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目的
加强和规范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是顺利开展实践教学,确保实习实训质量的重要保证。教务管理部门作为职能部门,要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规划、指导、管理和评估。各二级教学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拓展渠道,建设优质实习实训基地。
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分为教育实习基地建设、农学类实习基地建设、综合类实习基地建设三类,各类基地根据实施方案(或管理文件)进行分类建设、分类管理,服务于人才培养。
2.建设程序
遴选拟建基地:实习基地的选择要求能够最大限度地为实习生提供参与实践的时间和空间,保障实习生的基本生活条件,保证实习生能够得到充分的锻炼。校级实习基地分布要考虑区域代表性,院(部)级实习基地坚持就地就近,同时校、院(部)两级基地都应该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遴选。
前期考察:学院(部)或教务管理部门负责人与拟建基地负责人双方进行初步洽谈,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专家和教师进行实地考察,形成考察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www.xing528.com)
中期洽谈:学院(部)在调研和协商的基础上,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站达成建立实习基地的合作意向,进一步洽谈,协商经费、人才培养、科研工作等具体事宜。
基地试运行:学院(部)与待建基地进行初步合作,试运行周期一般为2年。
签署协议:试运行到期后,学院(部)可根据试运行情况,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召开院(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是否签署协议。院级基地与院(部)签订协议并报教务管理部门备案,校级基地与学校签订协议;长期合作、基础条件好的院级基地可直接向教务管理部门申报,经批准,可直接建设为校级基地。实习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为3~5年。
基地挂牌:承建单位与基地签订协议,报教务管理部门备案后,可进行挂牌。校级基地一律挂牌,标牌由学校教务管理部门统一制作;院级基地由院(部)负责制牌、挂牌。标牌内容参考学校文件要求,规格一般为长600 mm、宽400 mm。
基地正式运行:基地建成后,贯彻“双赢”原则,承建单位应与实习基地保持紧密联系,切实落实协议规定的各项内容,多方面开展合作,共同参与基地管理、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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