《辽海丛书》)。《塔子沟记略》记载,此庙建于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圣祖仁皇帝赐名“弘慈寺”。还有建于乾隆年间的“普善寺”(遗址在海力王府以北敖润苏莫苏木境内)和“葛根台”庙(遗址在新惠镇附近)。据知情者提供,敖汉这些寺庙均有“查玛”这一宗教艺术。
以前,“好德歌沁”的艺人中,曾有人当过喇嘛,并跳过“查玛舞”,也可见其形成与佛教有着深厚的渊源。
有人说“好德歌沁”舞蹈很像萨满教里的“跳大神”。“好德歌沁”的产生和发展,不仅与藏传佛教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而且与蒙古民族的原始宗教——萨满教,也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www.xing528.com)
萨满舞,是巫师在祭祀、请神、治病等活动中的舞蹈表演,属于图腾崇拜、万物有灵宗教观念的原始舞蹈。萨满舞的文化特征体现在与萨满教有关的神话故事、请神的唱词、鼓的击打与各种法器的运用之中。萨满跳神的神歌,多是经口头传下来的,其歌词既反映出本民族的心理,也是萨满舞蹈形象的描述。
从起源上看,“萨满教”是“好德歌沁”艺术的摇篮。原始舞蹈的产生,也与原始宗教信仰相联系,它是古代人的宗教信仰和表达宗教情感的重要形式。恩格斯曾指出:原始舞蹈是“一切宗教祭典的主要组成部分”,揭示了原始歌舞与原始宗教之间的关系。原始宗教活动,特别是敬神、娱神的图腾崇拜活动,因伴有歌唱和舞蹈,对歌舞艺术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考古学家从甲骨卜辞里巫与舞同字同形的分析中,也得出歌舞起源于巫术的结论。
原始巫术、原始宗教(萨满教)对原始艺术(舞蹈),对“好德歌沁”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了巨大的催化和推动作用,成为“好德歌沁”起源直接的、生生不息的重要动源,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宗教和舞蹈之所以从诞生之时起,就如孪生兄弟手拉着手地来到人间,其主要原因在于宗教和艺术都是古代人为了“掌握”世界和“掌握”自己而进行的实践活动,它们是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
至今在蒙古、满、锡伯、赫哲、达斡尔、鄂伦春、鄂温克及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民族中,尚保存萨满教的信仰。对这些民族的生产、生活和社会习俗等各个领域产生过重大影响。因为通古斯语称巫山为萨满,故得此称谓。萨满曾被认为是有控制天气、预言、解梦、占星以及旅行到天堂或者地狱能力的神。
蒙古族在喇嘛教传入以前,普遍信仰的就是萨满教,蒙古帝国时代早期,把萨满教确认为国教,萨满教的“天命思想”,曾经一度成为阐明成吉思汗黄金家族正统性,以及确保黄金家族永久的汗位继承权利的理论武器。蒙古高原上的许多少数民族,都有祭奠文物及动物的习俗,蒙古族也不例外。当时成吉思汗统一了蒙古以后,人们把成吉思汗作为神的化身,不仅称他为大汗,而且把他用过的物品称作神物。传说中对他进行祭奠的东西数不胜数,在他死后,对他用过的遗物也是崇敬有加。
萨满教也曾是清朝的国教。清朝的一些统治者,如胤(雍正皇帝)、弘历(乾隆皇帝)、叶赫那拉(慈禧太后)等,他们既信奉萨满教,又信仰藏传佛教。萨满教和蒙古族文化也在清朝结束后遭受了很大打击。
“萨满”,被称为神与人之间的中介者。他可以将人的祈求、愿望转达给神,也可以将神的意志传达给人。萨满(中介者)的作用,与“好德歌沁”里面的白老头的作用极其相似。萨满企图以各种精神方式掌握超级生命形态的秘密和能力,获取这些秘密和神灵奇力是萨满的一种生命实践内容。萨满分为家萨满和野萨满。家萨满作为侍神者,主要负责族中的祭祀活动。野萨满(又称大神,跳大神)是神抓萨满,即神灵附体的萨满。神抓萨满的活动包括医病、灾、祈福、占卜、预测等人们需要解决的问题。
萨满教是一种原始的多神教,远古时代的人们把各种自然物和变化莫测的自然现象与人类生活本身联系起来,赋予它们以主观的意识,从而对其敬仰和祈求,形成最初的宗教观念,即万物有灵。宇宙由“天神”主宰,山有“山神”,火有“火神”,风有“风神”,雨有“雨神”……地上又有各种动物神、植物神和祖先神……从而形成普遍的自然崇拜(如风、雨、雷、电神等)、图腾崇拜(如蛇、龙、虎、鹰、鹿神等)、祖先崇拜(如佛朵妈妈等)。在萨满举行宗教活动的仪式上,所用的法器很多,如神案、腰铃、铜镜、抓鼓、鼓鞭等,在法器上都刻绘有各种神的图案。
萨满教对蒙古民族的舞蹈“好德歌沁”的产生和发展有着深刻重大的影响。“好德歌沁”在演出时,表演者都是戴着面具表演的,仅从这一点就足以说明“好德歌沁”与萨满教有着深刻的历史渊源。尤其是在神案上和抓鼓上古时候都刻绘有色彩丰富的神灵面具。面具作为一种纯精神的万能武器,等到原始先民的恐惧感、自卑感逐渐消失后,就慢慢演变成娱乐工具。这些面具,无论是艺术价值、学术价值、民俗价值、文化价值都是弥足珍贵的。
萨满教曾经对天灾人祸折磨下的人们给予了巨大的精神调适与心灵安慰,这一点以前被认为是迷信。但今天看来,民间信仰所创造的精神文化,是无法简单地用迷信二字概括得了的。它在游牧民族的精神生活中打下了深刻的烙印,对民族的认同、对群体的认同、对氏族或家庭的认同,都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客观上讲,萨满教本身是一部百科全书。
从间接的功能上讲,游牧民族的信仰文化对保护草原的生态环境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山上建造的敖包实际上就是山区地貌和植物的保护神,河边建造的敖包实际上就是清澈河流的保护神,原野上独自生长的一棵神树实际就是周边植被的保护神。信仰往往附带着各种禁忌,而这些禁忌会阻止人们的一些不良行为,使人们信奉的对象保持着神圣与纯洁。对游牧民族而言,由此恰恰保持了草原的生态环境。
“好德歌沁”以其原生形态或衍生形态传承下来,折射出蒙古族早期的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的傩文化现象。进而,成为研究人类学、民族学、宗教学、民俗学和艺术学等学科极为珍贵的形象资料。
“好德歌沁”在蒙古族人的心目中是至高无上的。他们视为最本质的两个方面如下:
其一,在整个表演过程中,不但祭拜祖先、民间英雄、历史人物等仙班列神,而且还存在属于古代巫舞的遗风,祭祀中请神、送神等一系列活动,实际上是北方萨满教的遗绪。蒙古族先民曾长期信仰和依赖萨满的庇护。
其二,“好德歌沁”演出利用歌舞形式驱邪酬神,实现部族村落免去各种灾难,使人们享受风调雨顺、人畜兴旺、治安稳定、国泰民安之精神目的。在表演中,人们劲舞狂欢,讴歌太平丰收年景,祈祝美好的未来,尽情尽兴地在情感上宣泄,是一种非常有自身特点的艺术形式。
“好德歌沁”与宗教在起源中就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今天看来属于艺术活动的许多东西,如歌舞、绘画、雕塑、建筑等,在当时却主要是一种巫术活动或宗教活动,而不是单纯的审美活动。古代人对巫术和宗教的信仰和崇拜,是原始艺术产生和发展的直接动因。
总之,”好德歌沁”是一种既珍贵又独具魅力的民间传统文化艺术,它在逐步脱离原始宗教的模式而独立于民俗庆典活动之中,显示一种壮美的气势和强烈的民族精神。它那恢宏的场面、醉人的舞蹈、引人入胜的“巫术表演”和浓烈的田园气息,折射出蒙古族智慧和艺术的创造性,体现出蒙古民族的生命观、价值观、艺术观和传统文化中对美的追求与创造,构成一幅风姿独异的蒙古民族文化艺术风情的画卷。
“好德歌沁”反映了蒙古族的世俗生活与宗教活动相结合的特殊关系。它综合了蒙古族文化艺术的精粹,其剧目和整个艺术整体,成为我们研究蒙古族特殊人文形态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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